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03月31日 23:48:25 中財網 |
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
收到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停止
冬蟲夏草純粉片產品停止
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控股子公司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春天藥用」)於2016年3月31日收到青海省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停止
冬蟲夏草純粉片產品停止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主要
內容如下:
「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
冬蟲夏草純粉片產品停止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
(青政辦函﹝2016﹞70號)精神及工作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停止你公司
冬蟲夏草純粉片產品試點,停止相
關產品生產經營,《關於
冬蟲夏草純粉片相關事宜的通知》(青食藥監辦﹝2014﹞
53號)停止執行。
二、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停止
冬蟲夏草用於保健食品試點工
作的通知》(食藥監食監三﹝2016﹞21號)精神,你公司新研發的含
冬蟲夏草保健食品的產品申報註冊工作按《保健品食品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執行。」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藥用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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