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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暑假過去一半時間了,相信大家專業課的複習第一輪已經結束或者基本掃尾了,對於歷史學專業的專業課,知識點很多如果想看一遍就全記住基本上是不太可能。今天幫幫為大家總結了世界古代史的名詞解釋,這次是上半部分,下半部分會後續整理髮布哦。
世界古代史是自人類誕生以來到文藝復興(14-16世紀)的一段時期。文明出現之前,人類經歷了漫長的史前時期。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原始社會逐漸被階級社會所代替,從五六千年前開始,在亞非的大河流域、歐洲的希臘和羅馬相繼誕生了燦爛的古代文明,出現了國家,進入了奴隸社會。在奴隸制度衰落和崩潰的過程中,封建制度得以發展和確立,社會經濟和文化緩慢地向前發展。
在世界古代史時期,各地區各民族創造的古代文明為近代文明的產生與發展奠定了基礎。
一、直立人
中國學者習慣上稱為猿人,生存年代170(或150)萬年前至30(或20)萬年前,其化石在歐、亞、非三洲均有發現。
其頭骨扁平,骨壁厚,眶上脊粗壯;腦容量大約從800毫升到1200毫升,平均身高為160釐米;下肢結構與人類十分相似,大腿骨接近現代人,其直立人行走的姿勢已很完善。
二、早期智人
早期智人也稱古人,生活於距今25萬年至4萬年前。其體質形態已和現代人接近,但仍帶有一些原始特點,如眉脊發達,前額低斜、鼻部扁寬、頜部前突等,腦容量平均為1350毫升。其化石目前在亞、非、歐三洲有多處發現。
三、晚期智人
晚期智人也稱現代智人,過去稱為新人,生活距今四五萬年前至1萬年前。其體質形態和現代人大致相同,眉脊減弱,顱高增大,頜部退縮,下額明顯,腦容量平均為1400毫升以上。他們的化石不僅分布於歐、亞、非三大洲,而且在大洋州和澳洲也有發現。晚期智人出現的時候,現代人種也形成了。
四、血緣家族
血緣家族是舊石器時代早期和中期的社會組織。馬克思曾經指出:「血緣家族是第一個『社會組織形式』。」
在這種社會組織裡,婚姻是按照班輩來劃分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為夫妻;他們的子女,即父親和母親,也是如此;同樣,後者的子女,構成第三個共同夫妻圈子。而他們的子女,即第一個集團的曾孫子女們,又構成第四個圈子」。
這種家族形式排除了祖先和子孫之間,雙親和子女之間互為夫妻的權利和義務,而所有的兄弟姊妹,包括從兄弟姊妹之間都可以互為夫妻。一個血緣家族就是一個公社、一個集團。在集團內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平等的,人們集體生產,共同消費。在那時,沒有人剝削人的現象。
五、氏族原始社會
氏族原始社會以共同血緣關係結合而成的一種血族團體。其成員出自一個共同的祖先。氏族是人類各族普遍存在過的社會組織。產生於蒙昧時代的中級階段,約相當於舊石器中、晚期。常以某種動、植物作為本氏族共同的圖騰標記。
氏族是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實行生產資料公有,集體勞動,平均分配,沒有剝削和階級。公共事務由選舉的氏族長管理,重大事情由氏族成員會議決定。成員都處於自由、平等的地位。
六、部落聯盟
部落聯盟原始社會後期形成的部落聯合組織,通常由若干近親或近鄰部落組成,結成聯盟的主要目的在於共同合作出徵或自衛等軍事行動。
中國古代也曾出現過這樣的部落及部落聯合組織,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黃帝在同炎帝和蚩尤作戰時,曾訓練熊、羆、貔、貅、虎六種野獸參加戰鬥,實際上這是用六種野獸命名的六個氏族,它們組成一個部落聯盟。黃帝為有熊氏,說明熊氏族在這個聯盟中居於首領的地位。
