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立科技」)正在申請創業板IPO。經我們研究發現,本立科技一董事的履歷中有一家神秘公司,疑似暴露了高管在體外公司曾兼任財務負責人的事實,這家神秘公司與本立科技在人員、地址和業務方面都存在重合。本立科技客戶結構較穩定,但第一大客戶兼任公司第二大供應商,第二大客戶是董事長的老東家,公司銷售人員極少,但在數量披露上卻自相矛盾。另外,公司披露的應收帳款收回金額與現金流入、應收票據之間差異懸殊,留下了一個財務謎題。
董事履歷牽出神秘公司,看似無關聯但留下諸多懸念
本立科技成立於2011年,從事醫藥中間體、農藥中間體、新材料中間體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2-(2,4-二氯-5-氟苯甲醯基)-3-環丙胺基丙烯酸乙酯(簡稱1501產品)、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簡稱801產品)、2,4-二氯-5-氟苯甲醯氯(簡稱1201產品),用於合成環丙沙星、恩諾沙星、氧氟沙星等喹諾酮原料藥。據招股書披露,2017年至2020年1-6月,本立科技分別實現營業收入33745.00萬元、43798.34萬元、55928.42萬元、30123.33萬元,歸屬淨利潤分別為2517.98萬元、4485.54萬元、7312.36萬元、3981.03萬元,經營成長性看似不錯。
目前,本立科技僅有一家子公司,系2018年10月成立的杭州新本立醫藥有限公司,原先的兩家子公司杭州本立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同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豐醫藥」)已經分別於2018年8月和2019年12月註銷。除此以外,還有三家公司並不在本立科技的控制體系中,甚至不是招股書披露的關聯方,但本立科技與這幾家公司的關係卻值得留意。
據招股書披露,本立科技的董事兼副總經理孫勇曾在2000年1月至2009年9月期間擔任臨海市鑫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豐醫藥」)的副總經理。由此,鑫豐醫藥這家看似與本立科技毫無關係的公司浮出水面。
工商信息顯示,鑫豐醫藥成立於1999年5月,法定代表人為蔡旭灝(現已變更為朱衛東),最初名為臨海市灝鴻金屬製品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台州市田西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範圍也隨之多次變更,而在工商信息變更中竟然出現了一個熟悉的名字——潘朝陽。鑫豐醫藥的財務負責人原為潘朝陽,2018年12月變更為朱衛東。巧合的是,本立科技的高管中也有一位潘朝陽,2002年6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曾任同豐醫藥副總經理,2014年1月至今任本立科技董事、副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
這不禁令人疑惑,本立科技的潘朝陽和鑫豐醫藥的潘朝陽是否為同一人?如果是同一人,為何本立科技招股書沒有披露潘朝陽在鑫豐醫藥的任職經歷?其次,如果兩位潘朝陽是同一人,那麼說明潘朝陽在報告期內同時在本立科技和鑫豐醫藥擔任高管,而上市公司高管在體外公司兼任高管屬於敏感行為,這是否是本立科技不願意披露的原因?更需要注意的是,潘朝陽在兩邊都做財務負責人的工作,這能否導致本立科技和鑫豐醫藥的財務系統發生混同,從而影響財務數據的真實性?
