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載於什麼地方我給忘了,但不重要,本文是作者的「未刪減完整版」
電影終於要上映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背後的故事,跟電影一樣精彩。
這部電影到底講了個什麼故事,電影究竟遇到了那些事件?不妨我們慢慢說起。
我們小時候都聽過那個「一根蠟燭的光可以填滿一間房子」的故事,但首先你得把蠟燭點亮,說白了,你得有照亮黑暗的火苗。
這個陰暗而又潮溼的罪惡城市,需要一縷強光。那麼,誰才是城市之光?
光明與黑暗,是一對相輔相成的關係:
★有光明的地方就有黑暗,因為即便陽光再明媚,有總有照不到的地方,也只有黑暗才能襯託陽光的明媚。
★黑暗的地方也會有光明出現,因為沒有光明就無法襯託黑暗的深邃。
光明與黑暗的關係,就好比我們道家學說裡的「陰陽」,陰陽哲學可以見到歸納為「陰陽互體,陰陽化育,陰陽對立,陰陽同根」,是那種對立又相聯甚至相互轉化的關係。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當然不是最好的電影,甚至對比西方同類作品,該片或許也不算突出,但聯繫起電影的題材以及華語電影的大環境(就是審查),這樣的作品,可以說是一部非常難得的作品了。
因為當如今的華語片都在盡一切可能的走「超現實」的路線時,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卻少見的「現實」:社會負面新聞、人性的善與惡,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爭辯,還有光明與黑暗的關係,將這些融入到一部商業電影中。
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作為一部華語犯罪電影,是拍成了很多不能拍的東西。
而且這部電影真的在審查方面遇到了麻煩,從在國慶檔前夕突然莫名消失,直到前不久定檔12月22日。在此期間,我還特意諮詢了有關部門的朋友,其中的靠譜消息表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真正過審的時間,是在一周到兩周之前。
本片究竟為什麼在中國電影公映的準生證——公映許可證方面會遇到如此的糾葛呢?這當然與電影的內容有著關聯的。
世界殘酷物語:犯罪電影的現實意義
犯罪動作電影(如下簡稱犯罪片),是屬於警匪片的一種,說起來警匪片,那範圍就大了,通常而言故事滿足「探捉拿罪犯,阻止犯罪及犯罪可惡不道德所有劇情過程」的作品,我們都可以稱之為警匪片,比如我們熟悉的《警察故事》、《無間道》還有《寒戰》等等。
而犯罪片屬於警匪片的亞類型,有著相同的故事模式,但犯罪電影更加注重的是對案件本身偵破過程所帶來的懸疑感和故事張力,以及主角對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公眾和平生活的惡勢力的抗爭,同時又是個人冒險心理或安全感需求的暴露。電影體現的是人們對「自尊」、「安全」、「渴望」的思考,且具有異常誘人的「黑色」魅力。
在這樣的前提下,犯罪電影與傳統警匪片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基於現實基礎上,對情節進行誇張而不誇大的處理。
這樣的電影,故事張力、角色人格魅力以及對現實社會陰暗面的寫照成為最吸引觀眾的地方。
寫實的犯罪事件、質感強烈的犯罪場景、黑色的悲劇宿命,構成了犯罪電影獨特的魅力。它不避諱暴力,用鮮血渲染的鏡頭、用最直觀的方式讓你感受到世界的殘酷和人性的罪惡。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就屬於這類作品,且毫不避諱的說,該片也是華語電影最缺少的一類。
在華語電影類型化發展的時代中,雖然華語犯罪電影近幾年有著的「抬頭」的趨勢,其中包括《無人區》、《烈日灼心》、《追兇者也》乃至前不久的《暴雪將至》都是優秀華語犯罪電影的代表,但總體仍屬於「大熊貓」片種。
尤其是在我國森嚴的審查制度下,這些作品往往會面臨著一不留神就踏入「雷區」的危險,比如《無人區》和《烈日灼心》就幾經波折,險些未能公映。