部落聯盟可以是血緣或近親關係部落之間的聯盟,也可以是不同部落之間的聯盟。這為後來國家的出現準備了條件。
七、對偶婚
對偶婚亦稱對偶家庭。指原始社會時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雙方,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實行由一男一女組成配偶,以女子為中心,婚姻關係不穩固的一種婚姻形式。由普那路亞家庭發展而來,產生於蒙昧、野蠻時代之交,存在於野蠻時代。
對偶婚的產生"是氏族組織的結果"。氏族的產生和發展導致普那路亞集團範圍的縮小,氏族內部禁止通婚的慣例,隨著氏族人口的不斷發展,分支增多而日益複雜,使普那路亞婚越來越不可能、而終於被對偶婚所排斥。
對偶婚可劃分為望門居、妻方居、夫方居三個階段。從妻居的母權制是對偶婚的典型形式,建立在對偶婚基礎上的兩性組織形式是對偶家庭。其特點是男女對偶結合短暫,不穩定,男女雙方仍分屬各自的氏族,對偶家庭本身很脆弱、沒有獨立的家庭經濟,沒有形成為社會的基本細胞。
包括幾個對偶家庭的母系大家族是社會的基本組織,實行原始共產制經濟。對偶家庭己具有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若干特徵。當從妻居發展為從夫居,可以同時確知生母和生父,就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產生準備了條件,再向前發展則為夫一妻制婚。
當今世界的某些民族中仍存在對偶婚殘餘,解放前,我國雲南永寧地區部分納西族及傣、佤、獨龍等族的部分人亦尚存此殘餘。
八、軍事民主制
軍事民主制美國民族學家摩爾根首用此術語,指古希臘荷馬時代(英雄時代)部落及其聯合(聯盟)的組織機構。
包括:議事會,由氏族長老組成;人民大會,由氏族成年男子組成;其軍事首長,即「巴塞勒斯」,尚不享有階級社會中國王的權力。古羅馬人、日耳曼人、西徐亞人(斯基泰人)等,一般均經歷過軍事民主制。歷史學上有時也用以指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過渡的一個階段。
九、農村公社
農村公社原始社會解體過程中形成的、以地域性和生產資料所有制的二重性,即同時存在私有制和公社所有制為特徵的社會組織。
狹義專指具有這一特徵的農業公社;廣義還包括具有這一特徵的遊牧公社和遊獵公社。又稱農民公社、毗鄰公社、地域公社、農民村社,簡稱村社。世界各地普遍經歷了農村公社發展階段。
十、圖騰崇拜
圖騰崇拜將某種動物或植物等特定物體視作與本氏族有親屬或其他特殊關係的崇拜行為,是原始宗教的最初形式,大約出現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圖騰為印第安語totem的音譯,意為「他的親族」或「他的氏族」,相當於是整個部族的標記。
許多氏族往往以它命名。圖騰崇拜的動物是不能捕殺的,只能在特殊的場合舉行祭祀時才能殺死它。
十一、《吉爾加美什史詩》
古代兩河流域南部文學作品。起源於蘇美爾時代,至巴比倫時代編定成書。史詩描述烏魯克成邦首領吉爾加美什最初施暴政,激怒了神而飽受磨難。在經過飄蕩歸來之後,終成為洗盡前君的謹飭之君。
史詩歌頌了吉爾加美什與諸神所創造的恩啟都結下的友誼及不畏邪惡、戰勝妖怪洪巴巴的勇敢精神,以及為探求人類永生所做的努力。
十二、烏魯卡吉那改革
烏魯卡吉那改革在眾多的蘇美爾城邦中,拉格什是我們了解較多的1個城邦。這個城邦在公元前24世紀出現了世界上的1次大規模的社會改革。據記載:拉格什國王盧伽爾安達(約公元前2384-公元前2378年)為政暴虐,貪得無厭。
