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裡
艾弗裡在第三組實驗(加DNA水解物)中,用DNA酶處理提取的DNA,然後加入培養R型菌的培養基中,結果培養基中未出現S型。這個實驗從反面證明了DNA是遺傳物質,為什麼不能排除人們對提取的DNA中含有0.02%的蛋白質起到了轉化因子(遺傳物質)的作用的懷疑?
這個推理從理論上來說確實沒錯,但是實際上,當時情況要複雜的多。當時人們對艾弗裡實驗結果表示懷疑的原因主要來自兩個方面。
一方面:艾弗裡的實驗並非無懈可擊,人們發現他的第一個實驗中的DNA純度不夠,關鍵性的實驗證據出現了問題,由此證據得到的推論自然會被人們懷疑。儘管艾弗裡的第三個實驗能做出一些解釋,但是人們仍然可以認為是DNA和蛋白質共同作用完成細菌的轉化,或者蛋白質也參與了細菌的轉化過程,即無法完全排除蛋白質可能起了作用的懷疑。
另一方面:艾弗裡由實驗推論得到DNA是使R型細菌發生遺傳改變的物質,這個觀點與當時大多數科學家的觀點是截然不同的,因此很多人都不願承認艾弗裡的實驗結果,這一點從他一生的遭遇就可以看出。
自1930年起,幾乎每年艾弗裡都因發現肺炎雙球菌的抗原特異性取決於其多糖莢膜而獲諾貝爾獎提名,但由於當時人們普遍認為抗原特性取決於細胞表面的蛋白質,不相信艾弗裡的結果,懷疑其結果是因為多糖摻雜了蛋白質雜質導致的。在1946年以前,艾弗裡有4次進入了第二輪名單,即諾貝爾獎委員會對其工作做了書面評價,但是評價的結果都認為他的發現不值得獲獎。
1946年起,開始有人在提名艾弗裡時提到他對遺傳物質的研究。當時研究核酸的兩個權威──卡羅林斯卡醫學院的化學教授艾納·哈馬斯登和他的前學生,細胞研究與遺傳學教授託布真·卡佩森。這兩個人都相信只有蛋白質才有可能是遺傳物質,而且他們根據自己的研究經驗,知道很難除去DNA中的蛋白質雜質,從而不相信艾弗裡的實驗結果。1946年,由哈馬斯登對艾弗裡的實驗做了簡短的書面評價,他對艾弗裡的結果持批評態度,認為艾弗裡的DNA是被蛋白質雜質汙染了,蛋白質才是轉化因子。
接下來的幾年,有一些實驗室用其他實驗證實了艾弗裡的結論,艾弗裡的發現已獲得了獨立驗證。
1952年,艾弗裡再次進入了諾貝爾獎第二輪提名名單,由細菌學教授伯恩特·馬爾姆格倫對之做了書面評價。馬爾姆格倫綜述了這幾年來的有關研究,認為蛋白質不太可能是轉化因子。但是他的結論卻是,要把DNA作為轉化因子仍然缺乏最後的證據,因此認為艾弗裡的發現目前不值得獲獎。
從這些歷史可以看出,由於艾弗裡當時的研究結果和當時的主流思想、權威理論相反,所以一直不被人們重視,甚至被認為是無價值的。所以,他的結論被人們懷疑也就「理所當然」。
艾弗裡沒有獲得諾貝爾獎,應該是諾貝爾獎的遺憾,而不是艾弗裡的遺憾。(此內容摘自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研究網何小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