但這些作品與西方成熟體系下的犯罪電影還是有些差距的,因為華語犯罪電影還是專注於故事張力和角色人格魅力,多多少少對於犯罪電影的最大的魅力有所避諱:對現實社會的映射和對罪惡人性的反思。
從這方面來看,這部《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可以說是第一部「吃螃蟹」的電影,因為該片將犯罪電影與現實社會的陰暗和醜陋的人性進行了勾連。
至此也就不難理解這部電影為什麼在國慶檔期突然莫名其妙的消失了。還是由於沒有過審,在華語電影的環境下,該片還是過於敏感。
「做了壞事,就要受到懲罰」:社會黑暗面的寫實
徐克的《笑傲江湖之東方不敗》中任我行曾經說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個橫行江湖世界、誰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夠說出這樣的話,證明這位一生只佩服「三個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從江湖世界的秩序。
武俠小說中的江湖,好比如今的社會。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並不是一部懸疑片,跟雷米的原著一樣,故事發展到一半的時候,就把大反派,阮經天飾演的江亞給曝了。
雷米的原著也是有夠奇特,屬於《心理罪》系列,但內容完全不同,而且該書能出版也算個奇蹟了,因為書裡描述的內容,是「法外製裁」的故事。
按理說,以警察作為主角的作品,無論經歷多少風浪,到了最後都能無往不利,邪不勝正,他們必須勝利。但在本作中,迎來了變化,因為對方是一位「替天行道」的大俠。
看看電影中的案件吧,與其是一個個被布置成充滿儀式感的罪案現場,倒不如說是是一個個負面新聞。
因體罰而導致學生自殺的無良教師、因貪利而將生母逐出門外的逆子、因肆意停放車輛阻礙營救通道的惡人、因只重利益而枉法裁判的律師……
電影前半段的的四起案件,都有一個共同點,案件受害者生前的行為,都是悖於倫理道德的行為,是事件而不是案件,警察抓不了他們,因為這些新聞都是法律上無法顧及的盲區。電影中這些簡單的例子都足夠有代表性。
舉個例子,當你打開微博,瀏覽著一條條熱點新聞,江歌案、三色案、各種碰瓷等「案件」,還有諸如上述那些「事件」,甚至排隊加塞、廣場舞佔場地、公交車上讓座與否等等「小事」,都能上了熱搜。
這些都是起源於那些在遊走於光明與黑暗邊緣的行屍走肉,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裡」,這些負面新聞之所以能上熱搜,並不是負面新聞很多,而是大眾在接受信息的過程中有篩選型,是帶著情緒看這些新聞。
因為大眾對這類人物的恨由來已久,而且對於這些負面事件中的情緒,也是高度一致的:都是站在弱勢群體的一方。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將這些現實中的負面新聞事件與犯罪電影的題材聯繫,這是了不起的地方,內地目前沒人敢這麼做。
陳凱歌之前的《搜索》是講這樣的故事,但只是擦邊球。
本片題材更加大膽。直觀而言,《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罪案,不僅僅是犯罪分子行兇的目標,更是揭露一個個社會陰暗面。
一方面,如同電影中義憤填膺的網民一般,對這些「道德上的罪人」加以譴責,另一方面,一雙看不見的手,正在以「正義」為名,挑戰著城市的底線。
當有一天大眾發現,他們口中的虛擬正義被一個叫做「城市之光」的人「實體化」之後,人們心底深藏已久的暴力因子被統統激活,釋放出令人膽寒的可怕力量。
因為在大眾心中,這個自詡「城市之光」的連環殺手,做了普通人敢想而不敢為的事情,比起將他繩之以法,被他殺死的人才是不折不扣死有餘辜。
警察拿他沒有辦法,一是找不到證據,二是因為輿論的英雄,他已經成為大眾口中的「黑暗騎士」。
正邪之辯在失去了衡量的標尺,兇手已經不再那個隱藏在黑暗中、與警察玩著貓鼠遊戲的某個人,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出來。因為在他背後,後者無數隱藏在顯示器背後的支持者——沒錯,就是「鍵盤俠」。