貴族烏魯卡基那推翻了他的暴政,當上了"盧伽爾",一度振興了拉格什的國勢。在統治期間,他進行了一系列的社會改革,主要措施是:1、取消弊政,減免賦稅,禁止官員侵奪平民財產。2、壯大公民隊伍,使許多失去公民權的平民重新恢復公民身份。3、興修水利,改革社會的陳風陋習,推行一夫一妻制,提倡守法。
如果烏魯卡吉那的改革不是被城邦間的爭霸戰爭所打斷,或許會取得更大的成績。蘇美爾城邦時代(約公元前3500-公元前2300年)結束。
十三、阿卡德王國
阿卡德王國古代兩河流域南部奴隸制國家,約2371BC,阿卡德國王薩爾貢一世所建,經過多次戰爭,徵服蘇美爾諸城邦,向外擴張勢力達後達小亞西亞、敘利亞和巴勒斯坦一帶。同時,薩爾貢一世興修河渠、統一度量衡、擴建常備軍,加強集權統治。
納拉姆辛時,國勢最盛,後漸衰,終被來自東北山區的庫提人所滅。
十四、烏爾第三王朝
烏爾第三王朝古代兩河流域南部蘇美爾人以烏爾為中心的王朝(約2113BC-2006BC)烏爾納木所建。王朝統治時期,兩河流域已經普遍使用青銅器,私有經濟有較大發展,中央集權加強。末代國王伊比辛時期內外交困,阿摩利人入侵,埃蘭人進攻,王朝滅亡。此後蘇美爾人退出了西亞歷史舞臺。
十五、漢謨拉比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是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頒布的一部法律,被認為是世界上的一部比較系統的法典。法典全文用楔形文字銘刻,除序言和結語外,共有條文282條。包括訴訟手續、損害賠償、租佃關係、債權債務、財產繼承、對奴隸的處罰等。
十六、尼布甲尼撒二世
尼布甲尼撒二世新巴比倫王國國王(約前605~前562)。王國開創者那波帕拉薩之子。即位前任王國的軍事統帥,即位次年發兵出徵敘利亞和巴勒斯坦,與埃及爭奪勢力範圍。公元前601或前600年被埃及擊敗。
公元前598年、前587年兩度親徵猶太王國,前586年攻陷耶路撒冷,將猶太的國王、貴族及一般居民擄至巴比倫尼亞,史稱巴比倫之囚。公元前567年遠徵埃及,掠得大量財富。他在國內大興土木,在巴比倫城等地修建了很多宏偉的建築物,其中馬爾杜克神廟中的塔廟即是《舊約》中提到的「巴別塔」。
巴比倫城門之一的伊什塔爾門以其高大雄偉和表面裝飾的彩色琉璃磚浮雕著稱。為取悅其米底王妃,又在巴比倫的王宮中建空中花園,被譽為古代世界七大奇蹟之一。尼布甲尼撒二世時期是新巴比倫的繁盛時代。
十七、巴比倫之囚
巴比倫之囚古猶太人被擄往巴比倫的歷史事件。公元前597~前538年,猶太王國兩度被新巴比倫王國國王尼布甲尼撒二世徵服,大批民眾、工匠、祭司和王室成員被擄往巴比倫。公元前538年波斯國王居魯士滅巴比倫後,被囚擄的猶太人才獲準返回家園。這段歷史對猶太教改革產生了巨大影響。
十八、鐵列平改革
鐵列平改革公元前16世紀後半葉,西臺國王鐵列平進行了改革,他確立了王位繼承法,即長子優先,無長子歸次子,無子歸女婿。改革使西臺的王權得到鞏固,國勢日盛。公元前15世紀末至公元前13世紀中期,是西臺盛的時期。
此間,西臺人摧毀了由胡裡特人建立的米坦尼王國,並趁埃及埃赫那吞改革之機,奪取埃及的領地,與埃及爭霸。
十九、腓尼基字母
腓尼基字母在公元前1000年出現,由原始迦南字母演化出來。腓尼基字母是腓尼基人用以書寫他們的腓尼基語。腓尼基語是一種北閃族語言。現在的希伯來字母、阿拉伯字母、希臘字母、拉丁字母等,都可追溯至腓尼基字母。
腓尼基字母像希伯來字母和阿拉伯字母一樣,都是輔音字母(abjad),沒有代表元音的字母或符號,字的讀音須由上下文推斷。腓尼基銘文曾在考古遺址中發現,包括一些腓尼基城市及地中海周邊的殖民地,例如比布魯斯(在現今的黎巴嫩)和迦太亞(在現今的突尼西亞).
