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精神病的小夥子 刷卡透支6.3萬要學英語
律師說,雙方籤下的培訓協議屬無效合同
「華爾街英語」已承諾全額退款
當鍾永華(化名)聽說兒子鍾武向英語培訓機構繳了6.3萬元的學費時,驚得半天回不過神來。
也許有人要說,想學英語說明他有好學之心,家長應該支持才對啊。別急,等你了解了內情之後就不會這麼想了——鍾武(化名)是一個被鑑定為精神殘疾的年輕人,他支付給培訓機構的6.3萬元是刷卡透支而來;而鍾永華夫妻兩人十多年前已經雙雙下崗,家庭經濟拮据。
精神殘疾的他,先後三次報名了英語培訓
實際上,這不是鍾武第一次「學」英語。
鍾武今年30歲,患有「分裂樣精神障礙」至今沒有成家,2008年發病後就一直沒有固定工作。但去年下半年開始,華爾街英語培訓中心杭州中山北路分公司(以下簡稱「華爾街英語」)卻格外「看好」他,說只要參加英語培訓,就能賺很多錢。
最早是在2011年9月。「我看到兒子拿了一張500元的發票,一問才知道他說要去華爾街英語參加培訓。我兒子這種狀況,擺明了是花冤枉錢啊。」鍾永華帶上兒子的病例本、診斷證明和精神殘疾三級的醫學鑑定去找「華爾街英語」,對方爽快地退回了500元。
沒想到事情並沒有結束。
今年3月下旬,鍾永華再次發現了由「華爾街英語培訓中心(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山北路分公司」開具的2張發票,一張為「培訓費 4.55萬元」,開票日期是2011年12月31日;另一張為「培訓費 1.75萬元」,開票日期是2012年2月9日。
「他們明明知道我兒子的情況,怎麼又收錢讓兒子去培訓?」鍾永華有點懵了。鍾永華夫妻兩人再次去找「華爾街英語」,希望退回6.3萬的培訓費。「去了三次,對方都說籤過協議、不能退款。」
無奈下,鍾永華向杭州下城消協投訴。
6.3萬元培訓費,是刷兩次信用卡透支而來
鍾永華夫妻2000年就雙雙下崗,這些年來一直打短工賺錢。「這麼多年,家裡沒有添過一件像樣的東西,兒子上大學還是靠國家的『困難家庭補助』撐過來的。」
鍾永華說,兒子第一次發病是在2008年,當時的具體表現是重複撥打110,說有人要殺自己。後來他就變得煩躁、易怒,自那以後,再也沒有過像樣的工作。
那鍾武交到「華爾街英語」的6.3萬兒子是從哪裡來的呢?
「我問過了,是刷了2次信用卡透支了培訓費,然後按月還帳。信用卡應該是我兒子之前工作時辦過的。」鍾永華很想不通,兒子生病後思維與常人有異,如果沒人勸導他根本不可能自己選擇這樣一種繳費方式。「不是我願意說自己兒子的壞話,實際上,只要和他接觸過的人,都可以判斷出這個人不大正常。」
「華爾街英語」承諾全額退款
「華爾街英語」怎麼會接收一個有精神疾病的學生呢?
昨天下午,華爾街英語培訓中心杭州中山北路分公司一位李姓副校長接受了記者採訪。她說自己此前並不了解情況。「發生第一次500元退款時,備檔資料沒有明確寫明退款原因,所以後來又換了一位接待員後,又發生了第二次報名。」
隨後,「華爾街英語」華東區有關負責人電話聯繫了記者,對這一事件表示歉意,並確定將為鍾武全額退款。
最關鍵一點,要出示醫學機構的證明
像鍾武這樣的精神殘疾者,如果做出一些無意識消費給家庭帶來經濟損失,監護人該如何維權呢?
記者採訪了浙江君安世紀律師事務所梅寧律師。
具體到6.3萬培訓費事件,梅律師認為鍾武家人先後提交了患者病史資料、醫生診斷及住院證明、殘疾人評定書等有關證據,雙方對鍾武患精神疾病的基本事實均沒有異議。所以,鍾武在法律上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所籤的學習協議或服務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有個比較棘手的問題是,一旦糾紛發生,商家的最大理由事先並不知情,或者要求對方提供消費當時的殘疾狀態醫學證明。」梅律師說,如果監護人無法提供相關文書,按照《合同法》規定,交易已經完成,無正當理由不得退還。「相關醫學機構的證明,或者精神殘疾等級評定是最有效的維權武器。」
梅律師提醒監護人,遇到類似問題時,第一要收集好消費憑證;第二要及時向商家通報告知;第三要積極尋求相關殘疾機構的幫助。「無論哪一種情況,取得精神殘疾鑑定文書都是十分重要的。」(記者 鮑亞飛/文 梁津銘/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