正如「老人碰瓷案」中為碰瓷者辯護的律師郭京飛,原著中:
他身綁定時炸彈,網絡上的投票,決定他的生死,「城市之光」在這裡,給警察除了一道天大的難題,每個滑鼠的動作,都是充滿戾氣的幫兇,每個顯示器的背後都是目露兇光的同謀。
不過電影在這裡,進行了相應的改編,大概正是因為這個敏感的「投票」環節,才是電影遭遇審查問題的主因。
但這個改動並不影響全局,因為以暴制暴、法外製裁是江亞行兇的主因,他的行為凌駕於法律之上,會讓罪犯變成為審判罪惡的法官。他用暴力的方式,點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氣。
更何況,江亞只是一個為了私慾而暴力的人,因為他連「小孩子都不放過。」
在上帝視角下的觀眾,隨著江亞兩次對孩子的所為,於電影後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勢群體的一方,這裡的弱勢群體,就是警察。
這是華語電影裡,敵我力量最懸殊的較量之一,警察們面對的根本不是一個罪犯,而是整座城市的暴戾。
超級英雄離開的日子裡:警察如何鑽進「電冰箱」?
當然,《心理罪之城市之光》最終還是過審了,也就是我們如今的看到這個版本,緊張刺激的故事張力和節奏,欲揚先抑的情緒鋪陳,黑暗的世界和人性寫照,在娛樂性效果和現實深度方面結合的天衣無縫。
該片終究在「過審」和「未過審」之間尋找到了一條平衡的鋼絲。因為《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終究還是一部弘揚正義的電影,電影中反映了黑暗的世界,但最終還是迎來了光明。真正的正義得到了伸張,真正的壞人最終受到了懲罰。
美國人約翰·羅爾斯曾在《正義論》中闡述:「我們之所以能夠忍受一種不正義,唯一的正當理由是需要用它來避免另一種更大的不正義」。
無論是「替天行道」還是「法外製裁」,這樣以牙還牙的制裁方式,讓我想起了美國電影中的超級英雄。
比如黑暗騎士蝙蝠俠,胸前畫著骷髏臉的懲罰者,失去視力卻的能夠洞察一切的夜魔俠,他們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們就像黑暗中的一縷陽光,照亮邪惡的城市。
超級英雄之所以火爆,就是因為在「911恐怖襲擊」之後,電影這種承載著一段時期民眾娛樂消遣甚至精神食糧的載體,讓超級英雄化身為正義的使者,成為打擊罪惡、除惡揚善的救世主。
當然這一切都是虛構的,也是超現實烏託邦的,超級英雄代表了民眾在這個罪惡的世界中,精神的寄託,正義符號化的代表。在現實的世界裡,且正因為民眾這種情緒的存在,才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而且在超級英雄電影裡,警察總是最沒用的。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在案件結束前夕,閃著紅藍色的警笛告訴觀眾,我們來了。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並不是超級英雄電影,而我們的主角,卻是警察。
從這方面來看,原著作者雷米應該是蝙蝠俠的粉絲,因為在他的作品裡,城市總是灰暗的,充滿罪惡、傷痛和恐懼。《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的C市,其實就是蝙蝠俠世界中罪惡的哥譚市。
但是這座城市中卻缺少了一位超級英雄,這是一部現實世界觀作品。
沒有蝙蝠俠的哥譚市,戈登警長該怎麼面對小丑、企鵝人、黑面具、雙面人他們?
鄧超飾演的方木是一名警察,他唯一可做的,就是用「警察的方式,熄滅那縷強光」
電影在這裡,為了進行欲揚先抑的情緒鋪陳,渲染敵我力量的懸殊,還是存在一些「電冰箱理論」。
這是《沉默的羔羊》編劇泰德·塔裡對自己的作品提出的理念:
他自認為自己在《沉默的羔羊》裡有很多「電冰箱問題」的小細節,比如漢尼拔偷走了一支筆,用這筆打開手銬大開殺戒,觀影的時候觀眾專注於角色和故事,忽略了這個細節看完這部影片之後,觀眾回到家打開冰箱冷氣一吹的時候,會清醒過來想,咦,他是怎麼偷走那支筆的?筆是怎麼打開手銬的呢?