二十、士師時代
士師時代以色列猶太人所處在的部落聯盟時代。(所謂「士師」是以色列人的先知、統帥和救世主三位一體的,被看作是上帝選定的、被賦予上帝智慧的一些人,實際上就是軍事民主時代的王或軍事首領。)
它包括了從以色列猶太人佔領迦南(約公元前1230年)到掃羅稱王(公元前1020年)之間的兩個世紀左右的時間,這是以色列猶太人的氏族部落制度解體的時期。
二十一、第一次猶太戰爭
第一次猶太戰爭猶太人反抗羅馬統治的戰爭。公元66—70年,猶太人發起大規模的BD,反抗羅馬的統治。史稱「第一次猶太戰爭」,結果耶路撒冷被羅馬人攻陷。據猶太史學家約瑟法斯說,共有119.7萬人被殺。羅馬史學家塔西佗估計則為60萬人。猶太人國家的歷史至此宣告結束。
二十二、猶太教世界
猶太教世界各地猶太人信奉的宗教。猶太教在古代是民族宗教,由於經受多次亡國和流散的悽慘遭遇,猶太人發展了對民族神的排他性崇拜,進而自稱為唯一真神的特選子民。在其一神觀念基礎上形成的民族文化,既有複雜的信仰禮儀,又有獨特的生活方式;不僅表現為宗教文獻和觀念,而且也是社會制度和文化習俗。
二十三、貝希斯敦銘文
古代波斯的記功刻石。刻於山崖上,在今伊朗克爾曼沙阿以東32千米處的貝希斯頓村附近。為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大流士一世在位時(前522~前486)所刻。銘文約1200行,以楔形文字刻寫,包括古波斯文、埃蘭文和巴比倫文。
主要記述岡比西斯二世死後到大流士一世重新統一帝國期間的史事,其中包括高墨達政變、大流士鎮壓起義、大流士出徵等。
銘文左上部有浮雕,表現大流士頭戴王冠,一隻腳踩在高墨達身上,身後有2名侍衛,面前是9名被俘國王;上方刻善神阿胡拉?馬茲達形象。該銘文於1835年發現,對釋讀兩河流域和波斯古代文字有重要意義。
二十四、大流士
波斯帝國的第三代君主(前522~前486)。出身於阿契美尼德王族的旁支,其父希斯塔斯帕是帕提亞的總督。大流士隨岡比西斯二世出徵埃及,被任命為萬人不死軍的總指揮。
公元前522年3月,瑣羅亞斯德教僧侶高馬達自稱岡比西斯二世之弟巴爾迪亞(實則其人已被岡比西斯二世秘密處死)奪取政權,利用平民力量打擊氏族貴族。岡比西斯二世在返波斯途中身死。大流士趕回波斯,聯合6家貴族殺死高馬達,取得王位。
此後,大流士一世次第平定巴比倫、蘇西安那(即埃蘭)、波斯本土和帝國東境等地的反抗。公元前520年,在克爾曼沙以東的貝希斯敦村的懸崖峭壁上,用波斯、埃蘭、巴比倫三種文字刻石記載他的十九戰、俘九王的功績。
二十五、瑣羅亞斯德教
波斯人信仰的宗教,又稱拜火教或襖教,傳說為伊朗人的先知瑣羅亞斯德所創。該教認為,世界上有善惡二神,善神即阿胡拉.馬茲達,也是光明、正義之神;惡神即阿胡拉.曼尼,也是黑暗、邪惡之神。善惡二神始終處在鬥爭之中。善和光明終將戰勝惡和黑暗。大流士統治時期成為波斯帝國的國教。
二十六、封建莊園制
中古西歐封建主剝削農奴的基本組織,在其他地區和國家,也曾在一定時期不同程度地存在過這種組織。在西歐,封建化過程完成後,國王、教會和封建主的莊園分布各地。他們大多先侵佔公有地,後逐戶蠶食,直到吞掉一個或幾個農村公社,所以形成的莊園大小不等。
大莊園有一個或幾個村莊,小的只有一個村莊的一部分。莊園完全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手工業尚未與農業分離。農民生產是為滿足自己家庭生活的需要和為封建主提供消費資料,不是為了交換。封建主還有審判和懲罰農奴的權力。
農奴雖然受到沉重的剝削,但畢竟有自己的獨立經濟,比奴隸有更多的勞動興趣,有利於生產力的發展。12、13世紀以後,西歐城市大批興起,商品貨幣關係滲入農村,農奴改納貨幣地租並逐漸取得人身自由,領主自營地消失,莊園解體。
二十七、福音同盟
德國哈布斯堡家族在奧地利領土上迫害新教徒、鎮壓胡司派觀點的人。在德皇支持下,耶穌會士從奧地利前往捷克。在萊茵河流域和德國的西北部,天主教的活動加強了。德皇企圖用武力壓服新教諸侯。
