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01-08 同花順財經

  證券代碼:603179證券簡稱:新泉股份公告編號:2021-003

  債券代碼:113509債券簡稱:新泉轉債

  轉股代碼:191509轉股簡稱:新泉轉股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果暨股本變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發行數量和價格:

  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A股)

  發行數量:49,810,515股

  發行價格:24.07元/股

  ● 預計上市時間

  本次發行的新增股份共計49,810,515股,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登記、託管和限售手續,並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於2021年1月4日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股權登記日為2021年1月4日。公司新增股份自辦理完成股份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預計上市流通時間為限售期滿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交易日。

  ● 資產過戶情況

  本次發行的股票全部以現金認購,不涉及資產過戶情況。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一)本次發行履行的相關程序

  1、本次發行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2020年5月15日,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的議案》《關於召開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等相關議案。

  2020年6月2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關於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

  2、本次發行監管部門核准過程

  2020年10月2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了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

  2020年11月2日,中國證監會下發了《關於核准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838號)。

  (二)本次發行情況

  1、發行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

  3、發行數量:49,810,515股

  4、發行價格:24.07元/股

  5、募集資金總額:1,198,939,096.05元

  6、發行費用(不含稅):11,167,862.72元

  7、募集資金淨額:1,187,771,233.33元

  8、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建投(601066)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投證券」)

  (三)募集資金驗資和股份登記情況

  1、募集資金驗資情況

  2020年12月21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立信會計師」)對認購資金到帳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了《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第ZA16081號)。截至2020年12月21日,本次非公開發行普通股股票發行對象繳付的認購資金總計人民幣1,198,939,096.05元已繳入中信建投證券指定的帳戶。

  2020年12月21日,中信建投證券向新泉股份(603179)劃轉了認股款。2020年12月22日,立信會計師出具了《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第ZA16086號)。截至2020年12月22日,發行人已發行A股股票計49,810,515股;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發行價格為24.07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1,198,939,096.05元,扣除上市費用(不含稅金額)人民幣11,167,862.72元,實際募集資金金額1,187,771,233.33元,其中股本增加49,810,515.00元,股本溢價人民幣1,137,960,718.33元計入資本公積。

  2、新增股份登記和託管情況

  本次發行的新增股份共計49,810,515股,公司已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辦理完成登記、託管和限售手續,並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於2021年1月4日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股權登記日為2021年1月4日。公司新增股份自辦理完成股份登記手續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預計上市流通時間為限售期滿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一個交易日。

  (四)資產過戶情況

  本次發行的股票全部以現金認購,不涉及資產過戶情況。

  (五)保薦機構和律師事務所關於本次非公開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

  1、保薦機構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發行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認為:

  本次發行履行了必要的內部決策及外部審批程序,發行過程遵循了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符合目前證券市場的監管要求。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發行對象、發行數量及募集資金金額、發行股份限售期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發行管理辦法》、《非公開發行實施細則》、《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有關規定及發行人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本次發行嚴格按照《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方案》相關要求執行。上市公司未向發行對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變相保底保收益承諾,也不存在直接或通過利益相關方向發行對象提供財務資助或者補償情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不包括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承銷商及與上述機構及人員存在關聯關係的關聯方,也不存在上述機構及人員直接認購或通過結構化等形式間接參與本次發行認購的情形。本次發行對象的確定及定價符合公平、公正原則,符合發行人及其全體股東的利益,符合《發行管理辦法》、《非公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薦機構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定的範圍核查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情況並發表了意見。

  2、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於本次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結論意見

  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認為:

  本次發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與授權;發行人為本次發行所製作和籤署的《認購邀請書》、《申購報價單》、認購協議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已按照《股份認購協議》、《繳款通知書》的約定繳納股份認購款項;本次發行的認購對象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以及新泉股份股東大會決議的相關要求,具有認購本次發行項下新增股份的主體資格;本所律師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所規定的範圍核查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情況並發表了相關意見;本次發行的過程公平、公正,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次發行確定的發行對象、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數額、發行對象所獲配售股份等發行結果公平、公正,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發行人相關股東大會決議的規定。本次發行嚴格按照《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方案》相關要求執行。

  二、發行結果及發行對象簡介

  (一)發行結果

  根據投資者申購報價情況,並嚴格按照《認購邀請書》關於確定發行對象、發行價格及獲配股數的原則,確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24.07元/股,發行股份數量49,810,515股,募集資金總額1,198,939,096.05元。

