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與第三方專業認證機構專家組成檢查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食品鏈中各類組織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國家標準的規定,對登封市潁源珍珠泉飲料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產規範體系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為不符合,現將該公司在生產許可條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該企業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證體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業應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問題
(一)生產環境條件方面:灌裝間地面有積水和灰塵;車間入口處洗手設施不能正常工作、洗手池上未見洗手液、自動消毒器內無消毒液、更衣室內存放有不使用的空桶;灌裝間入口處通風口上有灰塵;未提供車間入口處洗手消毒液的使用記錄、水處理間使用的阻垢劑直接存放在現場,未定位存放。
(二)進貨查驗結果方面:採購的部分批次桶蓋未索取合格證明文件。
(三)生產過程控制方面: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提供食品安全自查記錄;未提供生產過程物料使用記錄、如桶,桶蓋使用記錄;倉庫內存放的已灌裝後的產品未標註生產日期(現場查看自動噴碼機故障,目前採用手動打碼,現場未標識的產品暫未打碼);車間入口處洗手消毒設施不能正常工作。
(四)產品檢驗結果方面:部分在用檢驗儀器超過檢定有效期,部分試劑超過保質期;未按照產品保質期限對留存樣品進行保存。
(五)貯存及交付使用方面:桶蓋存放在包裝車間的通道內;倉庫內未設置待檢、不合格、合格品存放區域或標識。
(六)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未提供食品召回管理的相關制度或要求。
(七)從業人員管理方面: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的培訓和考核記錄;無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記錄。
(八)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面:未提供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排查記錄;未提供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的演練記錄、未提供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記錄。
三、整改和查處要求
針對存在問題,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查組已要求屬地監管部門向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整改。屬地監管部門應按照相關要求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