德國南部和西部的新教諸侯為了對抗天主教的反動,在1608年組成了以普法爾茨選侯腓特烈為首的政治同盟——「福音同盟」(新教同盟)。
二十八、聖像破壞運動
8~9世紀在拜佔廷帝國發生的破壞基督教會供奉聖像、聖物的運動,其實質是反對正統教會統治勢力和教會修道院佔有土地的政治鬥爭。基督教內長期存在聖像崇拜,而反對聖像崇拜的社會力量也在拜佔廷帝國境內發展。
7世紀以後,正統教會和修道院則兼併土地,聚斂錢財,成為社會各階層怨恨的目標。利奧三世於726年發布禁止崇拜聖像的詔令,凡抗拒者其財產充公,是為聖像破壞運動之始。君士坦丁五世採取嚴厲措施對付聖像崇拜派。7
87年,尼西亞會議,宣布恢復聖像崇拜。813利奧五世即位,反聖像派重新得勢。843年,皇帝麥可三世的皇太后狄奧多拉攝政時,再次宣布恢復聖像供奉,大批聖像破壞者以異端罪被處死。聖像破壞運動從此結束。
二十九、克呂尼運動
10~11世紀天主教會修院的一次重大改革運動,得名於運動發源地法國克呂尼修道院。以該院為中心的修士主張加強修道院管理,修士須過集體生活,教士不得婚娶,以防止教會被世俗社會腐蝕和侵犯。
該運動得到2000多所隱修院的響應。運動後期鼓吹教皇權力至上,主張教皇有權獨攬主教敘任權,甚至有權廢黜世俗君主,從而引起了教皇與世俗君主的長期鬥爭。
三十、三國時代
朝鮮三國時代是指在公元前57年到公元668年之間佔據朝鮮半島和中國東北的三個國家高句麗(前37年-668年)、新羅(前57年-935年)、百濟(前18年-660年)。公元668年,徵服了百濟後,新羅又徵服了高句麗,因此結束了三國時代,創立了統一新羅時代。
三十一、科田法
重新分配全國土地,按科(等)授予官員土地,分公田和私田兩種。土地按人的地位(等級)來分配,通常只供有生之年享有。受田者獲得租權,而農民則得到耕種權。按慣例田租為莊稼收成的一半,通常作為租稅繳納給國家。
由於就耕作權而言,農民作為佃農對土地的佔有得到了保障,不能被沒收,他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
三十二、班田制
646年正月,孝德天皇宣布大化改新詔書,正式宣布實行「班田收授法」即班田制。班田制仿照唐朝的均田制而制定,是律令制土地制度的根本法。班田制實行班田收授,首先須編定全國的戶籍。班田的具體作法是:凡六歲以上公民,由政府班給口分田,男子二段,女子為男子的三分之二。
官戶奴婢與公民相同,家人、私奴婢則給公民的三分之一。有位、有職、有功者,按位的高低,功的大小,班給相應的位田、職分田、功田等。除口分田之外,還相應給以若干宅地和園田,為世業田,若絕戶還公。班田每六年一次。所受之田不準買賣,若受田者死亡,由國家收回。
三十三、部民制
日本大和國時期的奴隸制。產生於4世紀末。部民是皇室和貴族佔有的奴隸集體,一般冠以主人名、職業名,種類有田部、部曲、品部等。大和國統治集團的奴隸人數眾多,按分工分別編成不同的部。
部曲往往以其所屬貴族的氏姓作為部名,部民組織一般由下級氏族貴族統帥,稱為伴造,職位可以世襲。部民制是日本奴隸制國家的經濟基礎。部民地位略高於奴婢。大化改新後被廢除。
三十四、鎖國令
本江戶幕府關於禁止對外交通和貿易的法令。1633~1639年先後發布5次。16世紀中葉起,葡、西、荷等西歐列強先後來日本傳教、貿易。為禁止天主教傳播,防止商人豪富與幕府對立,鞏固幕藩體制,幕府的對外政策從第二代將軍德川秀忠時起,開始向鎖國政策轉變。
1616年,規定歐洲船隻只能在平戶、長崎兩港停泊交易。1624年,拒絕與西班牙通商。30年代後,加快鎖國步伐,連續5次發布鎖國令。至此,日本的鎖國體制最後完成。日本維持鎖國政策達200多年之久,一直到1853年在美國炮艦政策的壓力下才重新開放。
三十五、索貢巡行
