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際能源網/風電頭條(微信號:wind-2005s)了解,10月2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於公開徵求對風力發電場、小水電發電機組、光伏發電站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對《風力發電場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辦安全〔2011〕79號)、《小水電發電機組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試行)》(辦安全〔2013〕8號)、《光伏發電站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試行)》(辦安全〔2013〕49號)形成修訂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本標準適用於單機容量500kW及以上併網運行風力發電場(以下簡稱風電場),其它併網運行風電場參照執行。
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風電場應當通過併網安全性評價。已投入運行的風電場應當定期進行併網安全性評價,周期不超過5年。
據了解,本次修訂內容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
一是收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程條文及行業的管理規定,對過期的編制依據進行梳理及更新。
二是新增海上風電、網絡安全相關內容和條款,包括海上風電柔直、海上升壓站和海底電纜等設備,以及消防、應急電源、應急預案管理等,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設備本體安全、運行安全以及物理安全等條款。
三是修訂完善一次調頻、高電壓穿越、風-儲協同與振蕩抑制評價內容,包括補充風電場一次調頻、風電機組及無功補償裝置高電壓穿越等能力要求,以及風電場儲能設備及其控保裝置的技術要求。
在《徵求稿》的評價項目中,主要包括對電氣一次設備、電氣二次設備和安全管理三大方面的評價規範。
其中,電氣一次設備包括風力發電機組與風電場、高壓變壓器、涉網高壓配電裝置、過電壓、接地裝置、涉網裝備的外絕緣、無功補償裝置、風電場儲能設備、海上風電柔性直流系統和海上升壓站等方面。
電氣二次設備包括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電力系統通信、調度自動化、直流電源系統、風電場儲能控保、海上風電柔直控保等方面。
安全管理包括現場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技術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反事故措施制定與落實、安全標誌和海上風電等方面。
另外,在一個月前,國家能源局曾發布《關於徵求對風力發電場、小水電發電機組、光伏發電站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原文如下:
關於公開徵求對風力發電場、小水電發電機組、光伏發電站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根據工作安排,我局組織對《風力發電場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辦安全〔2011〕79號)、《小水電發電機組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試行)》(辦安全〔2013〕8號)、《光伏發電站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試行)》(辦安全〔2013〕49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請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將書面意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的形式反饋我局電力安全監管司。
聯 系 人:張猛
聯繫電話:010-66597341
傳 真:010-66022129
電子郵件:fdsafety@163.com
附件:1.風力發電場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修訂徵求意見稿)
2.小水電發電機組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修訂徵求意見稿)
3. 光伏發電站併網安全條件及評價規範(修訂徵求意見稿)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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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