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 瓊·亨利·杜南(瑞士) 紅十字會創辦人
弗雷德裡克·帕西(法國) 國際和平聯盟和各國議會聯盟的創始人
1902年 埃利·迪科門(瑞士) 國際和平局局長
夏爾萊·阿爾貝特·戈巴特(瑞士)國際議會和平局局長
1903年 威廉·蘭德爾·克裡默(英國) 推動國際和平運動
1904年 國際法研究院(總部當時位於比利時)
1905年貝爾塔·馮·蘇特納(奧地利)著名女作家,和平運動的代表人物。
1906年 西奧多·羅斯福(美國) 美國總統,調解日俄戰爭
1907年埃內斯託·泰奧多羅·莫內塔(義大利)記者、政論家
路易·雷諾(法國)國際法專家
1908年 克拉斯·蓬圖斯·阿諾爾德松(瑞典)作家、新聞記者、政治家因主張以和平方式解散瑞典-挪威聯盟而獲獎。
弗雷德裡克·貝耶(丹麥) 和平主義者、政治家
1909年 奧古斯特·貝爾納特(比利時) 國際法協會主席
保羅·德康斯坦(法國) 法國政治家、促進美法和解
1910年 國際和平局(總部位於瑞士)
1911年 託比亞斯·阿賽爾(荷蘭) 國際法庭的創建人
阿爾弗雷德·赫爾曼·弗裡德(奧地利) 記者
1912年 伊萊休·魯特(美國)律師
1913年 亨利·拉方丹(比利時)法學專家、國際和平局局長,被譽為「歐洲人民和平運動的忠實領導人」。
1914年 未頒獎
1915年未頒獎
1916年 未頒獎
1917年 國際紅十字會 (總部瑞士日內瓦)
1918年 未頒獎
1919年 伍德羅·威爾遜(美國)美國總統、國際聯盟的最初倡導者
1920年 萊昂·布儒瓦(法國)國際聯盟大會主席
1921年 卡爾·亞爾馬·布蘭廷(瑞典)瑞典首相
克裡斯蒂安·勞斯·朗格(挪威)歷史學家、國際議會聯盟秘書長
1922年 弗裡喬夫·南森(挪威) 北極探險家、國際難民事務先驅
1923年 未頒獎
1924年 未頒獎
1925年 奧斯丁·張伯倫(英國)英國外交大臣、《洛迦諾公約》的倡導者
查爾斯·蓋茨·道威斯(美國) 「道威斯計劃」計劃的制定者
1926年 阿里斯蒂德·白裡安(法國)因在《洛迦諾公約》中發揮的作用而獲獎
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德國) 因在《洛迦諾公約》中發揮的作用而獲獎
1927年 費迪南·愛德華·比松(法國)人權聯盟的創立者
路德維希·克魏德(德國) 歷史學家
1928年 未頒獎
1929年 弗蘭克·凱洛格(美國)因倡議締結《九國非戰公約》而獲獎
1930年納坦·瑟德布盧姆(瑞典) 神學家,因倡導世界基督教會間的團結而獲獎
1931年 簡·亞當斯(美國)芝加哥赫爾宮協會的創始人。她因爭取婦女、黑人移居的權利而獲獎
尼古拉斯·默裡·巴特勒(美國)卡內基爭取國際和平獎勵基金會主席
1932年 空缺
1933年 諾曼·安吉爾(英國)作家、經濟學家、新聞工作者和皇家國際事務研究所成員。他因為自己的大量反戰著作得獎
1934年 阿瑟·亨德森英國)政治家,工黨創始人之一。1932年世界裁軍會議的主要推動者和組織者
1935年 卡爾·馮·奧西埃茨基(德國)政治記者和政論家,反法西斯主義者
1936年 卡洛斯·薩維德拉·拉馬斯(阿根廷) 時任阿根廷外交部長,因成功地調停查科戰爭而得獎
1937年 羅伯特·塞西爾(英國)國際聯盟創始人
1938年 南森國際難民辦公室
1939年 未頒獎
1940年 未頒獎
1941年 未頒獎
1942年 未頒獎
1943年 未頒獎
1944年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瑞士日內瓦)
1945年 考代爾·霍爾(Cordell Hull,美國) 美國國務卿,促成了聯合國的成立
1946年 愛米莉·巴爾奇 (Emily Balch,美國) 婦女爭取和平和自由國際同盟創辦人
約翰·瑞利·馬特(John Raleigh Mott,美國)世界基督教男青年聯盟主席兼創辦人
1947年 英國教友會(Friends Service Council)與美國教友會(American Friends Service Committee)
1948年 未頒獎
1949年 約翰·博伊德·奧爾(Lord John Boyd Orr,英國)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第一任總幹事,表彰其為消除飢餓所做的努力。
