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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00691 股票簡稱:
聯合光電公告編號:2018-045
中山
聯合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投資設立中山
聯合光電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
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 對外投資概述
中山
聯合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聯合光電」)於2018
年4月16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2018年5月8日召開2017年度股
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投資設立中山火炬
聯合光電人工智慧產業投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暫定)的議案》,公司擬與廣東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博源基金」)共同發起設立中山火炬
聯合光電人工智慧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
限合夥)(暫定名,以工商局核准名稱為準)。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中國證監會指
定的創業板信息披露媒體上公告的《中山
聯合光電科技股份公司關於投資設立中
山火炬
聯合光電人工智慧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暫定)的公告》(公告
編號:2018-015)
二、 對外投資進展情況
公司於近日接到博源基金通知,投資合夥企業完成了工商註冊登記手續,並
取得了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基本登記信息如下:
企業名稱:中山
聯合光電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2000MA527HYM9U
執行事務合伙人:廣東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類型:有限合夥企業
成立日期:2018年9月3日
註冊資本金:20,000萬元人民幣
合夥期限:2018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3日
主要經營場所:中山市火炬開發區中山港大道70號張企科技企業孵化器商
鋪1-2卡L區
經營範圍: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股權投資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合伙人信息:
序號
類別
合伙人姓名或名稱
認繳出資額
(萬元)
認繳比例
1
普通合伙人
(執行事務合伙人)
廣東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
1%
2
有限合伙人
中山
聯合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
3
有限合伙人
中山火炬科創基金管理中心(有
限合夥)
15,000
30%
4
有限合伙人
共青城博源聯豐創業投資合夥企
業(有限合夥)
24,500
49%
合計
--
--
50,000
100%
(中山火炬科創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科創基金」;共青城
博源聯豐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博源聯豐」)
合夥企業的出資方式為現金出資,由合伙人分期繳納,首期基金規模為2
億元。其中博源基金首期出資200萬元;科創基金首期出資6,000萬元;聯合光
電首期出資4,000萬元,博源聯豐首期出資9,800萬元。所有合伙人首期認繳出
資總額共計2億元,於2019年8月31日前足額繳納。
三、 合夥協議主要內容
公司與博源基金、科創基金、博源聯豐籤署了《中山
聯合光電股權投資合夥
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合夥企業的名稱:中山
聯合光電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主要經營場所:中山市火炬開發區中山港大道70號張企企業孵化器商鋪1-2
卡L區
3、經營範圍: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股權投資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4、合夥期限:
(1)有限合夥的存續期限為:成立之日起7年(投資期5年,退出期2年)。
存續期滿前,若延長存續期限,須報合伙人會議經持有有限合夥三分之二以上實
繳出資額的有限合伙人通過,未經合伙人會議經三分之二以上實繳出資額的有限
合伙人通過的,不得延長存續期限。
(2)有限合夥成立之日起5年內為投資期。投資期內,有限合伙人應根據
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向有限合夥繳付其認繳的出資;普通合伙人可根據有限合夥經
營需要可獨立決定,在有限合夥存續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投資期。
(3)投資期結束後至有限合夥存續期限屆滿的期間為退出期;有限合夥的
退出期為2年;退出期內,原則上普通合伙人應將有限合夥對投資組合公司的投
資全部變現;退出期內,有限合夥除對已有投資組合公司進行後續投資及跟進投
資外,不應投資於新的投資組合公司。普通合伙人可根據有限合夥的經營需要獨
立決定,在有限合夥存續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退出期。
5、合伙人的出資
合夥企業的出資方式為現金出資,由合伙人分期繳納,首期基金規模為2
億元。其中廣東博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期出資200萬元;中山火炬科創基金管
理中心(有限合夥)首期出資6,000萬元;中山
聯合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
出資4,000萬元,共青城博源聯豐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首期出資9,800
萬元。所有合伙人首期認繳出資總額共計2億元,於2019年8月31日前足額繳
納。
6、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普通合伙人的權利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擁有《合夥企業法》
