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非法收購野生蠍子,抓!

2020-12-06 澎湃新聞

包頭:非法收購野生蠍子,抓!

2020-08-28 14:5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蠍子是一種藥用價值非常高的生物,因此,很多依山而居的村民會在野生蠍子繁殖旺盛期進行大量捕捉售賣,但這樣的做法卻破壞了生態平衡。

2020年8月7日凌晨,包頭昆都侖區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處警指令,有人在昆區前口子村非法收購野生蠍子,辦案民警迅速出動前往處置,在前口子村一個出租屋內將陝西籍犯罪嫌疑人米某某抓獲。

通過對米某某的出租屋進行搜查,現場查獲其非法收購的野生蠍子16斤,收購蠍子交易帳簿一本,民警現場進行扣押。經對米某某突擊審訊,米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為做好取證工作,從8月7日開始,昆都侖區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大隊先後輾轉奔波陝西榆林、綏德等地,詢問證人十餘人,最終準確認定犯罪嫌疑人米某某非法經營數額22.3319萬元。

目前依法扣押的野生蠍子已放生,該案已向昆區人民檢察院提起逮捕。

森林公安大隊民警與昆區人民檢察院共同放生蠍子

蠍子是益蟲,每年能捕食大量蜱蟲等有害昆蟲,是名副其實的「草原衛士」,一隻蠍子一年可捕殺一萬多只有害昆蟲。同時,蠍子也是一種藥用價值和經濟價值很高的藥材。每年6到9月是蠍子繁殖旺盛期,受利益驅使,有人會大量非法捕捉野生蠍子,這樣一來,就導致蠍子數量減少,有害昆蟲繁殖增多,不僅破壞了生態平衡,對農作物也造成了損害。

2020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同時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明確規定,非法經營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處罰。

在此,我們真誠呼籲廣大市民朋友,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增強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養成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來 源:鹿城警務在線

編 輯丨蘇海城

編 校丨魏漢中

主 編丨唐建權

審 核丨於小村

出 品:內蒙古警界全媒

原標題:《包頭:非法收購野生蠍子,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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