1950年 拉爾夫·本奇(Ralph Buncheb,美國) 第一個獲獎的黑人,表彰其為調解阿以戰爭所做的努力。
1951年 列翁·茹奧(Léon Jouhaux,法國)國際工會聯合會副主席,表彰其堅持不懈的反戰鬥爭和工人運動。
1952年 史懷哲(德國)醫生,表彰其長期在非洲從事醫療工作的努力。
1953年 喬治·卡特萊特·馬歇爾(美國)美國國務卿,其倡導的馬歇爾計劃改善了西歐戰後經濟,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1954年 聯合國難民署(瑞士日內瓦)
1955年 未頒獎
1956年 未頒獎
1957年萊斯特·伯勒斯·皮爾森(加拿大)時任加拿大外交部長,因主張派遣聯合國緊急部隊(UNEF)解決蘇伊士運河危機而獲獎。
1958年 喬治·皮爾(Georges Pire,比利時)
1959年 菲利普·諾埃爾-貝克(Philip J. Noel-Baker,英國)於兩次大戰間致力於解決戰爭製造的難民問題、救援組織,與和平工作。
1960年 艾伯特·約翰·盧圖利(Albert John Lutuli,南非)
1961年 達格·哈馬舍爾德 (瑞典)
1962年 萊納斯·卡爾·鮑林 (美國) ,曾經獲得過諾貝爾化學獎
1963年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League of Red Cross Societies (瑞士日內瓦)
1964年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美國)
1965年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美國紐約)
1966年 未頒獎
1967年 未頒獎
1968年 勒內·卡森(法國)
1969年 國際勞工組織 (瑞士日內瓦)
1970年 諾曼·勃勞格 (美國)
1971年 威利·勃蘭特(Willy Brandt)(前西德)
1972年 未頒獎
1973年 亨利·基辛格(Henry A. Kissinger)(美國)
黎德壽(越南,拒絕領獎)
1974年 肖恩·麥克布賴德 (愛爾蘭)
佐藤榮作 (日本)
1975年 安德烈·德米特裡耶維奇·薩哈羅夫(前蘇聯)
1976年 貝蒂·威廉斯 (英國)
梅裡德·科裡根麥桂 (英國)
1977年 國際特赦組織 (英國倫敦)
1978年 穆罕默德·安瓦爾·薩達特(Mohamed Anwar al-Sadat) (埃及)
梅納赫姆·貝京(Menachem Begin) (以色列)
1979年特裡莎修女(馬其頓)
1980年 阿道弗·佩雷斯·埃斯基維爾 (阿根廷)
1981年 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 (瑞士日內瓦)
1982年 阿爾瓦·米達爾 (瑞典)
阿方索·加西亞·羅夫萊斯 (墨西哥)
1983年 列赫·華勒沙(Lech Walesa) (波蘭)
1984年 迪斯蒙·圖圖主教(Desmond Mpilo Tutu) (南非) 致力推動南非廢除種族隔離政策
1985年國際防止核戰爭醫生組織(International Plysicians for the Proventin of Nuclear War)(美國麻薩諸塞州劍橋)
1986年 埃利·維瑟爾 (Elie Wiesel)美國籍羅馬尼亞作家,因在1958年發表的小說《夜》中敘述他在希特勒集中營的經歷
1987年 奧斯卡·阿里亞斯·桑切斯(Oscar Arias Sanchez) 哥斯大黎加總統,在達成中美洲和平協議的努力而獲獎
1988年 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 (美國紐約) 表彰他們「在極端困難的條件下,為減緩那些停戰合約正在商討中的地區的緊張局勢所做出的貢獻」
1989年 達賴喇嘛·丹增嘉措 你知道的,自己google吧
1990年 戈巴契夫 末代蘇聯共產黨中央總書記(1985~1991)唯一一位蘇聯總統(1990~1991)。俄蘇政治家,國務活動家。蘇聯的改革和「公開性」的創始人
1991年 翁山蘇姬(Aung San Sun Kyi)緬甸女政治家,「爭取民主和人權的非暴力鬥爭」