  本次發行對象最終確定為15家,本次發行配售結果如下:

  

  (二)發行對象基本情況

  1、陳志軍

  

  2、眾石財富(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大家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4、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註: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代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連-個險投連)、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代平安資產-工商銀行-鑫享3號資產管理產品)、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代平安資產-工商銀行-鑫享7號資產管理產品)等三名發行對象的管理人均為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11、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匯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銀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三)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聯關係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不包括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控制的關聯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與上述機構及人員存在關聯關係的關聯方,也不存在上述機構及人員直接認購或通過結構化等形式間接參與本次發行認購的情形。

  (四)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與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對象及其關聯方與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況,目前也沒有未來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發行前後公司前十名股東變化

  (一)本次發行前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前(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前十大股東的情況如下:

  

  (二)本次發行後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

  本次發行完成後,截至股份登記日(2021年1月4日),公司前十名股東情況如下:

  

  (三)本次發行對公司控制權的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仍為江蘇新泉志和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唐敖齊先生和唐志華先生,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變化。

  四、本次發行前後公司股本結構變動表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將增加49,810,515股限售流通股,具體股份變動情況如下:

  

  五、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一)對公司業務、資產和業務結構的影響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的募集資金將用於公司的主營業務,擬投資「西安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上海智能製造基地建設項目」、「上海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公司的業務結構不會因本次發行而發生重大變化。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首先,公司將加強與上汽集團(600104)、吉利汽車、陝汽集團、國際知名品牌電動車等大型客戶的合作關係,有效擴大公司乘用車、商用車飾件總成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規模,提高市場佔有率和市場競爭地位,持續盈利能力將得到不斷增強;其次,公司產品及生產布局進一步完善,市場競爭實力進一步增強,為公司進一步開拓長三角及西北地區市場提供良好保障;最後,公司技術研發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實力將進一步加強,為公司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資產、淨資產將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二)對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員變動的影響

  本次發行不會對公司治理和高級管理人員結構造成重大影響。本次發行後,若公司擬調整高級管理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三)對財務狀況的影響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的西安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上海智能製造基地建設項目具有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經濟效益,上海研發中心建設項目有助於提升公司產品總體研發實力,補充流動資金將為公司生產經營帶來新的動力。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和淨利潤將有所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將得到增強;總資產、淨資產規模將進一步增加,財務結構將更趨合理,有利於增強公司資產結構的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

  (四)對盈利能力的影響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募集資金將投入「西安生產基地建設項目」、「上海智能製造基地建設項目」、「上海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項目實施後,有助於公司增強資本實力,把握市場機遇,順應產業發展;深化公司主業,擴大競爭優勢,滿足資金需求。整體而言,有利於提高公司未來的行業競爭能力。

  (五)對現金流量的影響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將大幅增加。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相關項目建設及補充流動資金。隨著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建設實施和效益的產生,公司主營業務的盈利能力將得以加強,未來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和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將有所增加。同時,隨著公司淨資產的大幅上升,公司的籌資能力也將有所提升,有利於公司未來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淨流量的增加,從而進一步改善公司的現金流量狀況。

  (六)本次發行對公司負債情況的影響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合併報表資產負債率為57.64%。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的總資產、淨資產規模將上升,資產負債率得以下降,資產負債結構將更加穩健,抗風險能力將進一步增強。公司不存在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而大量增加負債(包括或有負債)的情況,不存在負債比例過低、財務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七)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的業務關係、管理關係、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等變化情況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江蘇新泉志和投資有限公司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唐敖齊、唐志華父子仍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之間的業務關係、管理關係等方面不會發生變化。

  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不會因本次發行而新增關聯交易,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不會因本次發行產生同業競爭。

  (八)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是否存在資金、資產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佔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提供擔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前及完成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關聯方不存在違規佔用公司資金、資產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進行違規擔保的情形。

  六、本次發行的相關中介機構情況

  (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大廈北塔2203室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薦代表人:梁寶升、謝吳濤

  項目協辦人:宣言

  項目組成員:王郭、竇嶽、雷曉鳳

  聯繫電話:021-68801584

  傳真:021-68801551

  (二)發行人律師事務所: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聯繫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501號上海中心大廈11/12層

  負責人:顧功耘

  經辦律師:張優悠、張穎、楊堯棟

  聯繫電話:021-20511000

  傳真:021-20511999

  (三)審計及驗資機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聯繫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南京東路61號4樓

