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關注:鯨鯊屢被捕殺
新聞回放:據媒體報導,9月上旬,3條鯨鯊在青島附近海域先後被漁民捕殺並出售。
9月12日,福建連江漁民捕獲一條長8.5米、重8.5噸的鯨鯊。在此之前,福建省沿海很少捕到這麼大的鯨鯊。在水產市場,一條長鋸把碩大的鯨鯊切成數段,光血就流了幾百斤。鯨鯊被宰殺後送往浙江,賣了8.5萬元。
9月15日下午,在浙江省台州市水產品交易中心,又有一條重約6噸的鯨鯊被一客商以每斤7元的價格買走。
王亞民 博士,世界自然保護同盟鯊魚專家組委員,1991年~2006年在農業部漁業局等部門從事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
近日,鯨鯊被捕殺、收購的消息屢屢見諸報端。從新聞圖片中我們看到,體型巨大、重達數噸的鯨鯊在水產市場被工人用巨大的鋼鋸鋸成一截一截,引來人們駐足圍觀並嘖嘖稱奇。
捕殺、收購和銷售鯨鯊是違法行為
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捕殺、收購和銷售鯨鯊其實是違法行為。
目前確定動物是否瀕危的系統分別是IUCN(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等級、CITES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系統和中國保護動物名錄。其中CITES和中國保護動物名錄都是強制性的法律法規,分屬國際法和國內法調整範圍。凡是我國加入的公約,作為國際法,我們都要遵守。雖然屬於軟骨魚類的鯊魚在中國還沒有列入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但地方保護名錄有列入,如廣東的鯨鯊就是地方保護動物。CITES附錄系統中有3種鯊魚被列入保護附錄II,分別是鯨鯊、姥鯊和大白鯊。其他列入《IUCN紅色名錄》瀕危物種等級的鯊魚物種也在中國有分布。在《2004年IUCN紅色名錄》中,短尾真鯊東亞亞種、噬人鯊、姥鯊(世界範圍內)、半鋸鯊、鯨鯊和尖犁頭鰩這5種鯊魚和1種鰩被劃分為易危物種,姥鯊(北太平洋種群)為瀕危物種,黑鰭基齒鯊為極危物種。
另外,按照CITES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列入CITES附錄I和CITES附錄II的瀕危動物,分別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1級和2級管理。而鯨鯊、姥鯊、大白鯊被列入附錄II,應按國家重點保護動物2級管理。
不過,由於鯨鯊列入名錄時間較短,且只在網際網路上公布查詢,尚沒列入我國動物保護名單,很多人甚至包括一些漁政執法人員,不了解有關法律法規尤其是鯊魚瀕危狀態和國際公約,不能正確處理這些行為,造成了人們對捕捉到的鯨魚、鯨鯊等一些海洋大型生物抱一種獵奇心理,沒意識到違法問題,或者即使意識到違法,由於處理不到位,一些漁民和貿易商在利益面前便抱僥倖心理,希望逃脫法律制裁。同時公眾也沒有引起足夠的警覺。
遊弋了4億多年的鯊魚要死於人口?
