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北京辦事處(以下簡稱「我辦」)擬處置以下資產,特發布此公告。
債權資產(包括債權項下的擔保權益)
該資產的交易對象須為在中國境內註冊併合法存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應具備相應購買能力;交易對象不得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幹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託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係的人員。
有受讓意向者請速與我辦聯繫商洽。任何對本處置項目有疑問或異議者均可提出徵詢或異議。徵詢或異議的有效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
聯繫人:潘曄、馮繼偉
聯繫電話:010-87559953、010-87559965
電子郵件:panye@coamc.com.cn;fengjiwei@coamc.com.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44號大康大廈一層
郵編:100062
對排斥、阻撓異議或徵詢的行為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舉報電話:010-66507784(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監察審計部)
010-87559883(我辦紀檢監察部門)
監督管理部門:財政部駐北京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電話:010-68474206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電話:010-58391790特別聲明:本公告不構成一項要約。本公告的有效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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