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對於有限合夥事務的獨佔及排他的執行權,包括但不限於:
(1)決定、執行有限合夥的投資及其他業務;
(2)取得、管理、維持和處分有限合夥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投資性資產、
非投資性資產、智慧財產權等;
(3)採取為維持有限合夥合法存續、以有限合夥身份開展經營活動所必需
的一切行動;
(4)開立、維持和撤銷有限合夥的銀行帳戶,開具支票和其他付款憑證;
(5)聘用專業人士、中介及顧問機構對有限合夥提供服務;
(6)訂立與有限合夥日常運營和管理有關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協議;
(7)按照本協議約定和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中開管
〔2017〕171號辦公室文件《中山火炬開發區科創產業母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第
十二條規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轉讓有限合夥權益或退出有限合夥;
(8)為有限合夥的利益決定提起訴訟或應訴,進行仲裁,與爭議對方進行
妥協、和解等,以解決有限合夥與第三方的爭議;採取所有可能的行動以保障有
限合夥的財產安全,減少因有限合夥的業務活動而對有限合夥、普通合伙人及其
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
(9)根據國家稅務管理規定處理有限合夥的涉稅事項;
(10)採取為實現合夥目的、維護或爭取有限合夥合法權益所必需的其他行
動;
(11)代表有限合夥對外籤署、交付和執行文件;
(12)決定或更換有限合夥的託管人(更換的託管銀行必須是設立在開發區
的商業銀行),籤署託管協議;
(12)全體合伙人同意或《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在上述規定基礎上,全體合伙人在此特別同意並授權普通合伙人可對下列事
項擁有獨立決定權:
(1)變更有限合夥的名稱;
(2)變更有限合夥主要經營場所;
(3)變更其委派至有限合夥的代表;
(4)根據本協議約定向現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繼續募集資金;
(5)對合夥協議進行不實質性減損有限合伙人既有利益的修改;
(6)根據合伙人的變動情況修改合夥協議附件;
(7)處分有限合夥因正常經營業務而持有的不動產、智慧財產權及其他財產
權利;
(8)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有限合夥的經營管理人。
普通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繳納出資款;
(2)普通合伙人對於有限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普通合伙人應基於誠實信用原則為有限合夥謀求最大利益。
有限合伙人的權利
(1)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書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權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的
合理時限內親自或委託代理人為了與其持有的有限合夥權益相關的正當事項查
閱及複印有限合夥的會計帳簿,費用由其自行承擔。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條項下
權利時應遵守有限合夥不時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規定。
(2)依本協議約定參加或委派代理人參加合伙人會議,並行使相應的表決
權;
(3)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本協議的約定轉讓其合夥企業中的權益;
有限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付出資款;
(2)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對有限合夥債務承擔責任。
7、投資管理
投資決策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委派兩名,有限合伙人中
的中山
聯合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兩名,科創基金委派一名。單次投資額超
過基金規模20%的項目,須全部委員同意方可通過;單次投資額介於基金規模
10%-20%的項目,須五分之四以上(含本數)的委員同意方可通過;單次投資額
小於基金規模10%的項目,須五分之三以上(含本數,且應包括普通合伙人)的
委員同意方可通過;但中山
聯合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投委會成員擁有一
票否決權。
8、投資目標
有限合夥主要投資於中國境內成長性好、在關鍵節點上需要扶持的戰略性新
型產業,主要包括但不限於光學、智能裝備、人工智慧、高端新型電子信息、新
材料等領域。
9、費用、收益分配與虧損分擔
9.1作為普通合伙人對有限合夥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務的對價,各方同意,自
本有限合夥成立之日起(含)直至有限合夥存續期屆滿之日止(含),有限合夥
應每年向普通合伙人按照屆時有限合夥實繳出資額的2%支付管理費。
9.2對於有限合夥的可分配資金,按下列原則和順序進行分配:
首先,向所有合伙人按其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直至該等合伙人收回全部的實
繳投資本金(實繳出資額);
如有餘額,向所有合伙人按其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直至該等合伙人收回約定
的資金成本(年化8%,按資金實際佔用時間計算);
如有餘額,20%分配給普通合伙人,80%在所有合伙人之間按照其實繳出資比
例分配。
9.2有限合夥在總認繳出資額之內的虧損由所有合伙人根據認繳出資額按
比例分擔,超出有限合夥總認繳出資額的虧損由普通合伙人依照法律規定承擔。
四、 其他注意事項
後續相關事宜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
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 備查文件
1. 中山
聯合光電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營業執照
2. 中山
聯合光電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合夥協議
特此公告。
中山
聯合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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