羅斯大公以武力徵服鄰近地區。除了掠奪財物和奴隸外,還強迫被徵服的部落稱臣納貢。每至秋末冬初,羅斯大公便率大隊親兵到各地徵收貢物,收取毛皮。蜂蜜、蜂蠟及糧食和奴隸,史稱「索貢巡行」。這種制度構成羅斯國家早期對內統治的主要特徵。
三十六、《羅斯法典》
基輔羅斯及封建割據時期古羅斯的法令彙編。來源於東斯拉夫人習慣法、羅斯王公法令和法院判例,約在11~12世紀編成。
法典明文規定:破壞田界、偷盜牲畜、縱火焚燒莊園或打穀場、殺害王公貴族及官員者,都要處以重罰;將債農、奴僕、斯美爾德(農民),置於封建依附地位,農民死後無嗣,其財產歸主人所有;廢除血族復仇習俗,代之以罰付「血款」,即殺人者償付被害者家屬40格裡夫那,殺死領主等顯貴,加倍償付,封建主殺死一個農民則只付5個格裡夫那的償金。它們是在不同時期形成的各具特點的法律文獻。
三十七、瑪雅文化
印第安人的一支瑪雅人創造的文化,繁榮期在4—10世紀,15世紀初,特別是西班牙殖民者侵入後衰落。瑪雅人是唯一有文字的印第安人。瑪雅人的文化對後來的阿斯特克文化有很大的影響,他們被稱為「新世界的希臘人」。
公元前第1千紀前,瑪雅人已有刀耕火種農業,他們用石頭製造工具和武器,公元初出現城市,城市和村落裡有貿易廣場,瑪雅人在數學、天文和曆法上有很高的造詣。
三十八、東正教
又自稱「正教」,意思是正宗教會,是以君士坦丁堡為首的東部教會。正教否認羅馬教皇有高出其他主教的地位和權力,主張除主教以外的其他教士均可婚娶,在教義上與天主教略有分歧。5—15世紀時,東正教直接受拜佔建帝國控制,是拜佔庭帝國的國教。
因為宗教儀上都用希臘語,故東正教也稱希臘正教。十六世紀末,東正教在莫斯科設立大主教後,又逐漸形成使用斯拉夫語的俄羅斯正教,受沙皇政府控制。
至十八世紀,東歐有些國家的東正教教徒宣告在行政上對君士坦丁堡獨立。東正教流行範圍主要是東歐,即東歐的希臘語和斯拉夫語地區。
三十九、阿維農之囚
法王腓力四世因推行戰爭政策,財政困難,而向教士徵收捐稅,得罪教皇。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準備開除法王教籍,法王則逮捕教皇使節,並派密使諾加勒到羅馬,勾結科隆納家族,共反教皇,卜尼法斯在鬥爭激烈時死去,在法王壓力下,選了新教皇克力門五世,教廷因此遷到法國阿維農城,共駐了七十年(1308—1378),史稱「阿維農之囚」。
四十、清教運動
16世紀中期英國聖公會內部的改革運動。因主張清除英國國教會內殘留的天主教舊制和繁文縟節,提倡勤儉清潔的簡樸生活,故名。清教運動的發動者為卡特賴特。運動後分為溫和派與激進派。
前者提倡從國教會內部改革,以實現淨化教會為目的,在政治上主張君主立憲。後者主張採用長老制,甚至脫離國教會,簡化儀式,放棄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在政治上提倡共和制。運動對英國革命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四十一、黃金詔書
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四世於1356年頒布的帝國基本法。規定:皇帝由當時權勢最大的7個選帝侯,在法蘭克福城選舉產生。選舉會議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並主持;帝位加冕禮在亞琛舉行;德意志國王即是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不再需要羅馬教皇的承認。
還規定選帝侯在其領地內政治獨立,擁有徵稅、鑄幣、鹽、鐵礦開採等國家主權,以及獨立的、不準臣民上訴的最高司法裁判權,擁有監督帝國的職權。金璽詔書從法律上確定了德意志侯國的分立體制,進一步削弱了皇權,加劇了德意志的政治分裂。
(實習小編:加油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