1992年裡戈韋塔·門楚·圖姆(Rigoberta Menchú Tum) (也翻譯為裡戈貝爾塔楚),瓜地馬拉女政治家,「在尊重本土人民權利的基礎上,為爭取社會主義以及種族文化和解所做出的貢獻」
1993年 納爾遜·曼德拉(Nelson Mandela) (南非黑人領袖)
戴克拉克 (Frederik Willem de Klerk) (南非總統) 「在和平的廢除南非種族歧視政策」方面的貢獻
1994年 阿拉法特(巴勒斯坦領導人)
希蒙·佩雷斯(以色列外長)
拉賓(以色列總理)三人共同推進巴勒斯坦的和平獨立進程
1995年 約瑟夫·羅特布拉特 ,生于波蘭的英國核物理學家
帕格沃什科學和世界事務會議(加拿大)在國際上削減核武器的努力,把「最終消滅核武器」作為長遠目標
1996年 卡洛斯·菲利普·西門內斯·貝洛(東帝汶)
何塞·拉莫斯·霍塔(東帝汶) 和平化解東帝汶衝突方面的工作
1997年 國際反地雷組織(ICBL)及其領導人喬迪·威廉士(美國)在禁制和消除地雷
1998年約翰·休姆(北愛爾蘭)
大衛·特林布爾(英國)在尋求和平解放北愛爾蘭衝突上的努力
1999年 「無國界醫生」組織,在許多地區率先推展人道援救工作
2000年 金大中(韓國前總統)促成朝鮮與韓國兩方領導人會面,增進朝鮮半島與東亞和平。
2001年聯合國及前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加納) 為他們對更有組織與和平的世界做出的努力
2002年 吉米·卡特(前美國總統)為他幾十年來一直堅持不懈為國際衝突尋找和平解決方案、致力於增進民主及改善人權以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力
2003年 希爾琳·艾芭迪(伊朗)為民主和人權,特別是為婦女和兒童的權益所作出的努力
2004年 旺加裡·馬塔伊(肯亞)為可持續發展、民主與和平作出的貢獻
2005年 國際原子能機構及其總幹事穆罕默德·巴拉迪(埃及) 在防止核能被用於軍事目的並確保最安全地和平利用核能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
2006年 穆罕默德·尤納斯及孟加拉鄉村銀行(孟加拉國)為表彰他們從社會底層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努力。
2007年 阿爾·戈爾及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美國)喚醒人們對地球暖化問題的重視
2008年 馬爾蒂·阿赫蒂薩裡(芬蘭)三十多年來在各個大陸為解決國際衝突而作出的重要努力
2009年 歐巴馬(美國現任總統)其致力於加強國際世界外交和世界人民之間的合作所做的非凡努力
2010年 劉曉波 中國 持不同政見者民主運動
2011年 塔瓦庫·卡曼(葉門),埃倫·詹森-瑟利夫(利比亞)與萊伊曼·古博薇(利比亞)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因「她們以非暴力鬥爭方式來維護女性安全以及女性能充分參與和平建立的權利」,卡曼獲獎時年僅32歲,為歷屆和平獎最年輕的得主。
2012年,歐盟獲得諾貝爾和平獎。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主席託爾比約恩·亞格蘭(Thorbjoern Jagland)在頒獎詞中稱,歐盟在過去的60年中為促進歐洲的和平與和解、民主與人權作出了貢獻。
2013年,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以表彰其為銷毀化學武器做出的「巨大努力」。
2014年,巴基斯坦女孩Malala Yousafzai(馬拉拉·尤薩夫扎伊)以及印度人權活動家Kailash Satyarthi(凱拉什·薩塔拉蒂)。頒獎詞中稱此二人「反抗針對兒童和年輕人的壓迫,捍衛了兒童受教育的權利」。
2015年,突尼西亞全國對話大會(The Tunisian National Dialogue Quartet)獲得2015年諾貝爾和平獎。「突尼西亞全國對話大會」在2011年「茉莉花革命」之後,為建立多元民主、穩定地區和平作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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