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引入中介機構輔助開展稽核查
早在2011年,成都海關根據海關總署統一安排,經綜合審核考評,率先引入4家中介機構進入成都海關中介機構備選庫,隨後再次擴大中介機構備選庫陣容。昨日,成都海關相關負責人稱,自從引入中介機構開展保稅核查核銷和企業稽查制度後,憑藉中介機構的專業優勢,對提高保稅核查和稽查作業質量、提升稽查核查人員專業水平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目前成都海關還正在研究制定將稅務師事務所納入委託客體範圍等措施,進一步探索創新的後續監管模式。
據介紹,引入中介機構開展保稅核查核銷和企業稽查制度,是海關推出的事中事後監管創新舉措,是指具備相關資質的中介機構接受企業或海關委託,在企業開展主動披露和認證申請,以及海關實施保稅監管和企業稽核查等過程中,通過審計、評估、鑑定、認證等活動,提供相關輔助依據的工作。早在2011年,成都海關根據海關總署統一安排,經綜合審核考評,率先引入4家中介機構進入成都海關中介機構備選庫。
緊接著,成都海關於2014年再次引入3家中介機構進入中介機構備選庫,通過擴大備選庫陣容進一步增強中介機構參與海關相關作業程度。引入中介機構開展海關稽核查工作後,企業可以「雙向選擇」:一是採用企業委託模式,企業可根據需要自行選定具備相關資質的中介機構開展輔助工作,向海關提交相關書面材料並隨附中介機構出具的工作報告,海關結合風險研判決定是否採納;二是採用海關委託模式,海關設立輔助開展保稅監管和企業稽查工作中介機構備選庫,並採取招標、綜合排名、隨機抽取等方式從備選庫中選定中介機構開展輔助工作。
「引入中介機構開展海關稽核查工作,憑藉中介機構較強的專業力量,以及財務專業上的優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海關人員財會知識相對不足的缺陷,對提高保稅核查和稽查作業質量、提升稽查核查人員的專業水平,都能夠起到一定積極促進作用。」成都海關相關負責人稱。
截至目前,成都海關已先後引入7家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協助關區各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業務單位,對12家企業開展協助海關實施保稅核查工作,移交緝私處置4家,發現7家企業存在內部管理不規範、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等問題;共引入6家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協助關區各稽查業務單位對8家企業開展稽查工作,稽查追徵稅處置1家,涉及稅款1365.78萬元,案值8034萬元,另外移交緝私處置1家。
近年來,成都海關不斷推進改革和優化創新舉措,為企業創造更加便利的通關環境,讓誠信守法企業切實享受到了改革紅利。與此同時,成都海關也對違規違法企業的監管保持高壓態勢,努力在對外開放陣地中營造誠信守法、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據統計,成都海關去年開展的「國門利劍」聯合專項行動,反走私綜合治理成果斐然。全年共立案刑事案件42起,案值2.5億元人民幣;立案行政案件442起,案值5億元人民幣。其中,成都海關去年查獲的走私大米案緝私「成都經驗」被全國推廣。
昨日,成都海關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成都海關在監管環節還將繼續推出創新舉措,為企業發展進一步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據悉,目前成都海關正在研究制定將稅務師事務所納入委託客體範圍等措施,進一步探索後續監管創新模式,提升海關後續監管效能。
(責編:羅昱、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