本立科技與鑫豐醫藥重合的不僅僅是副總經理孫勇和潘朝陽。工商信息顯示,陳建軍和蔡繼平都曾擔任鑫豐醫藥的法定代表人。巧的是,本立科技現任副董事長、原董事長就叫做陳建軍,而持有本立科技4.49%股份的股東就叫做蔡繼平。
更巧的是,鑫豐醫藥的地址為浙江省台州市臨海市汛橋鎮,本立科技已經註銷的子公司同豐醫藥也位於該鎮。值得一提的是,同豐醫藥原先是本立科技的大股東,2013年8月,同豐醫藥將其持有的本立科技全部股權轉讓給同豐醫藥當時的股東陳建軍、蔡繼平和蔣華江,同年12月,本立科技收購同豐醫藥100%股權。
從人員重合、地址重合、業務重合來看,這家鑫豐醫藥的故事可能不簡單,不應該僅僅在副總經理的履歷裡被一句話帶過。甚至,本立科技在首次預披露的申報文件中還隱瞞了孫勇在鑫豐醫藥的任職經歷,直到上會稿才補充披露。關於鑫豐醫藥的諸多懸念,還需要本立科技親自解開。
另外,據招股書披露,本立科技另一董事兼副總經理顧海寧曾在2003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間擔任杭州廣林生物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林醫藥」)董事長兼總經理,廣林醫藥還曾向本立科技轉讓發明專利。從工商信息來看,廣林醫藥早已註銷,但似乎又不是真的註銷,其業務可能被另一家叫做杭州瑞樹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樹生化」)的公司承接了。瑞樹生化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汪勁松即為廣林醫藥的董事汪勁松,廣林醫藥還曾將數項發明專利轉讓給瑞樹生化,但本立科技對瑞樹生化卻隻字未提。
第一大客戶兼任主要供應商,第二大客戶是實控人老東家
本立科技的客戶結構比較穩定,國邦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邦醫藥」)和浙江京新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京新藥業,證券代碼:002020.SZ)一直分列公司第一、第二大客戶。據招股書披露,2017年至2020年1-6月,本立科技對國邦醫藥的銷售金額分別為13038.81萬元、15855.29萬元、22108.93萬元、9156.35萬元,銷售佔比分別為38.64%、36.20%、39.53%、30.40%;對京新藥業的銷售金額分別為10781.17萬元、10118.33萬元、11348.10萬元、4427.65萬元,銷售佔比分別為31.95%、23.10%、20.29%、14.70%。
對於本立科技來說,國邦醫藥不僅是第一大客戶,還常年擔任第二大供應商。2017年至2020年1-6月,本立科技向國邦醫藥採購金額分別為5182.67萬元、4806.83萬元、8832.49萬元、4040.62萬元,採購佔比分別為21.93%、17.87%、24.34%、21.58%。據本立科技解釋,公司向國邦醫藥下屬的山東國邦藥業有限公司採購環丙胺,與公司的801產品、1201產品經取代反應製得1501產品,再銷售給國邦醫藥下屬的浙江國邦藥業有限公司。
第二大客戶京新藥業與本立科技的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吳政傑之間的關係更親密。據招股書披露,吳政傑在1997年8月至2005年12月擔任京新藥業總工程師、董事、原料藥事業部總經理,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擔任京新藥業子公司上虞京新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除了董事長吳政傑以外,公司監事錢沛良、監事徐鑫銓、副總經理潘凱宏、副總經理盛孟均也曾在京新藥業任職。
另外,本立科技的銷售人員較少,這一點似乎與客戶結構長期穩定有關,但公司披露的銷售人員人數卻自相矛盾。在與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人數比較情況中,本立科技披露2019年末的銷售人員人數為3人,但在此前披露的首次申報文件中,本立科技稱,2019年末銷售人員人數為4人。雖然數量上僅僅差了一個人,但本立科技的數據竟然是可以隨意篡改的麼?
應收帳款收回金額與現金流入、應收票據差異懸殊
據招股書披露,2017年至2020年1-6月,本立科技應收帳款當期新增金額分別為39581.14萬元、50967.63萬元、63787.47萬元、34039.37萬元,基本與各期含稅營業收入相等,說明本立科技幾乎對每一筆銷售都確認了應收帳款。同時,各期應收帳款收回金額分別為39328.97萬元、49763.07萬元、63235.11萬元、32820.74萬元,與各期應收帳款新增金額也大致相符,說明每期新增的應收帳款基本都收了回來。但疑問在於,本立科技收回來的錢去哪兒了呢?
嚴格來說,只有收到客戶的銀行轉帳才叫真正收回應收帳款。根據本立科技披露的各期應收帳款收回金額,可以判斷公司各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至少分別為39328.97萬元、49763.07萬元、63235.11萬元、32820.74萬元。但實際上,合併現金流量表顯示,本立科技各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僅11505.94萬元、21802.10萬元、19492.77萬元、14044.72萬元,明顯太少。
那麼如果考慮以票據收回應收帳款的情況呢?2017年至2020年1-6月,因背書或貼現而終止確認的票據金額分別為13687.76萬元、10470.63萬元、16396.45萬元、13498.74萬元,期末應收票據餘額分別為2362.26萬元、1836.31萬元、5638.42萬元、5040.10萬元。這些金額加上各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得到結果分別為27555.96萬元、34109.04萬元、41527.64萬元、32583.56萬元。其中只有2020年1-6月的結果與當期應收帳款收回金額32820.74萬元大致相等,但2017年至2019年的結果與應收帳款收回金額39328.97萬元、49763.07萬元、63235.11萬元之間仍差異懸殊。
內容來源:金色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