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科院的一篇院刊:「支持大連、青島、深圳和喀什升格直轄市。」在網上引起熱議,直轄市是中國等級制城市體系中政區級別最高的城市,同時也是社會經濟體系中人口、產業與資本高度集聚的大都市。
那麼什麼是直轄市,我國直轄市的變更和設立直轄市的條件有哪些呢?
直轄市的定義與發展
直轄市的概念最早源於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特別市組織法》,該法將中央直轄的市稱為特別市。而依據《中華法學大辭典·憲法學卷》的定義,所謂直轄市,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直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管轄的市,下轄區和縣,一般是人口眾多,在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交通、工業、貿易等方面擁有特殊地位和影響的城市。
1949年底,我國共有北京、天津、南京、上海、武漢、廣州、重慶、西安、瀋陽、鞍山、撫順、本溪12個直屬於中央政府的直轄市(現在也大多屬於國家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成都、武漢、鄭州、西安)。而到了1954年,為了加強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減少組織層級,提高工作效率,決定撤銷大區一級行政機構,將瀋陽、旅大(原旅大行署區)、鞍山、撫順、本溪、哈爾濱、長春、武漢、廣州、西安、重慶11個中央直轄市改為省轄市,只保留北京、天津、上海3個中央直轄市(1953年批准松江省哈爾濱市、吉林省長春市由省轄市改為中央直轄市)。1997年,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撤銷地級重慶市,批准設立重慶直轄市,管轄原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區所轄行政區域(用某位人大代表的話來說:這件事仿佛等了一個世紀)。
此後,中央直轄市一直保持著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的格局,北京是國家首都性質的直轄市,天津與上海是具有港口優勢的國家級經濟中心城市,重慶是以地域型政區為主且兼有城市型政區特性的內陸型中央直轄市。(援引劉君德《21世紀中國直轄市政區改革的戰略思考》)
直轄市的設立條件
政治條件是否符合政治利益或國家的民族利益是設立直轄市的根本條件。設立直轄市的政治條件包括國家戰略需求、政治穩定需求、民族團結需求等因素。以重慶直轄市為例,原地級重慶市在成為直轄市之前,雖然是西部地區工業基礎較好的城市,但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比東部地區的許多城市仍然相對落後。重慶直轄市的設立符合當時國家提出的長江開發戰略(代表工程:三峽大壩)、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需求(由鄧小平提出)。而喀什符合「一帶一路」戰略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需求,至少在戰略需求上站得住腳。
就目前的國家發展戰略和民族利益來看,位於「一帶一路」沿線上的核心城市且位於尚未設立直轄市的東北、西北地區的城市更有可能升格為直轄市。但是「一帶一路」沿線上的核心城市和經濟發展較好的城市大多是各省的省會(得益於多省提出的要提高省會城市首位度和建立中心城市群),而省會升格直轄市對原省的政治和經濟分割較大,所以可能性較低。因此西北設立直轄市可能對經濟要求較低。
區位條件直轄市設立的區位條件主要是其具有的區位優勢(某一地區具有的地理、政治、經濟、社會、軍事、文化、科技等領域的有利條件或優越地位),區位優勢是城市發展的重要基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一座城市能否成為該地區的政治、經濟或文化中心。
北京自古以來就是古都,又是中國的首都,在直轄之前就已經是中國政治、經濟、文化、交通和國際交流中心,其政治和軍事戰略地位非常重要。重慶位於長江上遊,處在中西部地區的結合部,承東啟西,溝通南北,礦產資源豐富,在直轄之前重慶就已經是西部地區重要的工業城市、製造業中心和交通樞紐。由此可見,地理位置優越,海陸空交通發達,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或軍事戰略地位,是設立直轄市應有的區位條件。
經濟條件經濟條件主要指經濟基礎、產業及人口集聚程度。它決定了一個城市是否能夠成為區域的經濟增長中心。重慶市直轄前的經濟發展水平雖然比不上北京和上海,但它是長江上遊最大的經濟中心、與海外經濟往來的重要內河口岸,也是四川省和西部地區經濟發展最好的城市(1996年,重慶GDP就已經排在全國第四)。
行政條件設立直轄市必須要考慮是否有利於區劃分割以及行政分割成本的高低。設立直轄市必須在保持原省級政區連續性和完整性的條件下,從某省級政區的周邊劃出部分行政區域,組合設立直轄市。以重慶市為例,將原四川省東南邊的地級市重慶市、萬縣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區劃出,組合設立重慶直轄市,不僅便於行政區劃的調整,還保持了原四川省行政區劃的連續性和完整性。這就為什麼會考慮大連、青島、深圳和喀什升格直轄市,這些城市都是位於各省的周邊位置。

直轄市的設立也是多層級尺度圍繞權力與利益進行博弈的過程。政區層級的變化反映了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之間此消彼長的演變過程。這期間最為明顯的就是官員職位的變動,與原省政府由原本的上下級的隸屬關係變為平行同級的關係,其中人事調動不可謂不大。此外,重慶直轄市的設市方案以及它所能享受的免交財政收入的優惠政策是中央政府與四川省政府、重慶市政府反覆協商與博弈才確定的。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深圳升直轄市是十分困難的,深圳GDP與廣州相當,兩者相加佔廣東省GDP的47%左右(2019年數據),你讓廣東將1/4到1/5的GDP割出去可能性也不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