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11月11日 18:39:28 中財網 |
證券代碼:300367 股票簡稱:
東方網力公告編號:2015-117
東方網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擬與常春藤浙華(上海)智能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合作投資北京愛耳目科技有限公司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並對公告中的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東方網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東方網力」)於2015
年7月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擬與常春藤浙華
(上海)智能產業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作投資北京愛耳目科技
有限公司的議案》,擬以股權轉讓及增資的方式,與常春藤浙華(上海)智能產
業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常春藤浙華基金」,「東方
網力」及「常春藤浙華基金」以下並稱「投資方」)共同投資北京愛耳目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愛耳目」)。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5年7月8日刊登在巨潮
資訊網上的相關公告。
近日,投資方與愛耳目就交易方案進行了相關調整,並就此籤署了《補充協
議》。現就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1、業績目標及補償
原《北京愛耳目科技有限公司增資協議》第4.1條業績目標規定:「愛耳目
核心管理層股東趙曉俠、李玉會(豐繼明)承諾,愛耳目2015年至2017年各類
智能攝像頭實際銷售數量每年分別不低於50萬個、200萬個、400萬個,合計
650萬個。如愛耳目經各方認可的實際銷售業績低於上述目標,核心管理層股東
應以將其各自所持有愛耳目的部分股權按雙方彼此相應的比例分別無償轉讓給
投資方的方式進行補償,補償股數=趙曉俠、李玉會(豐繼明)合計持有的公司
股權總數×(上述攝像頭銷售目標數量-當年實際銷售數量)/上述攝像頭銷售目
標數量,此業績補償方案每年執行一次。業績不進行連續計算,後一年度超額完
成的業績部分不計入對前一年度未完成部分的補充。」
各方一致同意,原《北京愛耳目科技有限公司增資協議》第4.1條業績目標
修改為:「愛耳目核心管理層股東趙曉俠、李玉會(豐繼明)做出如下業績承諾:
(1)愛耳目2016年至2018年各類智能攝像頭實際銷售數量(業績指標一)
每年分別不低於50萬個、150萬個、300萬個(業績目標一);或者,
(2)愛耳目2016年至2018年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
認的淨利潤(業績指標二)每年分別不低於800萬元、1200萬元、1800萬元(業
績目標二)。
如愛耳目相應年度經各方認可的業績指標滿足上述業績目標其中之一,即視
為完成業績承諾。如愛耳目相應年度經各方認可的業績指標均未滿足上述業績目
標,愛耳目核心管理層股東趙曉俠、李玉會(豐繼明)需依據承諾1及承諾2
分別計算的補償的孰高值,逐年對各投資人進行補償。趙曉俠、李玉會(豐繼明)
可在如下兩種方式中擇一對投資方作出補償:(1)核心管理層股東應以將其各自
所持有愛耳目的部分股權按雙方彼此相應的比例分別無償轉讓給投資方的方式
進行補償,補償股數=趙曉俠、李玉會(豐繼明)合計持有的公司股權總數×(當
年承諾業績目標-當年實際業績)/當年承諾業績目標;(2)核心管理層股東對投
資方作出現金補償,補償金額=補償股數*愛耳目本次增資的投後估值。此業績補
償方案每年執行一次。業績不進行連續計算,後一年度超額完成的業績部分不計
入對前一年度未完成部分的補充。」
2、同業競爭禁止約定
原《北京愛耳目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第4.2.5條中,愛耳目原股東
北京世紀永聯科技中心(有限合夥)、趙曉俠、李玉會、車量及張杰就愛耳目的
情況做出了相關聲明和保證。
各方一致同意,對原《北京愛耳目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第4.2.5
條進行補充:增加對愛耳目原股東北京世紀永聯科技中心(有限合夥)、趙曉俠、
李玉會、車量及張杰對愛耳目相關情況做出的補充保證,即保證自《北京愛耳目
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補充協議》籤署之日起,在作為愛耳目股東期間,非
經愛耳目書面認可,上述股東及其新投資或控制的其他主體不得從事與愛耳目有
直接競爭關係的業務,含現有智能攝像機業務及其他愛耳目擬從事的其他業務,
包括但不限於
智能家居、
中小企業及家庭安防運營服務相關的硬體研發、生產和
軟體開發相關的業務。
特此公告。
東方網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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