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向大家分享關於消費者進行食品消費維權的知識。
學校、餐廳、酒店等經常會有在飯菜中吃出蒼蠅、鋼絲球或異物的現象,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該怎麼做呢?據我所知,大部分人會找服務員換一份新的飯菜繼續吃,有人也當作自己倒黴、嫌麻煩,甚至都不去找服務員換一份新的菜;若消費者對退換飯菜不滿意,可以保留證據,進行投訴,獲得賠償。
消費者進行食品消費維權,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1. 依據《食品安全法》的最新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2. 依據《食品安全法》的最新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者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據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3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顧客在餐廳吃飯吃到蒼蠅、鋼絲球、蟲子、頭髮等異物,屬於食品不符合質量要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餐廳應當按照顧客的要求為其退貨或者換貨。如果這個環節沒有處理好、顧客不滿意,消費者還有投訴的權力,消費者吃出異物可以向食品藥品監督局、工商局、衛生局、消費者協會等進行投訴。消費者要注意應該提供相應的證據:如有異物的實物樣品或者實物照片、就餐證明發票等。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34條規定,消費者在購得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
這裡的十倍賠償,是指此道菜價格的十倍。比如吃出異物的這道菜價格是50元,消費者可以索賠1000元.如果獲得賠償還不能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比如顧客產生身體不適等情況,餐廳還有其他責任——懲罰性雙倍賠償。顧客就餐後,如明顯出現身體不適,應及時就醫。就醫後可向餐廳主張補償性賠償以及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
我也在餐廳中吃到過鋼絲球,但我就很慫,只去找服務員退換了飯菜,沒有投訴餐廳。我會告訴我的朋友們,要少來這家餐廳吃飯,飯菜不乾淨。但我身邊也有人通過向工商局、衛生局等反映情況,投訴餐廳,他會獲得一筆賠償,因為飯菜的10倍不足1000元按1000元賠償,他就會獲得1000元賠償。但是大家一定不要以此來賺錢,曾經有人利用「投訴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可獲得10倍賠償」,故意買很多假冒偽劣商品,再去投訴商家,獲得不少的賠償。大家可以通過合理手段維權,利用法律知識維護自己權益,但是一定不要惡意賺錢。
希望飯店可以注重飯菜衛生,對每位顧客負責,否則一旦吃壞顧客,壞了名譽,餐廳也沒有辦法再開下去了。顧客吃出異物可以通過退換、投訴來解決問題,千萬不要慫,不敢去找餐廳理論。願每個人都健健康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