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證網
原標題:央行:在適用範圍等五方面修訂《應收帳款質押登記辦法》
中證網訊(記者 彭揚 趙白執南)央行網站29日消息,為適應近年來動產融資業務的發展,更好地提供動產擔保登記公示服務,中國人民銀行對《應收帳款質押登記辦法》進行了修訂。
央行稱,近年來,動產融資業務發展迅速,市場主體對於建立高效便捷統一的動產擔保制度、提升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具有合理需求。此外,在優化我國營商環境的背景下,有必要對標現代動產擔保制度的國際最佳實踐,進一步優化現有配套制度。為適應上述新形勢和新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對原《應收帳款質押登記辦法》進行了必要的修訂。
央行表示,修訂後的《應收帳款質押登記辦法》適應動產融資業務發展的新形勢和新要求,在適用範圍、登記協議、登記期限、責任義務等方面作出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在附則中增加其他動產和權利擔保交易登記的參照條款,滿足市場主體自發開展動產擔保交易登記的需求,加強對各類登記行為的正面引導;二是取消登記協議上傳要求,提高登記效率;三是將初始登記期限、展期期限下調為最短1個月,使登記期限的選擇更加靈活便利;四是增加融資各方法律糾紛責任義務條款,明確由登記方承擔保證信息真實性的責任;五是修訂或新增債權人與質權人名稱、註銷登記時限、撤銷登記、解釋權限等其他條款,使表述更加規範、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