實際上說不好聽的,就是BUG。但在編劇界,這是一條不成文的「潛規則」:有時候編劇為了達到作品某種戲劇化的程度,必須要進行「一些違反常理」的設定。比如打不完的子彈、知曉一切的路人甲和什麼也懂的高層。
最典型的就是《印第安納瓊斯4》,調侃了「電冰箱理論」,瓊斯博士躲在了電冰箱中,躲過了核爆,觀眾好奇,這冰箱到底是什麼材質做成的?但在編劇界中,大家看到這個情節,肯定會開懷大笑。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的「電冰箱理論」,就是找不到證據。
電影中無論江亞殺了多少人,幹了多少壞事,始終沒有證據,甚至大大方方走到警察面前自首,警察都沒能把他怎麼樣。這樣的設定非常「刻意」。
當然這樣的設定對於犯罪電影來說,是刻意為之的,也是常態,包括《七宗罪》也是這樣。電影中方木米楠他們死活找不到江亞的犯罪證據,就是在於此,成為推導全片的動力。
同理還有《白夜追兇》,劇中關宏峰一直堅持著「洛卡爾物質交換定律」,就是說,犯罪分子在行兇之後,一定會留下在現場留下一些痕跡,以此成為角色對滅門案的執念,成為全劇故事的主線。
這樣的設定,是為了追求情緒鋪陳而來的犧牲。所以才有了結尾處牽動人心的一幕。
就像方木,為著某種理想,甘願把自己耗盡,最後卻發現,這從一開始就是一場不公平的交易,付出一切後所得到的,不過是用失去換來的,並且在這場交換中,還搭進去了自己。
但沒有辦法,因為他是警察。
回到《笑傲江湖》任我行的那句話,對比下來頗有感觸,或許這個城市,已經沿著「城市之光」的邏輯而演變成罪惡之城,我們還會相信,這不過是表面現象而已,這個城市中的深層邏輯,不應該是這個樣子。
因為連任我行這樣的人物都不敢說江湖可以沿著他的規則發展,更不要說一名為了「暴力私慾」而妄圖左右城市的連環殺手了。
要證明這一點,就必須要深入黑暗。而信仰暴力的人,最終也會栽在暴力面前。
所以,方木變成了「城市之光」。
「這是個美好的世界,值得我們為之奮鬥」
這句話,出自著名犯罪電影《七宗罪》,在這部黑暗潮溼且暴力的電影中,以布拉德·皮特的一聲槍響而結束,電影是悲觀的,但還有摩根·弗裡曼這句話,但他後面話是:「我只相信後半句」。
其實就是導演大衛·芬奇通過摩根·弗裡曼之口告訴觀眾,在一片泥淖的世界裡,人都慘成那樣了,他還是相信正義的存在。
天才有時候,並不會死於萬眾敬仰,也許會死於寂寞;罪犯有時候,並不會死於道德懲罰,也許會死於力竭。
看過小說的朋友都會了解,方木在《心理罪》系列裡,是個天才,幾乎無所不能,但在《城市之光》中,卻蛻變為一個中年大叔。而江亞在這裡,就是《七宗罪》裡的罪犯,只不過沒有機會遇上那代表「暴怒」的槍聲。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後半段,回想起之前方木與江亞在審訊室裡的對賭,我們可以發現,是方木輸了,他變成了「城市之光」。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不是《七宗罪》,後者布拉德·皮特用暴怒的代價,完成了罪犯七宗罪的拼圖。而方木以警察的名義,甚至說以個人的名義,用「輸了」的方式把江亞繩之以法,在方木看來,是值得的。
就像《灌籃高手》中,無敵的流川楓遇到了澤北榮治,被擊敗到摔到地上時候,嘴角卻露出了整部漫畫裡的唯一一次笑容。那是向著新目標奮鬥的笑容和眼神!!這種笑容只有天才才擁有吧!
