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文靈,圖片源自保利投顧官微
保利做夢都不會想到,居然會因為一名員工引發全國媒體的憤怒。
文靈,保利發展控股北京公司副總經理,官職不算小,也算是摸爬滾打多年的老員工,卻一著不慎犯了為人處事的大忌。
昨晚(8月21日),北京保利在媒體群發某活動推文,希望得到媒體轉發,在扔了紅包反響仍不強烈後,「文靈總」挽起袖子親自下場,給了一個乾脆明白的指示。
他在群裡@保利地產北京住宅部總經理朱怡:沒轉發的移出本群。
隨後文靈成為新群主,並使用微信「拍了拍」功能,開始「拍」群內媒體人,一副「不轉發我就要開始踢人了」的架勢。
由於不懂這是啥行為藝術,不少媒體人也拋出一句無釐頭的話「有點東西,先行告辭」,之後多人接連退群。
面對媒體人的主動退群,文靈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能有被人吹捧的時刻,就能接受被人踩踏的勇氣,謝謝各位媒體人的抬舉,也領教了大家作為媒體人的傲氣,受教了,謝謝
他甚至還在朋友圈回應某自媒體針對此事的發帖:嘿嘿,作為媒體人,您似乎有些發酵過度,造熱點乎?
事件並未像文靈總「往常的經驗」一樣,以平淡告終。截至無房發稿,事件已從最初的幾個自媒體發文,擴大至傳統媒體圈,其中不乏一些央級重磅媒體……
隨著事件持續發酵,「文靈總」才意識到大事不妙,趕緊於凌晨在群內發布致歉信,表示:「昨晚在群裡的發言和表述確係我本人唐突,嚴重失當」,同時,他還向媒體朋友表示了歉意:「願意接受媒體朋友的批評和指正」及「向媒體朋友們表示真誠的歉意。」
事件雖以文靈的道歉告一段落,但負面影響的驚濤駭浪已經造成,200多字的道歉顯然分量太輕了。
已經是城市公司副總的「文靈總」,犯如此錯誤著實不應該。但翻看其履歷,箇中緣由令人深思。
保利投顧官微的一篇文章中介紹,「文靈總」2003年畢業後即入職保利,已經在保利工作16年之久,「大家慣於將複雜的問題丟給他後,收穫一個簡單有力的解決方案。」
從這段描述就能看出,「文靈總」並不是只對媒體這樣,平常的行事風格就偏向簡單「粗暴」,以前可能也有對一些乙方頤指氣使,但沒有引發太大的不良反應,「文靈總」也就這麼一路平步青雲了。
不過,他最不應該的是,將長期在大央企享受的光環,當成了個人的光環,甚至認為媒體平時都在「吹捧他」。看來這位「文靈」總是太享受被媒體「吹捧」的時刻,不僅僅是一點點飄,是飄得已經忘記自己姓甚名誰了。
這就說到了第二點,「文靈總」一點也不懂媒體。從商務的角度來說,媒體也扮演乙方的角色,但他不知道,媒體最重要的屬性是社會公器,而非商業私器。
作為社會公器,媒體有責任有義務把大平臺和社會上不好的事情揭露出來。就算是與企業在進行著商務合作的同時,媒體的本質工作依然是報導新聞、發現真相和輿論監督。一家大平臺的老總如此不尊重人,媒體們把事情寫出來,本身也是媒體屬性的表現。
這是媒體與企業其他供應商最本質的區別。就怕「文靈總」們,把商務合作時媒體呈現出來的狀態與個人或是企業掛鈎太深,尤其是把媒體可能只是基於對企業的尊重理解成對個人的尊重。
就媒體與保利的合作來說,所謂「吹捧」,實則是媒體對保利客觀的肯定,作為央企中做得最好的房企之一,保利有很多值得肯定的地方,媒體肯定的也是保利正在做的事,而非個人。
不要說「文靈總」代表不了保利,就連一家企業的董事長也不能完全代表企業,能夠代表企業的只能是公司所有人作出的努力。
「文靈總」在這件事上犯二,不知該說他無知者無畏好,還是沒有自知之明好。
其實發現自媒體已經在關注這件事之後,「文靈總」就應該馬上警覺起來,畢竟移動互聯時代,媒體傳播一日千裡,稍有不慎就可能導致要花更多的精力去彌補。
但還有閒情雅致留言的「文靈總」顯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這也是其職業素養所欠缺的,即便他此前不直接對接媒體,但作為一家大企業的中層,這點意識還是應該有的。
看到苗頭就應該以正確的姿態道歉,而不是火上澆油,讓事件的不良影響進一步擴大。等到全國媒體都來關注了,再出來道歉有什麼用,大家只會認為你是迫於輿論壓力道歉,而非真正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人真的需要自知之明,「文靈總」如果因為這件事被保利開了,未來的職業生涯可能也堪憂。就算找到工作,想必適應身份的轉折也會很痛苦。
不過,晚痛不如早痛,經此一事,相信「文靈總」在看待自己與平臺之間的關係,企業與媒體之間的關係,媒體與社會的關係上,都會更加的深刻,也不失為一個人生教訓,以後的路才會走得更順。
內容來源: 無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