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張宇哲)成立一年多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下稱金融委辦公室),終於在地方有了「腿」。
1月14日傍晚,央行官網發文稱,經國務院同意,近日金融委辦公室印發《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建立地方協調機制的意見》,將在各省(區、市)建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加強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監管、風險處置、信息共享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協作。
這是落實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關於加強中央和地方金融協作的重要舉措。金融委自2017年11月成立起,就被賦予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的職責,但對於如何落實金融委在地方的職能,包括監管問責職能,有頗長一段時間沒有明確(見財新網報導「詳解央行『三定』 透露了哪些改革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