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從茂密的樹冠裡發現樹鴿的影蹤,實在是一件並不輕鬆的事情,它們漂亮的羽毛帶著一種自然的翡翠色,這使得它們極易隱藏在綠色的樹葉後面,除非它們此刻就飛躍出來或者不小心沒有吞住一粒成熟的番石榴。它們更喜歡在樹枝上走過來走過去,有時候是長時間呆在樹枝上。
你如果想看見它們飛躍的樣子,有兩個辦法:第一個辦法是等,等它們起飛。這是考驗你耐心的好時候,第二個辦法是趕它們走。可是,樹鴿一般都會生活在高處,你要扔一顆石頭之前得思考這個行為的後果:那句古話真是說得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可以大聲吼叫嗎?當然可以,但是,在曠野,在森林裡你這樣的吼叫變成了對於整個森林的肆意幹擾,不論你找出來多麼堂皇的理由,你都要承擔這種破壞自然世界平衡法則的責任。
我們很少思考這樣的平衡法則,以至於常常在公園或者樹林裡聽見一個人在尋找另外一個人的喊叫,尖銳而毫不客氣。我在臺灣的阿里山裡面,沿著古老的小徑去拜訪那棵號稱樹王的古樹,結果是一個人的喊叫聲震驚了整個樹林,我猜這對夫妻是同時上廁所的,而從廁所出來的時間則不同。
這種時間上的錯位造成了緊張和焦慮,人類為了緩解這種焦慮會選擇很多種方式,喊叫無疑是最直接的做法。利用尖銳的聲音找回另外一個人的存在,既原始也符合生存的道理。
飛禽比如八哥在看見一隻家貓走近的時候,會迅速發出來急促凌厲的恐懼叫聲,一方面是提醒同伴,注意家貓行走的軌跡,一方面通過叫聲不斷鼓勵自己,確信這種聲音對於家貓也是一種抵禦。
樹鴿在一棵番石榴樹上的時間,取決於它們好奇心滿足的程度。它們永遠都在吃,在番石榴成熟的季節,飽受陽光溫暖的刺激,甚至會忘記求偶的最佳時機。也就是說,即使按照「飽暖思淫慾」的說法,動物和人類的區別也有著很大的區別。
人類在飽暖思淫慾的情況下,是放縱,是失去紀律,是喪失道德的規範,而動物在吃飽了之後,基本上是享受食物滿腹之後的快樂。羊群就常常躺在碩大的廣玉蘭樹下,有些羊會把頭耷拉在樹根的一側,等羊群離開之後,很多樹根會有一種被摩擦後發光的感覺,就可以知道羊群在這一片地方生活了多久。
樹鴿基本上是一顆番石榴一口,它在啄食之前,會側著頭去選擇吃哪一顆,我不是鳥類學家,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樹鴿的視網膜一定有一種獨特的構造,能夠幫助它自己迅速確定是第幾顆番石榴才是成熟的,這種準確度和一個很有經驗的月嫂一樣,月嫂只要看見小傢伙臉色的表情,哪怕是一絲,就可以判斷小傢伙是不是拉大便了。
這種經驗的累積發展到最後便是一種直覺。所以,如果有人和你談論直覺,你不要陷入迷思,直覺不是說來就來的事情,根據詩人瑪麗-奧利弗的解釋,直覺是多情的關懷和專注的另外一種說明。有些詩人常常故弄玄虛,把詩歌的觸鬚等同於盲目的直覺,這是說不過去的。
一個農民可以依據燕子低飛的程度來預測第二天的天氣,而朝霞和晚霞的差異則會直接讓一個鄉下人決定自己的行程。你不能把這種經過世代相傳的經驗當作直覺,而應該在直覺的後面去發現什麼叫做經驗和實踐,什麼叫做無意識的文化影響。
樹鴿不像屋簷邊的家鴿或者棕櫚樹頂部那些洞穴裡的野鴿子,後者常常喜歡鳴唱,喜歡在空中盤旋,十幾個一群,羽翼在陽光下潔白而透明,看久了這種小型鴿子的飛舞,就會感覺到諾亞方舟在最後幾天的偉大幸福,要是鴿子三番五次地往返都沒有任何消息,那真的會是人類生命的最後渺茫時刻。
鴿子最終將綠色的葉子含了回來,大地慢慢凸顯,洪水緩緩小退。後來再多的記述都抵不過這些簡約的文字。樹鴿喜歡單獨飛翔,喜歡獨處,喜歡在明媚的陽光下啄食它們喜歡的果實,大部分樹鴿吃的果實,人類也能吃,只是在人類吃之前,樹鴿早已享受到了久遠世界的無私饋贈,就此而言,是符合造物主的法則的。
我們從《聖經》一開始的部分,就能夠讀到這個世界整體的安排,或者說有機的結構: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在天地日月植物飛禽走獸出現之後,造物主自己拉開了偉大生命的序幕——人類的出現。
我們今天能夠看見樹鴿沉浸在自身的生存活動中,而毫無憂慮,是促使我們思考未來的某種隱秘動機。發現這種動機不需要人類學家的專門探索,只需要我們願意花十來分鐘或者半個小時觀察樹鴿的生活狀態就可以了。
很顯然,令我們越來越困惑的是:我們覺得這樣來消費十分鐘沒有意義,而讓我們實際上什麼都不做只是觀察樹鴿,會讓我們緊張不安。
我突然想起來喬治婭-奧基芙批判我們的話——這個城市的人們總是行色匆匆,沒有時間欣賞一朵花。我想讓他們知道,他們想不想看花。……他們很少花時間去端詳一朵花。
我們習慣了去做些什麼,那麼,觀察樹鴿在一棵番石榴樹上的漂亮的啄食動作是不能歸入我們做些什麼的裡面的。這種想法聽起來非常正確,而實際上卻糟糕透頂。我為什麼這樣說呢?你知道!你知道!!你知道!!!
圖文原創:毛歌 (韶山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