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陳浩洲
今年2月,28歲的江西九江小夥姚策身患肝癌,母親許女士欲"捐肝救子",卻意外發現兒子並非親生,這起"錯換人生28年案"就此揭開。6月1日下午,許女士和丈夫來到北京,和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籤訂代理協議,計劃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
(圖說:姚策及家屬與律師籤訂授權委託書)
周兆成律師向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表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由於28年前的工作失誤,導致兩家孩子被"錯換人生28年"。從法律層面來講,該院侵犯了被錯抱孩子兩家人的監護權、親權,依據《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以及最高法司法解釋等規定,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損害了權利人的人格利益,當事人有權要求醫院給予賠償。
具體來說,本案中因抱錯小孩而受到傷害的人,都有權利單獨提出賠償要求。這起事件至少雙方父母及兩個孩子的親子關係發生錯亂,他們6個人都受到了精神上的損害,都可以提出精神損害賠償。
從法律角度來看,賠償具體應該怎麼算?周兆成告訴記者,錯抱嬰兒案件在我國之前也有判例,判決結果主要按照我國相關司法解釋,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後果,結合侵權責任承擔能力以及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因素綜合考慮。
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了多起錯抱案件,法院在判定賠償金額時均提到,需綜合考量侵權者的過錯程度及地區經濟生活水平等因素來決定。
遼寧瀋陽的一起抱錯案件中,孩子在抱錯40年後被發現,醫院賠償雙方家庭共計15萬元;遼寧大連的一起抱錯案件中,孩子在抱錯39年後被發現,醫院賠償雙方家庭共計16萬元。此外,北京通州的一起案件中,兩家抱錯孩子21年,法院判令醫院賠償雙方家庭共計50萬元。
(圖說:姚策及家屬與律師籤訂的授權委託書)
在周兆成看來,本案的特殊之處在於姚策生母患有B肝,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的"重大錯誤"導致姚策被錯抱,出生時沒有就B肝疾病進行相應的阻斷措施,從而導致其年紀輕輕就罹患肝癌,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應該承擔起姚策肝癌治療的費用。他表示,希望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能主動承擔起責任。
(圖說:河南大學淮河醫院。 圖片來源網絡)
許女士告訴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從1992年1月1日起,國家開始正式頒布實施B肝疫苗接種,姚策沒有接種B肝疫苗,錯過了阻斷病毒的最佳時間,這個過錯應由院方承擔。但院方則認為,姚策患癌與院方沒有直接關係。
記者查詢發現,原衛生部於1992年將B肝疫苗納入了兒童計劃免疫管理,同時頒布了《全國B肝疫苗免疫接種實施方案》,規定自1992年1月起,在全國推行新生兒和學齡前兒童B肝疫苗接種工作,市及縣級市城區新生兒接種率需達到60%。
5月13日,河南大學與開封市衛健委成立聯合調查組,對這起錯抱事件及相關問題展開調查。記者今天致電開封市衛健委詢問調查進展,其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淮河醫院屬於省管醫院,主管單位是河南大學,開封市衛健委只是在業務上對其指導,事件調查需諮詢河南大學。記者隨後多次致電河南大學法律事務辦公室,但電話均無人應答。
(圖說:28年前被抱錯的孩子:姚策(左)、郭威(右) 來源:受訪者供圖)
許女士表示,姚策生病後,又知道了孩子被抱錯了,全家人的生活已經被徹底打亂了。"我養育了孩子28年,所有的心血都投到了他的身上,發生了這樣的事,心裡很痛苦,希望這樣糾結的日子能早點結束。"
談及孩子的治療,許女士介紹道,姚策的親生父母家庭條件較為困難,母親有家族B肝史,因患肝癌不久前剛做完手術,姐姐有智力障礙,生活無法自理。許女士說,為了給孩子治病,目前她和丈夫已經抵押了汽車和房子。據姚策的生父介紹,目前姚策在上海一家醫院接受治療,已經進行了四個療程,前後花去了40多萬。
記者了解到,"錯換人生28年"一事經媒體報導後,院方曾派人赴江西九江看望患病的姚策,並送去了兩萬元慰問金和三萬多元的藥物,但當許女士趕到醫院和院方溝通時,院方不同意承擔姚策肝癌治療的費用。
許女士告訴記者,家屬和院方溝通時,院方希望走法律途徑,只有親屬們集中在醫院當地發起訴訟,才可以按照每人5萬的標準,墊資30萬給姚策治病,法院判決後,醫院根據精神補償的數額多退少補,但這個方案令她們一家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