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固廢網訊:為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環境衛生管理業》(HJ1106-2020)的編制思路、主要內容和重點難點,相關技術專家對本標準進行重點內容解讀。
規範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指集中處理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生活汙水處理汙泥、城鎮糞便的排汙單位,也包括生活垃圾轉運站,主要包括國民經濟類別「環境衛生管理782」行業類別)排放的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的排汙許可管理。
另外,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中,執行《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 18485)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於《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生活垃圾焚燒》(HJ 1039);執行《火電廠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3223)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於《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火電》;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於《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鍋爐》(HJ 953)。水泥製造、磚瓦製造等活動中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適用於相關行業技術規範。
本標準未作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者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汙染物的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的其他生產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HJ 942)執行。
廢氣、廢水產排汙環節及汙染物確定
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主要生產單元包括接收單元、預處理單元、好氧發酵單元、厭氧消化單元、餐廚廢棄物油脂處理單元、填埋單元和公用單元。
廢氣種類主要包括卸料廢氣、破碎、分選等預處理廢氣、好氧發酵廢氣、厭氧消化廢氣、油脂處理廢氣、填埋廢氣、汙水處理廢氣等,主要汙染物種類為顆粒物和硫化氫、氨等惡臭氣體。
廢水類別主要包括填埋場滲濾液、餐廚廢棄物上清液、油水分離廢水、糞便上清液、發酵殘渣上清液、厭氧消化沼液、沼氣/填埋氣脫硫廢水、衝洗廢水、生活汙水、初期雨水等。填埋場滲濾液主要汙染因子包括色度、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總氮、氨氮、總磷、糞大腸菌群數、總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其他廢水汙染因子為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等常規因子。
排汙口差異化管理
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的排放口分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
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廢水排放口中,僅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水總排放口為主要排放口,其他廢水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
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廢氣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
廢氣許可排放濃度(或排放速率)管控
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廢氣的許可排放濃度(或排放速率)指標主要包括顆粒物、硫化氫、氨等惡臭汙染物。
惡臭汙染物許可排放濃度(或排放速率)依據GB 14554確定。其他汙染物許可排放濃度(或排放速率)依據GB 16297確定。
廢水許可排放濃度管控
廢水許可排放濃度指標主要包括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磷等。
生活垃圾填埋場、與生活垃圾填埋場配套建設的生活垃圾轉運站廢水汙染物許可排放濃度依據GB 16889確定,其他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廢水許可排放濃度依據GB 8978確定。
許可排放量
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廢水主要排放口不管控廢水排放量,但應核算實際排放量,並在執行報告中上報實際排放量數據。
生活垃圾填埋場環境管理要求
本規範對生活垃圾填埋場排汙單位提出了入場、運行期、封場及後期維護與管理、汙染物排放控制、環境和汙染物監測要求。
自行監測要求
根據現行排放標準及汙染控制標準以及調研現有企業監測頻次現狀,結合《排汙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 819-2017)要求,設置汙染源各監測點位、指標、頻次。
廢氣排放口最低監測頻次均為半年;含填埋單元的,廠界最低監測頻次為月,不含填埋單元的,廠界最低監測頻次為季度。
生活垃圾填埋場總排口pH值、流量、化學需氧量、氨氮需進行自動監測(封場後按季度監測),其他汙染物按季度監測(封場後按年監測)。生活垃圾轉運站、餐廚廢棄物、城鎮糞便等其他生活垃圾處理排汙單位廢水總排口最低監測頻次為年。依據相關標準,補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場周圍地下水的監測要求。
臺帳記錄和執行報告要求
本標準針對生產設施運行管理信息、汙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信息、監測記錄信息及其他環境管理信息等分別規定了記錄內容。
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按照排汙許可證規定的時間提交執行報告,實行重點管理的排汙單位應提交年度執行報告和季度執行報告,實行簡化管理的排汙單位應提交年度執行報告。
實際排放量核算要求
本標準給出了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廢水汙染物實際排放量核算方法。
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僅核算主要排放口的實際排放量,即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水總排放口需核算實際排放量。實際排放量核算首先採用實測法核算,要求採用自動監測的汙染物,應採用符合監測規範的有效自動監測數據核算汙染物實際排放量;未要求採用自動監測的排放口或汙染物,按照優先順序依次選取有效的自動監測數據、手工監測數據進行核算;要求採用自動監測的排放口或汙染物而未採用的,或未按照相關規範文件等要求進行手工監測(無有效監測數據)的,採用產汙係數法核算汙染物實際排放量,且均按直接排放進行核算。
合規判定要求
排汙單位可以通過臺帳記錄、按時上報執行報告和開展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自證其依證排汙。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據排汙單位環境管理臺帳、執行報告、自行監測記錄中的內容,判斷其汙染物排放濃度(或排放速率)是否滿足許可排放限值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場是否滿足許可要求,也可通過執法監測判斷其汙染物排放濃度(或排放速率)是否滿足許可排放限值要求。
常見十五問解析
1、本規範適用範圍是什麼?
