您提出的「關於在高等醫學院校設置醫院感染管理專業的建議」收悉,經協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現答覆如下:
醫院感染管理工作意義重大。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席捲全球,嚴重危害了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充分凸顯出醫院感染管理在醫療安全和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
一、關於建立健全醫院感染管理專業人才培養體系建議。教育部一直高度重視對醫學生的醫院感染管理和傳染病防控知識能力的培養,不斷完善人才培養體系。一是加強醫學生傳染病防控知識培養。2018年教育部發布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其中臨床醫學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明確要求:學生應掌握臨床流行病學的有關知識與方法,掌握傳染病的發生、發展以及傳播的基本規律,掌握常見傳染病的防治原則;在課程計劃中必須安排公共衛生課程以及包括傳染病學在內的臨床醫學課程。二是實施「國家關鍵領域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招生計劃」。教育部在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管理工作中,啟動實施「國家關鍵領域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招生計劃」,在保障高校自主權前提下,通過專項計劃實施,引導高校精準擴大相關急需學科領域人才培養規模,重點向臨床醫學、公共衛生等國家戰略和民生領域急需相關學科傾斜。在2020年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文件中,明確要求各地、各部門和各高校要著力優化高等教育學科專業招生結構,緊密圍繞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大對臨床醫學、公共衛生、傳染病等急需緊缺學科領域的支持力度。三是大力支持複合型醫學人才培養。目前,全國共設置臨床醫學一級學科博士點59個,碩士點57個,高校可根據自身發展和需要在臨床醫學一級學科下設置傳染病、重症等二級學科或研究方向。以防疫工作實際需求為導向,推動研究生培養單位與政府、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醫院、科研機構等單位密切合作;指導有關研究生培養單位修訂培養方案,優化醫學研究生課程設置,充分體現醫學科技發展及學科交叉融合特徵;加強多學科背景的師資隊伍建設,扭轉「重研究輕實踐」的論文導向,培養能解決實際問題的高層次醫學診療人才。
關於設置醫院感染管理專業,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對未列入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需經高校申報、高校主管部門召開專業設置評議專家組織會議審議、教育部學科發展和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評審通過後,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設置。同時教育部將進一步強化醫學生傳染病防控尤其是醫院感染預防和控制的相關知識能力培養,支持有條件的高校開設醫院感染管理必修課程,提升醫學生的醫院感染管理意識、知識和能力,加大對臨床醫學、公共衛生、傳染病等急需緊缺學科領域的支持力度。
二、關於為醫院感染管理專業人才營造良好的職業環境的建議。從事疾控、感染等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在抗擊疫情、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是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國家建立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制度。從事疾控、感染等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均可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預防等專業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取得相應級別職稱。同時,國家針對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制定了職稱傾斜政策。2015年,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的指導意見》,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優化評審條件,基層衛生機構中的醫務人員參加職稱評審,論文、職稱外語等不再作為申報的「硬槓桿」,對論文、科研不做硬性規定,可作為評審的參考條件;完善評審標準,重點加強對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以及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的考核評價。二是加強公共衛生與醫院感染管理人才就業。2016年,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和保障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明確規定對急需引進的高層次、短缺專業人才,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學位的人員,可採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考試形式或直接考察進行公開招聘,縮短引才周期。2020年6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做好2020年縣級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50號),其中明確縣級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公共衛生等急需緊缺醫學專業人才,可採取面試(技術操作)、直接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三是逐步提升醫院感染管理專業從業人員收入。按現行政策規定,疾控機構、基層醫療衛生和公立醫院等醫療衛生機構實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工作人員的收入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執行國家統一的政策和標準,績效工資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津貼補貼主要包括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補貼等地區性津貼補貼和衛生防疫津貼補貼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分別體現對不同地區和群體的政策傾斜。國家建立了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今後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2014年、2016年、2018年國家先後三次調整了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包括疾控機構、基層醫療衛生和公立醫院等在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得到了提高。
下一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過程中,遵循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特點,合理設置評價標準,充分發揮職稱評價「指揮棒」作用,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創新公開招聘方式方法,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和醫院感染管理專業人才就業。繼續落實好包括醫院感染管理人員在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收入增長機制。
感謝您對教育事業的關心與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