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記者從省公安廳森林公安局獲悉,按照海南省公安廳關於嚴厲打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部署要求,全省森林公安機關自1月26日開展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代號「春雷行動」)以來,各級森林公安機關嚴厲打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狩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違法犯罪行為,破獲了一批刑事案件,抓獲了一批犯罪嫌疑人,並公布典型案例以示警示。
萬寧
抓蟒蛇供觀賞還發抖音 一男子被刑拘
2月4日,萬寧市森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偵破一起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經查實,犯罪嫌疑人黃某強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曾抓捕一條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蟒蛇放在某農場鱷魚谷裡餵養以供觀賞。
男子抓蟒蛇供觀賞。(警方供圖)
2019年7月,民警通過抖音視頻發現並查獲該條蟒蛇。黃某強因害怕逃避調查,民警多次傳喚未到案。
今年春節前後,民警多次到黃某強家中作其家屬的思想工作,黃某強最終迫於法律壓力於2月4日到案接受調查。同日,犯罪嫌疑人黃某強因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刑事拘留。
臨高
非法收購野生動物 4名涉案人員全到案
2月9日,犯罪嫌疑人蘇某吉到臨高縣森林公安局投案,至此,葉某武非法收購野生動物案的4名涉案人員全部到案。
經調查,去年7月15日,蘇某吉在臨高縣博厚鎮的農田裡非法獵捕8隻鳥類動物,後以116元出售給葉某武。臨高縣森林公安局次日根據線索抓獲葉某武,當場從其家中查獲一批野生動物,並查到該批野生動物系葉某武向陳某吉、蘇某吉、林某英收購而來。民警隨後抓獲陳某吉、林某英,並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蘇某吉一直外逃。
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經多次開展動員勸投工作,2月9日,蘇某吉到森林公安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其非法捕鳥的犯罪事實。
樂東
出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兩男子投案自首
2月1日,涉嫌非法獵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陳某強向樂東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經調查,去年10月16日下午,陳某強在其家附近的樹林裡抓到一隻瀕死的疑似鷹類動物,後於當日下午賣給邢某。當晚21時許,邢某將疑似鷹類動物上交至公安機關。該動物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鶚。經多方工作,陳某強投案自首。
樂東男子鄧某忠出售的獼猴。(警方供圖)
2月8日,民警在偵辦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中,據犯罪嫌疑人簡某、馬某春(二人已另案處理)交待,有1隻猴子系向鄧姓男子購買。鄧某忠於當日投案自首。經查實,鄧某忠去年2月上山採藥途中將一隻受傷的猴子帶回家裡治療和飼養,後以700元的價格賣給簡某。該猴子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
被解救的保護動物(警方供圖)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強、鄧某忠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定安
存有97隻紅耳巴西龜 一店鋪涉嫌非法經營被查
1月31日下午,定安縣森林公安局暗訪組在對全縣農貿市場非法出售野生動物情況進行暗訪檢查中,發現安達農貿市場的一偏僻店鋪內出售疑似野生動物。民警隨即對現場實施控制,並通知該局刑偵大隊迅速出警處置,同時聯繫林業、市場監管部門派員趕到現場開展聯合執法。
該店鋪涉嫌非法經營行為,現場登記保存龜類動物共97隻。經鑑定,該97隻龜類動物系紅耳巴西龜。目前,該案已移送市場監管局處理。
文昌
轉運宰殺野生動物 一男子被拘10日
2月6日下午,文昌市森林公安局聯合文昌市林業局、文昌市公安局東路派出所赴東路鎮三才村,對疫情防控期間邢某軒違反《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於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及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的公告規定,頂風轉運和宰殺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文昌男子宰殺白骨頂雞。(警方供圖)
2月4日,尤某寶與開辦鳥類野生動物繁育場的邢某軒購買60隻白頂骨雞(「三有」保護動物)準備食用及送人,約定每隻180元,待邢某軒宰殺後由尤某寶上門領取。次日晚上,邢某軒將繁育場內馴養的124隻白骨頂雞從潭牛鎮轉運至其位於東路鎮三才村的養鴨場內,並交待其妻子鄭某穎按照尤某寶訂購的數量進行宰殺。期間,文昌市林業局工作人員在例行檢查時發現邢某軒宰殺野生動物行為,立即進行了制止,並通報文昌市森林公安局。
經民警現場清點,邢某軒家中冰櫃裡存有已宰殺的白骨頂雞凍體36隻,其養鴨場內的白骨頂雞活體88隻。因邢某軒的行為已經違反《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公安機關根據有關規定,以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依法對邢某軒處以治安拘留10日。
來源:南國都市報
記者:王燕珍 通訊員 蔣升 吳海青
編輯:粟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