方木是幸運的,雷米說,《城市之光》是方木的最後一本小說,他也在自己最後一部作品中,找到了一個真正的對手,一個可以讓自己甘心付出生命的對手,用程序上的正義,來終結的暴力,此生無憾。
電影終究是一部邪不勝正的作品。
在原著小說的結尾,有著這樣一段話:
「人們似乎了解到這樣一個事實,不管這個城市曾經多麼罪孽深重,總有人肯以寬恕和犧牲去挽回它的清明寧靜。在人人變成兇器的當下,方木這個名字成為一段傳奇。它代表先卸下的盔甲,先露出的笑容,先伸出的雙手。」
在這部頗具社會派思考的小說《城市之光》中,在這部充滿情緒鋪陳欲揚先抑的電影《心理罪之城市之光》中,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用實際行動告訴我們——理性和正義,才是這個城市真正需要的一縷強光。
「暴力固然強大,然而,更強大,是勇氣和彼此的原諒。在他離開的日子裡,溫暖的陽光,毫不吝嗇地普照整個城市。」
公平總是會受到一定社會條件的制約,任何社會都會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現象。公平總是相對的,無論我們如何努力,都不可能達到絕對公平。儘管如此,我們仍然要為創造一個更加公平的社會作出不懈努力。
這個城市,這個世界,就是「有人的江湖」,它不會沿著任何不道德者的負面事件而發展,也不會沿著借用大眾負面情緒而肆意殺戮的犯罪分子的規則而演變成暴力之城。
所謂的犯罪分子,並不是橫行無忌但卻深諳江湖之道的任我行,只不過是想要讓世界演變成自己的天下,最終卻玉石俱焚的東方不敗。
「我們所害怕的,正是我們所渴望的」,這句話來自丹麥哲學家克爾愷郭爾。
克爾愷郭爾是存在主義大師,強調哲學家應探討現實中人生問題。一部商業電影,探討了社會,探討了人性,我很喜歡。在欲揚先抑的情緒鋪陳之後,讓我們相信,這座城市是有光明存在的,這個世界也值得我們為之奮鬥。
就連希臘神話故事中,大名鼎鼎的「潘多拉魔盒」故事裡,潘多拉打開了魔盒,釋放出了108種邪惡,從那時起,災難們日日夜夜、處處為害人類,使人類受苦。
然而盒子的最底部,是一個叫做「希望」的天使,大家只是看到了邪惡的肆虐,希望只是不易被人發現而已。
這座城市還是有光的!
關於刪減
既然是過審了,肯定要涉及到刪減,至於刪了那些部分,我就不得而知了,但考慮到電影表現案件的時候節奏很快,可想而知,該片刪減的主要內容就是這裡。
其中郭京飛那段,應該是刪減內容最多的地方。對比原著,原著中任川是讓網民投票「投」死的:
「城市之光」發起線上活動,這個律師(原著中是法官)該不該殺,當「該殺」票數達到10萬的時候,就自動觸發炸彈引信。
電影中這段情節一晃而過,如果沒有看過原著的話,都搞不清楚電影中那些數字一直在漲到底是因為什麼,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倒計時。這段內容,100%動過刀。
而且有兩個例子。
其一為如下這張劇照,是任川與被訛少女對峙的場面,看LOGO還是「930上映」,這個情節在公映後消失了。
其二為劉詩詩,在該片第一款預告和製作特輯中,我們還看到了劉詩詩飾演的米楠怒吼的場景,從背景來看,這應該是個網吧,電腦屏幕還是綠幕。
可想這裡應該是米楠阻止大家投票的情節。
甚至發生了警察與網民之間的打鬥!
這個情節也沒有了,常規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