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李棟 通訊員葉青、張毅濤、陳玉敏)寵物愛好者要當心了,今年已有多人因購買龜類、鳥類、蜥蜴類、蛇類等保護動物當寵物被抓!昨日,廣州市公安局召開發布會通報:自今年「颶風2020」涉野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至今年11月底,廣州警方破獲涉野生動物刑事案件338宗,依法刑事拘留199人,收繳野生動物8315頭(只),收繳野生動物製品1248公斤。其中,破獲各類寵物涉野案件188宗,佔比超過一半。警方特別提醒,龜類、鳥類、蜥蜴類、蛇類中,大部分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一旦發生買賣、運輸、飼養等行為,將因涉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受到相關法律制裁。
涉野食用類刑事和行政案件數直線下降
據介紹,今年以來,廣州警方通過加大宣傳力度和高壓態勢打擊,市民群眾保護動物意識增強,食用類涉野生動物案件明顯下降,市場、酒樓食肆公開出售涉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涉野食用類刑事和行政案件數直線下降。但寵物類案件呈上升趨勢,常見的各種龜類、鳥類、蜥蜴類、蛇類等保護動物出現頻率高。
針對此類情況,廣州警方重拳出擊,今年以來,共破獲各類寵物涉野案件188宗,佔涉野生動物刑事案件55.6%。
據了解,寵物類涉野生動物犯罪主要是通過網絡購買野生動物當寵物,或在網絡出售保護野生動物的行為而被警方抓獲,不少人買來養殖、觀賞、出售。這些保護動物主要為鳥類,其中鸚鵡類居多,比如非洲灰鸚鵡、金剛鸚鵡、亞馬遜鸚鵡、折衷鸚鵡等。常見的還有各種龜類,比如輻紋陸龜、蘇卡達陸龜、豹紋陸龜等;蜥蜴類,如犀牛鬣蜥、古巴鬣蜥等;還有蛇類,如黃金蟒、球蟒等。
廣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長黃奕武說,這些受保護的野生動物大多是外來物種,身價不菲,有些是非法捕捉,有些是通過走私而來,自己飼養繁殖後再出售牟利。如,一隻輻紋陸龜售價超過1萬元,金剛鸚鵡賣到2萬元。
市民自覺保護野生動物意識顯著提升
除了寵物類案件,今年破獲的涉野生動物案件還包括食用類、藥用類、獵捕類、運輸類等,「但都比較少量」。同時,針對網絡銷售野生動物及製品的案件、警情有所增加的特點,廣州警方通過網上巡查執法,共破獲網絡涉野案件144宗。
今年以來,市民自覺保護野生動物意識顯著提升,積極向警方舉報涉野警情。廣州警方通過110報警服務臺、12345平臺、接處警值班室,獲取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舉報線索47條,共破案28宗,其中破獲刑事案件14宗,查處行政案件1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