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自然資源部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發布,標誌著自然資源部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工程(以下簡稱「科技人才工程」)正式啟動。
科技人才工程旨在圍繞履行自然資源「兩統一」等職責使命要求,激發人才創新活力,增強科技創新競爭力,有計劃地發現、培養、激勵一批在自然資源重大基礎研究、技術研發和重大工程實施等方面創新能力強、業績突出的高層次創新人才,壯大青年科技人才隊伍。
科技人才工程穩定支持國家級科技創新人才,優選部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力爭到2025年,新增近200名高層次創新人才、450名青年科技人才。形成以第一、第二梯隊國家級科技創新人才,第三梯隊部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團隊帶頭人等高層次創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為核心的自然資源科技創新人才隊伍。
《實施方案》公布了三類人才的入列、選拔機制,並提出了一系列強化培養支持舉措:充分發揮自然資源重大專項任務的優勢,拓寬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成長通道,在自然資源重大工程中推行首席專家制,強化研究式調查項目的實施;建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和貢獻為主的科技人才評價標準,完善選人、育人、用人機制,營造高層次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氛圍;尊重科技創新人才成長規律,加強青年科技人才發現和培養力度;完善激勵機制與政策,強化創新貢獻導向,實施高層次創新人才績效工資單列、重獎高層次創新人才圍繞主責主業幹事創業等。
據悉,科技人才工程原則上每兩年遴選一次,採取單位推薦和專家推薦兩種方式,主要由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部派出機構和兩院院士等高層次專家推薦。人才遴選實行同行評審、綜合評議「兩審」和最終結果「一公示」,根據不同層次人才特點分別選取現場與視頻的方式答辯,給予人才充分的展示空間。
《實施方案》要求,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精神,制定實施科技創新人才培養方案,做好科技創新人才選拔培養、跟蹤管理和聯繫服務等工作,逐步建立上下貫通相互銜接的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工作體系;要制修訂相關的配套政策措施,明確研發單位在引人選人、公開招聘、職稱評審、薪酬分配、人員獎懲等方面的自主權,充分調動和發揮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用人單位要賦予科技創新人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決策權,營造服務科技創新人才的良好環境,將科技創新人才的跟蹤評估等工作制度化,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2020年12月31日,《自然資源部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發布,標誌著自然資源部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工程(以下簡稱「科技人才工程」)正式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