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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2020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50期)》,市監管局組織抽檢了肉製品,調味品,酒類,水果製品,速凍食品,糖果製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乳製品,餅乾,食品添加劑,餐飲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飲料,豆製品,蜂產品,糕點,茶葉及相關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21類食品1254批次樣品。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1238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稻香春、鼎泰樓「上榜」。
不合格樣品情況
1.北京豆鑫坊食品店經營的豆腐,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北京蛙大俠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牛蛙,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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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諾沙星,又名恩氟奎林羧酸,屬於氟喹諾酮類藥物,目前,喹諾酮類藥物被廣泛用於人和動物疾病的治療, 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規定該類藥物在動物肌肉、脂肪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以恩諾沙星+環丙沙星之和計),在肝臟和腎臟中也有嚴格的限定。長期攝入喹諾酮類藥物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對人體損害的直觀表現為:可引起輕度胃腸道刺激或不適,頭痛、頭暈、睡眠不良等症狀,大劑量或長期攝入還可能引起肝損害。
3.北京宋文友水果店經營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
4.北京智農星科技有限公司昌平第七分公司經營的手工圓饅頭,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山梨酸及其鉀鹽作為食品添加劑,具有廣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黴性能,對黴菌、酵母菌和好氣性細菌的生長發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可以被人體的代謝系統吸收而迅速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在體內無殘留。但如果長期食用山梨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的骨骼生長、腎臟、肝臟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5.宇祥明睿(北京)商業有限公司經營的歐露茲森林蜂蜜,經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檢驗發現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代理商北京中企華業食品有限公司對檢測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復檢;經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復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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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北京聚德口福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綠豆芽,亞硫酸鹽(以SO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7.標稱武漢陸羽茶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錦江麥德龍現購自運有限公司北京萬泉河商場經營的碧螺春(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8.同福緣餐飲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經營的雞蛋,金剛烷胺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北京市食品安全監控和風險評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檢驗所)。
9.北京市鑫綠都農副產品市場中心李家橋市場劉登雲經營的豇豆,滅蠅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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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北京市鑫綠都農副產品市場中心李家橋市場金尚祥經營韭菜,腐黴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11.標稱河北古松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生產,北京市西辛盛安商店經營的食用紅薯澱粉,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12.北京市鼎泰樓烤鴨店經營的鯉魚、草魚,均為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綜合檢測中心。
13.標稱北京稻香春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經營的羊角酥(熱加工烘烤類糕點),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機構為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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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標稱中山市大天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分別由中國石化銷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順義海力加油站、唯米樂(北京)貿易有限公司經營的臺椰椰子汁植物蛋白飲料(含果粒),經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兩次檢驗發現蛋白質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中山市大天朝食品有限公司對兩次檢測結果均提出異議,並申請復檢;經國家副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復檢後,均維持初檢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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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調查處理,涉及外埠的已通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
食品安全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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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編輯:圈圈
值班主編:彭菲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weixinfm1039@126.com
對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相關商家
嚴查嚴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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