  負責人:楊志國

  籤字註冊會計師:魯曉華、呂傑

  聯繫電話:021-63391166

  傳真:021-63392558

  七、上網公告附件

  1、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驗資報告;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關於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和認購對象合規性的報告;

  3、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於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過程及認購對象合規性的法律意見書;

  4、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書。

  特此公告。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月5日

  證券代碼:603179證券簡稱:新泉股份公告編號:2021-004

  債券代碼:113509債券簡稱:新泉轉債

  轉股代碼:191509轉股簡稱:新泉轉股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股份被動

  稀釋的權益變動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權益變動系因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被動稀釋,由稀釋前的53.08%降至當前的45.89%,合計被動稀釋7.19%。

  ● 本次權益變動不涉及要約收購,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1年1月5日收到控股股東江蘇新泉志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泉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唐志華先生、唐美華女士的《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因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導致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被動稀釋,由稀釋前的53.08%降至當前的45.89%,合計被動稀釋7.19%。本次權益變動不涉及要約收購,不會導致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1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2

  唐志華先生,1971年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現住所在江蘇省常州市。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3

  唐美華女士,1969年出生,中國國籍,無永久境外居留權,現住所在江蘇省丹陽市。

  註:唐敖齊先生和唐志華先生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唐敖齊先生和唐志華先生系父子關係,唐敖齊先生與唐美華女士系父女關係。

  二、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公司控股股東新泉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唐志華先生和唐美華女士分別持有公司9,781.044萬股、5,278萬股、1,820萬股股份,合計持股數量為16,879.044萬股;持股比例分別為30.76%、16.60%、5.72%,合計持股比例為53.08%,

  三、本次權益變動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期間,公司總股本變動原因: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838號)核准,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9,810,515股,並已於2021年1月4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辦理完畢股份登記手續。

  上述情況導致公司總股本由318,006,722股增加至367,817,237股,進而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被動稀釋。

  本次權益變動後,公司控股股東新泉投資及其一致行動人唐志華先生和唐美華女士分別持有公司9,781.044萬股、5,278萬股、1,820萬股股份,合計持股數量為16,879.044萬股;持股比例分別為26.59%、14.35%、4.95%,合計持股比例為45.89%。其中,唐美華持有公司1,820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由5.72%被動稀釋至4.95%,其持股數量不變,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綜上,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由53.08%被動稀釋至45.89%,合計被動稀釋7.19%。合計持股數量為16,879.044萬股,持股數量不變,未發生主動增持和減持行為。

  四、所涉及後續事項

  本次權益變動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不涉及披露收購報告書摘要、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等後續工作。本次權益變動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同日於指定信息披露媒體披露的《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特此公告。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月5日

  證券代碼:603179證券簡稱:新泉股份公告編號:2021-005

  債券代碼:113509債券簡稱:新泉轉債

  轉股代碼:191509轉股簡稱:新泉轉股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新泉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調整前轉股價格:14.22元/股

  ● 調整後轉股價格:15.55元/股

  ● 轉股價格調整擬生效日期:2021年1月11日

  ● 轉股價格調整原因:因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登記託管手續,「新泉轉債」的轉股價格需要依據《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調整公式進行調整。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於2021年1月4日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公司已於2021年1月4日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49,810,515股的登記託管手續。根據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相關規定,「新泉轉債」的轉股價格擬由目前的14.22元/股調整為15.55元/股。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概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283號)核准,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6月4日公開發行了45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為每張100元,按面值發行,期限6年,發行總額45,000萬元。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18]90號文同意,公司4.5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於2018年6月22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新泉轉債」,債券代碼「113509」。

  二、轉股價格調整

  (一)本次調整前轉股價格

  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公司該次發行的「新泉轉債」自2018年12月10日起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初始轉股價格為25.34元/股,最新轉股價格為14.22元/股。

  1、公司於2018年9月5日向下修正「新泉轉債」轉股價格,新泉轉債的轉股價格由25.34元/股調整為19.40元/股。

  2、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公司於2018年12月13日調整「新泉轉債」轉股價格,新泉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9.40元/股調整為19.38元/股。

  3、公司於2019年4月12日實施2018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新泉轉債」轉股價格由19.38元/股調整為18.89元/股。

  4、公司於2020年5月19日實施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新泉轉債」轉股價格由18.89元/股調整為14.22元/股。

