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城法院法官來評書了!《三國演義》評書聽得多了,用《民法典》評說《三國演義》,你聽過嗎?話說,建安十三年,曹操親率五十萬驍銳誓取荊州。博望坡一戰,諸葛亮巧施妙計以少勝多,劉備得以攜百姓逃往江夏。曹操內心不忿,遂率領數千鐵騎追擊劉備。劉備棄家眷率將士南逃,他的行為違反了《民法典》中的什麼規定?趙雲救回阿鬥後,劉備怒摔阿鬥,他的行為又違反了什麼規定?禪城法院法官許紅青告訴你!禪法君為您特別呈現《民法典評說三國》第三期!
話說,大難臨頭,劉備棄家眷率將士南逃,趙雲則快馬北上,找尋失散的糜夫人和阿鬥。趙雲找到兩人時,糜夫人已身受重傷,她將阿鬥託付給趙雲後,含淚「領了盒飯」。趙雲七進七出,最終成功突圍救回阿鬥。望著遍體鱗傷、幾近毀容的愛將,劉備怒摔阿鬥。
不論出於何種目的,若劉備棄家眷、摔阿鬥的行為發生在今天,依《民法典》之規定,都將涉嫌構成遺棄、家暴、虐待家庭成員。加之彼時阿鬥尚未成年,可依法撤銷劉備的監護人資格。不過即使被撤銷監護人資格,劉備仍將承擔阿鬥的撫養費用。
在三國演義中,此類「家暴」並不少見:蜀漢官員劉琰對妻子擅用私刑、劉安殺妻款待劉備,等等事件數不勝數,女性更像是男性的依附品,無獨立人格可言。此類家暴行為不僅給受害者帶來身體上的傷害、精神上的折磨,更有甚者為此丟失了性命。
回到今時今日,法治社會下的我們,是幸運的。伴隨著《民法典》的出臺,對規制此類家暴行為、規範家庭成員之間的行為,也有了更為明確的指引。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撤銷監護人的監護資格呢?誰能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呢?等禪法君告訴你吧!
可以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六條規定,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第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第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第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在上述故事中,作為阿鬥的監護人,劉備不僅在曹操的追捕下遺棄了阿鬥,後來更因為心疼愛將趙雲,而把兒子阿鬥摔在地上。劉備的舉動毫無疑問既導致阿鬥處於危困狀態之中,又損害了他的身心健康,有關個人或者組織是可以申請撤銷劉備的監護人資格。
依照《民法典》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為被監護人阿鬥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他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誰可以幫助被監護人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六條規定,能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