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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愛因斯坦相對論當速度超過光速後時間就會變慢,個人認為這是錯誤的,為什麼?要解開這個迷就得明白「時間」和「速度」是什麼。
「時間」就是一種流逝,只能向前不會向後。當人類發明一些計時器後就把時間有了定義,比如:秒、分等,「時間」是不受外界影響而發生變化的。
「速度」是用來表示物體運動的快慢和方向,在數值上等於物體運動的位移跟發生這段位移所用的時間的比值,是科技發展為了更好的計算而定義的一種單位,當然速度是可以改變的。
有人就會說,當速度發生變化時間也會跟著發生變化了啊。的確,當速度越快所花的時間就越短,但這只是一種計量單位。比如兩地走路要一小時開車只要兩分鐘這只能證明開車所花時間比走路短,當開車到達後剩下的時間還是會流逝,不會暫停等到走路的到了後時間才會回來吧?再說速度再快它所花的時間也是有一個值的,總不會成負數吧?假設把兩地換成光那它所花的時間就會是零點零零零…幾秒了,在換成比光還快無數倍的物種它也是要花時間的,只不過是短到太短了,怎麼也不會短到不需要時間吧?
比如距離我們10萬光年有顆恆星爆炸了,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景象還是10萬光年前的恆星,但對於恆星來說它是不存在了。有個網友說如果我們現在能瞬移到那顆恆星那我們就穿越到10萬光年前了,我只想說你就是瞬移到恆星這是恆星還是爆炸了,因為我們看到的景象它的速度是光速,如果我們瞬移過去只是我們的速度變快了,而時間本身沒發生變化。這只是兩者所花的時間有變化,而兩地的時間是不會變的,這就是時間本來的定義就是不會因為外界而發生變化。前者是計量單位,計量是可以變化,跟物質本身不同。就比如我們用公斤和磅計量,同樣物質在計量時結果就會不同物質本身是不會發生變化的。
再舉一例,甲乙兩人相距一定距離,這時一道閃電把甲劈死了,我們把聲音比作光速,把光速比作超光速。這時乙看到的甲死了,而聲音還要等一會才會聽到,當乙聽到聲音時以為甲死了,而現實中甲到底是被閃電劈中時死的還是乙聽到聲音時死的。
不管是甲、乙、光還是聲音甲都是在被閃電劈中時死的,只不過光和聲音在往乙傳輸的途中所花的時間長短而已,不能因為光到達甲死了,聲音到達甲又死了,其實甲已經死了,後來的那只是視覺和聽覺上感受而已。
人類科技不斷在發展,當我們有能力創造出超過光速的物質時所有問題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