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破獲首起非法買賣易製毒化學品案 繳獲3噸丙酮

2020-12-04 浙江新聞

  浙江在線11月05日訊3噸丙酮是什麼概念?可製造120公斤冰毒!擁有開大貨車運輸化學品的資歷,安徽人巨某竟幹起非法買賣易製毒化學品的勾當,結果近日被海寧警方當場繳獲3噸丙酮。民警表示,如果毒販有了這批貨,可以製造出120公斤冰毒,後果不堪設想。據介紹,這也是海寧警方破獲的嘉興首起非法買賣易製毒化學品案。

   託運部裡繳獲3噸丙酮

  「大家裝貨的時候小心一點,裡面是雙氧水,要輕拿輕放。」9月18日中午,巨某正在海寧長安鎮某託運部內指揮工人裝車。現場共有21個藍色塑料桶,每個約200公斤。每隻桶上都沒有標誌,只有用黑色美工筆寫的「B、雙A」。

  此時,海寧市公安局禁毒大隊民警突然出現。「你託運的是什麼物品?如果是易製毒化學品,請出示相關證明。」民警的突然出現讓他臉上閃過一絲慌張,巨某故作鎮靜地回答是雙氧水。

  「哪裡生產的雙氧水,廠家電話是多少,聯繫人是誰?我們能找你肯定是掌握了相關線索,你抵賴是沒有用的。」民警的單刀直入讓巨某措手不及。

  「今天我準備了16大桶丙酮、3大桶二甲苯、2大桶乙酯,要發給溫州的小黃。我叫了一家杭州的託運部來這邊裝貨,沒想到你們也來了。」巨某自知事情敗露,只得交代了實情。

  經核實,當天,巨某共非法買賣3噸丙酮、0.6噸二甲苯、0.4噸乙酯。

   貨車司機販賣易製毒化學品

  巨某,40歲,安徽鳳陽人。2010年前後,他在寧波某企業駕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認識了一批同行及客戶。2013年7月份,巨某來到長安鎮,在某託運部院內租下一間小型倉庫,幹起了收購和銷售二甲苯、乙酯、丁酯、甲苯、丙酮、丁酮等易製毒化學物品的非法勾當。

  「其實我知道銷售和收購易製毒化學品和其他一些化工用品都是需要審批備案的,但是為了賺錢我就管不了這些了。我以前開車的時候認識了許多司機,都是拉這些化學品的,這種槽罐車一次可以拉二三十噸。每次我跟這些司機商量好,一次買50公斤左右,正好是一小塑料桶。司機也可以撈點外快,再說少這麼一點他們老闆也看不出來。」

  巨某交代,買來的危險化學品他用可裝200公斤的大桶存起來,等到能夠裝一小貨車的時候,再聯繫杭州的託運部,發給其他地區的買家。經警方初步核實,巨某自2013年7月以來,累計買賣丙酮等易製毒化學品9.7噸。

   3噸丙酮可製冰毒120公斤

  據了解,2005年我國即頒布了《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對易製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實行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防止易製毒化學品被用於製造毒品。易製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於製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於製毒的化學配劑。巨某販賣的丙酮,正是屬於可以製毒的化學配劑。

  「如果這些配劑落入毒販手中,僅僅3噸丙酮,即可製造120公斤冰毒,其巨大的危害性不言而喻。這也是為什麼要對這類化學品進行嚴格管制的原因。」辦案民警介紹。

  警方指出,巨某在明知自己沒有易製毒化學品購買銷售備案證明的情況下,仍非法買賣易製毒化學品丙酮等,且數量巨大,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條之規定,涉嫌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罪。目前,巨某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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