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人林菊鳳(化名),今年三十六歲,由於患有直腸癌晚期,並且癌細胞已經多發轉移了,她的身體已經不能夠進行正常的新陳代謝。因為如此她的腹部很容易脹痛,並且經常伴有嘔吐的感覺。由於病痛的折磨,再加上只能靠營養液維持生命,林菊鳳身體很是虛弱,而在她身邊照顧的只有一個年過七十的老母親。林菊鳳其實已經成家了,還有一個四歲的兒子。
林菊鳳的丈夫叫龍華(化名),兩人經人介紹認識,當時林菊鳳還停掉了自己的生意,和丈夫定居到了上海。林菊鳳不會做飯,所以家務都是丈夫來做,當時她還慶幸找到了一個好男人,所以她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積蓄,投放到了丈夫的生意當中。
之後林菊鳳確診為直腸癌晚期,丈夫對她那態度就急轉直下了,她說自己的病情惡化到這種程度都是拜他所賜。當時她確診為直腸癌晚期,醫生建議立即做手術,可是這手術因為丈夫龍華差點就沒做成。
當時醫生告訴龍華,林菊鳳只能過三到六個月。而龍華聽完,就不想在手術上簽字了,林菊鳳猜測,丈夫是怕自己時日不多,救也是白救,怕浪費錢。後來在母親的央求之下,龍華還是籤了字。但是自那之後,龍華就基本上不出現了,更是連治療費都不出了。
後來一年多的時間裡,林菊鳳說一直都是老母親在照顧著她,醫藥費更是親朋好友湊來的,不過好在自己的身體有所好轉,甚至都可以回家療養了。可是她怎麼都沒有想到,剛回家沒有多久,她就接到了一個電話。
電話是法院打來的,說丈夫龍華把她給告了,要和她離婚。林菊鳳說雖然她經過手術和化療,身體已經有所好轉了,但還是很虛弱,完全經受不住這樣的打擊。最後由於龍華沒有提供兩個人感情破裂的證據,所以法院不支持離婚。
一年之後林菊鳳小腿腫脹,去醫院一查發現癌細胞轉移,想保命就必須儘快做手術。而當時龍華剛註冊了新公司,還換了新車,應該是有錢的。但林菊鳳怎麼都沒想到,丈夫不肯出錢,甚至罵出了一堆髒話。
林菊鳳又氣憤又難過,抱怨自己找了個忘恩負義的男人,當初自己拿出全部積蓄給丈夫做生意,可是如今丈夫卻不肯出一分錢救自己的命,這還真是諷刺。最後還是找親朋好友借錢,做了手術,才撿回一條命。
可是手術完還不到十天,丈夫要和她離婚的簡訊又來了。這次法院綜合考慮,認為林菊鳳剛剛做完手術,身體狀況已經有所好轉,這個時候需要丈夫龍華照顧,所以依然沒有支持林華提出的離婚請求。
此後一年的時間裡,林菊鳳基本上是在醫院裡度過的,做手術做化療就沒停,繳費單子到底有多少,她自己都記不清了,只是身體的狀況越來越差。而就在這情況下,丈夫要和她離婚的第三張傳票又被送過來了。
由於身體原因,這一次林菊鳳沒有出庭應訴,法院看在林菊鳳病情進一步惡化的情況下,還是沒有判決離婚。這已經是龍華第三次起訴離婚失敗了,但是讓人覺得不可理解的,就在兩個月之後,龍華竟然第四次把林菊鳳告到法院去了。
後來經過多次溝通,龍華終於同意說說他的苦衷。龍華說剛妻子剛開始查出直腸癌的時候,並沒有確定具體的診療方案,所以他就建議多找幾家醫院去看看,可是妻子娘家就認定了一家醫院,說什麼都不換了。
而在林菊鳳的治療過程中,龍華發現妻子完全就是聽娘家人的,自己只是充當了個取款機的作用。妻子娘家人從不和他商量,只讓他出錢,而且只要治療費沒有及時交上去,就會立馬吵起來。
第四次離婚官司就要開庭審理了,至於會有一個什麼樣的結果,只能等待法院的判決。但是從前三次的判決結果不難看出,這個案子有一個天大的前提,就是林菊鳳的身體狀況。其實不管是從道德方面看,還是從法律方面來看,都不會允許林菊鳳在這個時候被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