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作者小牛乖獨家原創,未經允許禁止轉載
強吞野獸的毛,是捨不得上面那點兒血肉。強吞草的蔓莖,當然不是吃飽了撐的。從吃肉到吞草的轉折,關鍵時期是神農之初。但人們熟悉的只是「神農『嘗』百草的事跡,把他想像成吃飽了有閒心採藥的「半仙」,卻很少有人知道這故事驚人的下文:「一日而遇七十毒」,《淮南子修務訓》更談不到琢磨背後可怕的飢餓了。「茹」草是被迫的,「嘗」草是主動的。要不是飢餓所迫,誰肯遍嘗酸甜苦辣,中毒喪命都不當回事兒?「一日而遇七十毒」,也不算誇張,只要你別把吃草看成某個人物的行為,而要看成整個部落的事兒。只有「嘗」字成問題,似乎是藥物學家有目的地做試驗。飢腸轆轆不找吃的卻玩命從事藥學研究,豈有此理?

「百草」指的其實是無數植物。「百」是泛言其多,漢語不像西方那樣以「千」為基數。嘗百草,人們總以為說的是中草藥發明的歷史,卻忘了主人公是「神農」而不是「神醫」。至於被歸於醫藥,可能因為後世人們更關心治病,一般人多是從醫藥常識的角度聽說「嘗百草」的。最基本的草藥書就叫《神農本草經》,約成書於秦漢時代。中華文化固然食、醫不分,但食跟醫哪個在先?當然不會是醫在先。其實更早的古書說得很清楚:神農求的是「可食之物」。徐旭生先生指出:「比《淮南子》較前的《新語·道基》篇中說:至於神農,以為行蟲走獸難以養民,乃求可食之物嘗百草之實。」草藥是尋找可食之物過程中的副產品。西方沒有那麼多草藥,因為人家沒挨過大餓。

部落群體一起吃草,那應該是忽然發現獵物全吃光了。開始吃草時,能吞下的都吃,慢慢才知道,有穗的草,其籽粒特別解飽,所以古書又說神農選出了上百種穀類。《禮記·祭法》說神農「能殖百穀」。今天才能認識到,穗上細小的穀粒跟果子一樣屬於植株的精華,其本質是太陽能熱量的高度凝聚。加上等秋天穀粒變得「實成」了再收穫,「糧食」的概念才算形成。從沒肉可吃,到找出跟肉類同一層次的新食物「糧食」,經歷的曲折是可以想像的。所謂「神農」就是後世對這個幾千年漫長時期的稱呼。

人在種莊稼的實踐中不斷摸索,篩選出的品種從「百穀」縮小到「九穀」。《周禮·天官·大宰》鄭玄註:「司農云:九穀:黍、稷(粟)、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麥。」生產形成規模,就能給群體提供穩定的食物,神農「嘗百草」的使命才算完成。神農為何棄優取劣?古書裡管麥子叫「瑞麥」,真有點神秘難解。「瑞」是老天爺向人間兆示吉祥的、罕見的東西或現象。漢代王充《論衡·指瑞篇》中說「瑞」是「吉祥異物」,兆示著「王者」(實際代表群體)的富貴,舉出的例子有麒麟甘露等類。「祥瑞」都是短暫出現而又很快消失的,麥子則不然。麥子的出現,讓「茹草」的神農們一步登天,吃上了「細糧」漢朝以後麥子逐漸成了北方的糧食之一。

那它又怎麼能算「瑞呢?筆者研究飲食文化之初就琢磨這個問題;當年在新闢的中餐史刊物上發表的文章,小標題就是「神農不幸失瑞麥」。發現瑞物當然讓人驚喜,先民的確曾對這種細糧寄予莫大的希望,然而很快就變了心。高貴的麥子是自己走來的,困苦的神農剛要熱烈地擁抱它,卻又背過臉去緊緊抱定土氣的穀子,最終穀子成為主食。對麥子的背棄,其實是得而復失,實不得已,所以說是「不幸」。而神農及其子孫為什麼要棄優取劣,舍麥而種穀?這是一大疑謎。農史學者會說穀子更耐旱,這當然是對的。筆者一開始就是從「飢餓」這個特殊角度來關注飲食史的,經過長久琢磨而恍然大悟,提出一個新的補充理由:疑謎的答案就在半首唐詩中。

連小學生都會背誦:「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這是李紳的絕句《憫農》,後兩句是「四海無田,農夫猶餓死」。對比一下吧:一個麥穗,數一數,不過三四十粒。現代中國人已經懂得重視經濟效益,「投入產出比」成了口頭禪。放棄麥子改種穀子,可以用分量最小的種子換來分量最大的收成。麥類如此,各種五穀雜糧也一樣,沒有任何作物的種子跟收成的比例那樣懸殊。研究中國食物的美國學者曾談到小麥的產量,說經常反倒賠了麥種。尤金·N.安德森《中國食物》:「播下四五粒種子僅收回一粒在歐洲仍是常事。」試問,當人們餓藍了眼時,還肯冒著絕收的危險,拿大把「祥瑞」的麥粒往泥土裡扔嗎?

為讓挑剔的讀者也能信服,再來個「精確化」,用數學方法比較引用「千粒重」的農學概念。先查得穀子與小麥的「千粒重」,計算結果,每粒麥子的重量比每粒穀子大約要大出15倍!據百科全書,小麥「千粒重」23~58克,每千克120043400粒;穀子「千粒重」只有22~4.0克,每千克2500換話說,種穀子比種麥子,一個人的「口糧」,有希望「糊」住15個飢餓者的「口」。這是「人口」壓力下的必然選擇。需要說明的是,本節只是約略概述定居務農之前的過渡時期。至於跟「畸形」定居同時選定粟米為單一作物,主要緣由更有它跟黃土特性的高度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