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水燒傷顧客店家賠償2萬

2020-12-06 搜狐網

  本報訊(餘小喬南木善新)顧客在商店購物時,不幸被王水燒傷,雙方發生醫療費糾紛。在合肥市廬陽區消費者協會調解下,近日,店家賠付該顧客2萬餘元。據了解,這是《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自修改以來,合肥市調解成功的賠償額最高的一起消費糾紛。

  10月15日上午,家住合肥市常青供銷社宿舍的張女士,前往四牌樓附近一模具商店購物。此時,店內一女營業員正在向另一位顧客推銷瓶裝的模具清洗液———王水(強酸混合液,具有很強腐蝕性)。當營業員將瓶子遞給顧客時,顧客沒拿穩,裝王水的瓶子滑落在旁邊選購模具的張女士身上。王水滲入張女士的臀部和腿部,造成嚴重燒傷。店主戴某立即將張女士送往安醫住院治療。短短六天,醫藥費就花了近萬元。

  10月21日,張女士因墊付醫藥費一事與店家發生糾紛,雙方相持不下,張女士的家人聯合維權志願者將此事投訴到合肥市廬陽區消費者協會。經區消協工作人員調查後,明確指出:按照新頒布的《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店主戴某雖不是事件發生的直接責任人,但作為店方,在日常營業活動中,有義務為顧客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顧客在店中購物時受到人身傷害,店方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在消協工作人員的調解下,昨日雙方意見終於達成一致:店主戴某一次性賠償張女士包括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和精神損害費在內共計21550元。店方有權追究失手跌落瓶子顧客的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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