鯊魚已經在海洋中遊弋了4億多年,比第一批恐龍在陸地上出現的時間還要早一億年。它們在全世界的大洋中都有分布,並且在維護海洋生態系統平衡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我們來了解一下收錄到CITES附錄II的3種鯊魚。
鯨鯊是大洋性大型鯊,體長普通10米左右,最大達20米,為魚類冠軍。常成群遊泳水面,有時洄遊近海;食大量浮遊生物如甲殼動物、軟體動物以及小型魚類;性和善,無危害;卵生。鯨鯊廣泛分布於印度洋、太平洋和大西洋各熱帶和溫帶海區,最北約達北緯42°,最南達南緯33°55′。鯨鯊在我國沿海的洄遊季節和線路可能是5~6月至北部灣與閩西區,7~8月達粵東區,9~10月達華東區,11月達華北區。
姥鯊是近海上層大型鯊,中國沿海各海區均產;張口取食浮遊生物,主要為甲殼動物,有時食中小型魚類;性溫和。其經濟價值很大,姥鯊肝佔體重的15%~20%,含油量達60%。
噬人鯊是冷溫和暖溫區近海上層大型兇猛鯊。捕食各種魚類、海龜、海獸等,有襲擊漁船和噬人記錄,為現存最兇殘鯊類之一。體長可逾800釐米,通常捕撈個體長140~600釐米。在澳大利亞和美國東北部是一重大型遊釣魚,俗稱「大白鯊」。
多數鯊魚近年來均被過度捕撈,尤其這3種面臨嚴峻的生存危機,是高度瀕危的物種。對於多數鯊魚,由於漁船空間有限,再加上魚翅的價值日益上升,大部分商業漁船為了節省空間,只保留佔鯊魚整個體重1%~5%的鯊魚鰭。最近國內新聞報導的這些鯨鯊尚且是整條被捕殺、出售,更多的鯊魚卻是被捕捉到船甲板上後再活生生「割翅」,旋即被血淋淋地丟回大海並痛苦地死去,其巨大的死亡數字難以確認。
中國鯊魚保護工作剛剛起步
鯊魚這種處於最頂端的肉食動物如果數量銳減,可能會對海洋生態系統造成無法預計的影響。國際上對鯊魚保護日益重視,1999年聯合國糧食與農業組織(FAO)就批准了《保護和管理鯊魚的國際行動計劃》(IPOA-SHARKS)(1999年2月),並建議各成員國制定國家保護行動計劃。此外,泛美熱帶金槍魚委員會、國際海洋探測理事會等多個國際組織已開始作出努力,鼓勵成員國收集有關鯊魚的資料,在某些情況下建立以鯊魚種群評價為目的的區域資料庫。
但目前為止,只有少數幾個國家制定了專門針對鯊魚捕撈的管理計劃,這些計劃包括控制進入、減少鯊魚副漁獲物戰略在內的技術措施以及支持充分利用鯊魚。
值得注意的是,鑑於鯊魚分布的廣泛(包括在公海的分布)以及許多品種的遠距離洄遊,對鯊魚管理計劃進行國際合作和協調日益重要。但是,目前幾乎沒有有效處理鯊魚捕撈的國際管理機制。
中國的鯊魚保護工作則剛剛起步,還沒有制訂國家鯊魚保護行動計劃。
中國捕獲鯨鯊的記錄以我國臺灣地區居多,2006年在80頭左右。由於鯨鯊體型巨大、生長緩慢,加之捕鯊活動沒有受到適當限制,造成種群減少、瀕危,鯨鯊資源已經下降了很多。由於臺灣居民叫鯨鯊為「豆腐鯊」,將其作為食品的需求強烈,促使捕鯊者繼續捕殺鯨鯊;而且目前國際上有的水族館開始馴養和展出鯨鯊,也誘使漁民出海去捕捉活鯨鯊,如美國的亞特蘭大水族館就有來自中國臺灣地區的鯨鯊展出。中國大陸漁民也從2006~2007年開始在南海捕捉鯨鯊,出售到水族館或海洋世界用於商業展出。
但是,我國正在開始加強鯊魚資源的保護工作。為保護包括鯊魚在內的漁業資源,農業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國際公約的要求,對鯊魚捕撈、資源養護進行監督管理,採取發放捕撈許可證、建立漁業資源保護區、控制捕撈強度等措施,養護和合理利用鯊魚等漁業資源。嚴格執行CITES的規定,加強鯊魚國際貿易的監管。另外,農業部對列入CITES附錄的鯨鯊、姥鯊、大白鯊按照國家重點保護動物2級進行管理,並採取進一步措施保護瀕危的鯊魚資源,已考慮將一些瀕危鯊魚列入保護名錄,進行重點保護。
(本報記者易蓉蓉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