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攜帶愛滋病毒的孕婦有很多抗逆轉錄病毒療法(ART)的選擇,定期推出新療法。然而,哈佛T.H.Chan公共衛生學院(Harvard T.H.Chan School of Public Health)的一項新研究顯示,通常情況下,醫療機構為孕婦開出的處方並不是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HHS)認為最適合孕婦的。這項研究發表在JAMA網絡公開賽上。
25年多來,衛生部已經發布了被認為是臨床醫生金標準的圍產期愛滋病治療指南。隨著新療法的出現或現有療法的負面影響逐漸顯現,指南已經在過去幾年中發展了。現在,個體和聯合藝術療法被分為「首選」、「替代」、「特殊情況」、「缺乏足夠證據」和「不建議在懷孕期間使用」
研究人員在2008年至2017年期間,對1582名兒童HIV/AIDS隊列研究(SMARTT)中的1867名孕婦的結果進行了檢查。略少於一半的妊娠(49.5%)涉及被列為首選或替代的抗逆轉錄病毒治療。略多於四分之一(26.4%)的孕婦接受了被歸類為沒有足夠證據在妊娠期間使用的抗逆轉錄病毒治療。136例妊娠,或7.3%,涉及不建議在妊娠期間使用的抗逆轉錄病毒藥物,根據HHS指南。
在選擇一些藝術治療方案的背後似乎有確鑿的理由。哈佛大學陳氏公共衛生學院研究員、該項研究的合著者凱薩琳·鮑伊斯博士說:「對於懷孕時已經在接受完全抑制性抗逆轉錄病毒療法的婦女來說,指導方針是明確的,即使該療法不是首選或替代療法,也應該繼續下去。」,告訴傳染病。「本建議的唯一例外涉及使用雙達諾正弦、司他韋定和全劑量利託那韋,以及在過去的指導方針中,考慮到潛在的致畸性。」對於過去曾接受過抗逆轉錄病毒治療並因懷孕而希望重新開始治療的婦女,她補充說,以前的抗藥性或不良反應可能已經被考慮在內,促使處方的治療方案,指南沒有認可。
研究表明,在以前使用過抗逆轉錄病毒療法的婦女中,那些在懷孕早期病毒水平相對較高(超過1000個拷貝/mL)的婦女比那些病毒抑制程度更高的婦女更可能接受經指南批准的抗逆轉錄病毒療法。波維說:「對於病毒載量低的婦女,在停用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時,表明疾病進展很小或沒有進展,臨床醫生和婦女可能對恢復先前的治療方案感到同樣舒服,儘管在重新開始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時,她們可能不是……首選或替代方案。」。「這種做法是一種可以接受的指導方針。」
然而,在研究中大約20%的孕婦中,那些以前從未服用過抗逆轉錄病毒藥物的婦女被指定了不推薦用於妊娠的方案,或者沒有足夠的數據用於妊娠。據鮑伊斯說,原因尚不清楚,需要進一步研究。
她強調,重要的是,既要提高臨床醫生對健康和安全指南的認識,以便作出明智的處方選擇,也要建立一個更廣泛的研究網絡,以便孕婦能更及時地被納入研究。她指出,妊娠期抗逆轉錄病毒藥物作用的研究通常落後於其他抗逆轉錄病毒藥物的研究,這可能導致處方實踐不能反映最新一代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