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紹興諸暨蔣女士爆料說,
自己點了諸暨某網紅外賣
——缽缽雞,
吃了一半竟然吃出個蟑螂!
夜宵都吃一半了,
突然發現外賣裡有隻蟑螂!
蔣女士告訴記者,吃出蟑螂的是諸暨某網紅夜宵店。說起來,自己算是這家店半個老客,這是第三次點了。
8 月 25 日晚上,自己和妹妹突然想吃夜宵,於是就點了這家缽缽雞自取。回家後,兩人吃了一大半,突然發現湯裡有個黑乎乎的東西,仔細一看竟然是只蟑螂。
蔣女士很生氣,就去找店家理論,最初該店老闆表示,願意按原價退款。
但蔣女士認為,如果一開始就看見了,可以接受原價賠償。但現在,這一半都進肚子了,她認為店家應該按照食品安全法對其進行十倍賠償。
顧客表示:
店家前後說法截然不同
但是,讓蔣女士沒想到的是,最初該店老闆承認食品在晾涼過程中可能會有蟲子掉入,並道歉願意退款。
但隨後換另一位工作人員交涉後表示,對方覺得蔣女士用食品安全法提出賠償,純粹是無理取鬧。
同時,他還將帶有蔣女士姓名、頭像的聊天記錄截圖,發到朋友圈,並稱堂食出現這種情況會無條件賠償,外賣不會。蔣女士認為,這是對她個人隱私的洩露。
店家認為,
身正不怕影子斜
記者聯繫了老闆。對方說,如果這樣的情況是發生在店裡,顧客在堂食的過程中發現了問題,他們是無條件接受賠償的。
但是蔣女士是將食品打包回家後才發現的蟑螂。他們認為,一旦離開店面視野範圍之外,有些事情就都說不清了,甚至有可能蟑螂都不是店內的。所以,無法接受蔣女士提出的賠償方案。
而且,近日,店鋪收到不少同行惡意差評,該店老闆覺得,一般顧客不會有意識保存食品安全法的圖片,來進行交涉。"我們也有些出於防備的心理。"
至於發朋友圈未隱藏蔣女士信息的行為,店家說,自己當時也沒想太多,覺得身正不怕影子斜,他們需要在朋友圈為店面形象發聲。
8 月 26 日,市場監管部門收到舉報後,對店鋪進行了衛生抽檢,結果表明店內衛生達到營業標準。
雙方各執一詞,
認為責任不在己方
對於商家的同行質疑,蔣女士表示,自己是從事服裝行業的,並出示了她的營業執照,不存在同行惡意差評。
蔣女士說,自己是個消費者,只是站在消費者立場上,為自己遇到的食品安全問題維權。事情發展到這一步,也為爭口氣。
她希望商家能就吃出蟑螂的問題在朋友圈正式道歉,並且賠償一千元錢,賠償不用給到蔣女士,可以捐贈出去,用於公益事業。
但店家認為,外賣的問題無法說清,如果蔣女士非要講食品安全法,就讓專業的機構來處理這個問題。對於蔣女士賠償要求,他們無法接受。
目前,針對該情況,工商部門正在調解處理中。
來源:諸暨西施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