  (二)本次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

  1、根據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的規定,在「新泉轉債」發行之後,當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公司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四捨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後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時期(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票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公司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債券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予以制訂。

  2、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證監許可[2020]2838號)核准,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49,810,515股,發行價格24.07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198,939,096.05元,扣除本次發行費用(不含稅)人民幣11,167,862.72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1,187,771,233.33元。公司已於2021年1月4日完成非公開發行股票新增股份49,810,515股的登記託管手續,並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根據「新泉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相關條款,需對轉股價格進行調整。

  三、本次轉股價格調整公式及結果

  (一)調整公式

  本次轉股價格調整計算公式: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二)調整結果

  根據「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的公式計算,調整前轉股價P0為14.22元/股,增發新股價A為24.07元/股,增發新股率k為15.66%(49,810,515股/318,006,722股,以2020年12月31日的總股本計算),則調整後轉股價P1=(P0+A×k)/(1+k)=(14.22元/股+24.07元/股×15.66%)/(1+15.66%)=15.55元/股。因此「新泉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4.22元/股調整為15.55元/股。

  調整後的轉股價格擬自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新泉轉股(轉股代碼:191509)自2021年1月8日停止轉股,2021年1月11日起恢復轉股。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月5日

  證券代碼:603179證券簡稱:新泉股份公告編號:2021-006

  債券代碼:113509債券簡稱:新泉轉債

  轉股代碼:191509轉股簡稱:新泉轉股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新泉轉債」交易風險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新泉轉債」近期價格波動較大,2021年1月4日和2021年1月5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幅累計達23.14%,換手率分別為167.63%和403.51%。

  ● 截至2021年1月5日收盤,「新泉轉債」收盤價格為295.33元/張,「新泉轉債」面值為100元/張。

  ● 因「新泉轉債」盤中出現漲幅20%的異常波動,「新泉轉債」分別於2021年1月4日14時04分至14時33分和2021年1月5日10時46分至11時15分被實施了盤中臨時停牌,根據相關規則,可轉債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可能存在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轉股的「新泉轉債」金額為人民幣109,298,000元,佔「新泉轉債」發行總量的比例為24.2884%。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新泉轉債」二級市場交易風險和贖迴風險。

  一、可轉債發行上市概況

  (一)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覆》(證監許可[2018]283號)核准,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6月4日公開發行了45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為每張100元,按面值發行,期限6年,發行總額45,000萬元。

  (二)經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18]90號文同意,公司4.5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於2018年6月22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新泉轉債」,債券代碼「113509」。

  (三)根據有關規定和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公司該次發行的「新泉轉債」自2018年12月10日起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初始轉股價格為25.34元/股,最新轉股價格為14.22元/股。

  1、公司於2018年9月5日向下修正「新泉轉債」轉股價格,新泉轉債的轉股價格由25.34元/股調整為19.40元/股。

  2、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預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公司於2018年12月13日調整「新泉轉債」轉股價格,新泉轉債的轉股價格由19.40元/股調整為19.38元/股。

  3、公司於2019年4月12日實施2018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新泉轉債」轉股價格由19.38元/股調整為18.89元/股。

  4、公司於2020年5月19日實施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新泉轉債」轉股價格由18.89元/股調整為14.22元/股。

  二、可轉債交易風險提示

  (一)2021年1月4日和2021年1月5日連續兩個交易日漲幅累計達23.14%,換手率分別為167.63%和403.51%。因「新泉轉債」盤中出現漲幅20%的異常波動,「新泉轉債」分別於2021年1月4日14時04分至14時33分和2021年1月5日10時46分至11時15分被實施了盤中臨時停牌,根據相關規則,可轉債交易不設置漲跌幅限制,可能存在價格大幅波動的風險。

  (二)截至2021年1月5日收盤,「新泉轉債」收盤價格為295.33元/張,「新泉轉債」面值為100元/張。

  (三)根據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的約定,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餘額為109,298,000元,佔新泉轉債發行總量的比例為24.2884%。如未來觸發該條款,則存在強制贖迴風險。

  (四)若「新泉轉債」觸發上述贖回條款,公司啟動贖回,投資者除規定時限內在二級市場繼續交易或按照轉股價格轉股外,僅能選擇以100元/張的票面價格加當期應計利息被強制贖回,將面臨較大投資損失。

  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新泉轉債」的二級市場交易風險和贖迴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新泉汽車飾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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