本規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集中處理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生活汙水處理汙泥、城鎮糞便的排汙單位,也包括生活垃圾轉運站。
2、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中哪些情形不適用本標準?
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中,執行《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GB 18485)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於《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生活垃圾焚燒》(HJ1039);執行《火電廠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於《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火電》;執行《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的生產設施和排放口,適用於《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鍋爐》(HJ 953)。水泥製造、磚瓦製造等活動中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的,適用於相關行業技術規範。
本標準未作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者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汙染物的環境衛生管理業排汙單位的其他生產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總則》(HJ 942)執行。
3、適用本標準的排汙單位中哪些屬於重點管理?
根據《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版),納入本標準適用範圍的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生活汙水處理汙泥集中填埋的排汙單位應實施重點管理。
4、每個垃圾轉運站都要單獨申請排汙許可證嗎?
同一地區同一法人的轉運站可納入一張許可證申報,但在申報材料中需填寫各個轉運站的汙染物排放情況。
5、所有處理汙泥的排汙單位都執行本標準嗎?
本標準適用於生活汙水處理產生的汙泥,生活汙水與工業廢水混合處理汙泥、工業汙水處理汙泥的治理不在本標準的適用範圍內;生活汙水處理產生的汙泥採用好氧及厭氧工藝的執行本標準,採用焚燒及其他工藝的不執行本標準。
6、如何確定垃圾填埋場滲濾液及其他廢水汙染物控制因子?
生活垃圾填埋場依據《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確定管控因子。其他廢水本標準中僅給出常規指標,其他汙染因子由排汙單位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審批意見等相關環境管理規定從執行的排放標準中選取。
7、垃圾轉運站廢水排放應執行什麼標準?
與生活垃圾填埋場配套建設的生活垃圾轉運站廢水汙染物許可排放濃度依據GB 16889確定,其他情形許可排放濃度依據GB 8978確定。地方有更嚴格排放標準要求的,按照地方排放標準從嚴確定。
8、本標準規定哪些排放口為主要排放口,如何管控?
本標準將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水排放口定為主要排放口,但僅許可排放濃度,對許可排放量不做要求,排汙單位應按照《汙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的規定,安裝汙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保證設備正常運行,並與環保部門的監控中心聯網,同時應核算實際排放量,並在執行報告中上報實際排放量數據。
9、如何對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全過程管理?
生活垃圾填埋場應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的相關要求運行、維護與管理,並由相應核發機關將管理要求納入排汙許可證。
10、排汙單位必須採用本標準中列出的汙染防治可行技術嗎?
對於採用本標準所列汙染防治可行技術的,或者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排汙單位採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要求的汙染治理技術的,原則上認為具備符合規定的汙染防治設施或汙染物處理能力。對於未採用本標準所列汙染防治可行技術的,排汙單位應在申請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已有監測數據等),證明具備同等汙染防治能力。對不屬於汙染防治可行技術的汙染治理技術,排汙單位應當加強自我監測、臺帳記錄,評估達標可行性。
11、生活垃圾填埋場配套沼氣發電項目的,如何申請排汙許可?
本標準適用範圍內的生活垃圾(含餐廚廢棄物)、生活汙水處理汙泥、城鎮糞便處理企業,配套建設的沼氣/填埋氣發電或供熱鍋爐,應按照《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鍋爐》另行申請排汙許可。
12、哪些排放口需要安裝自動監測設備?
生活垃圾填埋場廢水總排口的主要汙染物需實施在線監測。同時,鼓勵其他排放口及汙染物採用自動監測設備監測,無法開展自動監測的,應採用手工監測。
13、企業同時有自動監測和日常監測數據的,如何計算年度汙染物排放量?
核算時段內的汙染物實際排放量首先採用實測法核算。排汙許可證中要求採用自動監測的汙染物,應採用符合監測規範的有效自動監測數據核算汙染物實際排放量。未要求採用自動監測的排放口或汙染物,按照優先順序依次選取有效的自動監測數據、手工監測數據進行核算。要求採用自動監測的排放口或汙染物而未採用的,或未按照相關規範文件等要求進行手工監測(無有效監測數據)的,採用產汙係數法核算汙染物實際排放量。若同一時段的手工監測數據與執法監測數據不一致,以執法監測數據為準。
14、生活垃圾填埋場實際填埋量大於設計填埋量時如何填報?
針對生活垃圾填埋場普遍存在「超量處理」的問題,根據排汙許可證的申報要求和技術規範規定,申請表中分別填寫設計處理能力和實際處理能力。本標準對大氣汙染物和水汙染物僅許可排放濃度,不許可排放量,但應核算水汙染物實際排放量,並在執行報告中上報實際排放量數據。
15、排汙單位填報圖件有哪些特殊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場除上傳生產工藝流程圖、廢水處理工藝流程圖、廠區總平面布置圖、雨水和汙水管網平面布置圖外,還須提供防滲層結構圖、地下水監測井布置圖,排汙許可證有效期內需進行封場或已經封場的排汙單位應提供封場結構圖。
原標題:《排汙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環境衛生管理業》(HJ 1106—2020)重點內容解讀和常見十五問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