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的唐女士在消費信用卡時透支了1000元,為了個人徵信不受影響,她通過網貸申請了1000元貸款,最後提前扣除250元的手續費,到手只有750元。因為在5天之內不能還清貸款,她又被迫交了450元的手續費,換到另外一家網貸公司重新續籤合同。不知不覺,她陷入了萬劫不復套路貸。
套路貸是高利貸的一種延伸和變種,它的危害已經遠遠超出高利貸。每一起套路貸案件都會讓人揪心扼腕嘆息。去年初發生在西安,一位21歲的花季少女從17樓一躍而下身無可戀。她父親從手機上發現女兒借有幾千元的套路貸,已經還了三年支付了8萬塊錢,目前還差17萬,並且每天都在瘋長。快手上一位已經擁有3萬粉絲網名爆頭花姐的網紅,從7月份網貸幾千元應急,沒過幾個月就滾到了幾十萬元。每天遭受威脅騷擾心理崩潰,最後自殺而亡。悲哀。
套路貸的利息高的嚇人,是高利貸的n次方。2020年9月份,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一年期內是年息4.35%,它的含義就是100元錢用一年利息4.35元。而本文的夏女士她用了750元5天時間都給了250元利息。那麼一天的利息是50元,如果用本金750元計算,那麼她的網貸利率就是50/750=0.0667=6.67%。即日息百分之6.67。它的含義是100元錢一天6.67元。如果換算成年息,就是6.67%x360=2400%。它的含義是100元錢使用一年,利息是2400元。而按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息只有4.35元,看看這有多麼恐怖?
而一般的普通百姓不知道利率該如何表述,日常活動中經常用幾個點,幾分幾等口頭表示,混亂而又模糊。請記住準確的利息描述是「年息或月息或日息百分之多少」,十分準確清晰,沒有任何歧意。如果夏女士知道它的利率是年息2400%,1000元一年是24,000元,估計說死也不會貸款。
國家對套路貸的打擊從來沒有手軟。如果一不小心捲入了套路貨,記住以下4種情況,請勇敢的拿著法律武器。一是年利率超過36%。就是100元錢用一年36元利息。這個是紅線,超過這個標準我國法律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明確規定,民間貸款的利率在24%以內法院支持受理,超出36%予以返還。二是洩露借款人家人信息。對借款人的家人進行無端的騷擾。三是以貸還貸。就是本文中夏女士遇到的套路貸,這種情況十分危險,越滾越大,直至借款人心理生理崩潰。四是遇到暴力催收。這種情況要堅決報警,人民警察會雷霆出擊,打擊黑惡勢力,妥妥地幫你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