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組織制定的《風電併網技術標準》(下稱《併網標準》)已完成初稿,並徵求業界意見。據國家能源局相關人士介紹,《併網標準》通過制訂科學合理的技術標準,對風電併網進行規範,將著眼於提高電網對風電的接納能力,為風電大規模開發創造條件。
標準門檻是否過高存爭議
在收到國家能源局下發的《關於徵求〈風電併網技術標準〉意見的函》後,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風能專委會」)近日組織來自風力發電企業和風電機組製造企業的代表以及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清華大學、北京鑑衡認證中心等機構的相關人士,對《併網標準》相關內容進行了研究和討論。與會代表一致表示,標準的出臺對於風電產業健康快速發展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但其中的部分條款值得商榷。
風能專委會秘書長秦海巖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要實現風電的規模化發展,必須降低成本,使它能與常規能源競爭。《併網標準》中提出的併網技術要求,成本高昂,且這些要求對於保障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並非必需。
《併網標準》中提出的有功功率調節和風電場低電壓穿越能力的要求,並非所有的風電場都適合,應該針對接入電網的不同情況加以區別對待,否則只會增加成本,而起不到應有作用。「小規模的風電場接入一個比較大的輸電網絡時,是否具備有功功率控制能力對於電網的影響是沒有區別的。」秦海巖說。
《併網標準》中提出的風電機組技術規定也引起眾多人士的異議。華電新能源公司一位工程師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如果對風電場內的單機進行過多併網方面的技術要求,會給風電場整體的控制和運行帶來限制,導致併網策略不能靈活應對電網的各種狀態,也因此會增加風電場的運營成本。而大連重工集團的一位人士則直接對記者說,即使提出有關風電機組的技術規定,也應該統一列入對整機設備的相關技術標準中。
此外,《併網標準》中提到的一些技術指標,在目前國內風電發展狀況下還很難達到。例如在對風電場預報系統的技術要求中,為給電網提供更準確的預測信息,徵求意見稿提出,風電場應向電網調度部門提供未來15分鐘—4小時、次日24小時的風電場輸出功率預測值(時間解析度為15分鐘),納入系統運行調度管理,預測誤差應不大於25%。
而據國華能源一位人士介紹,目前國內最先進的數字天氣預報系統,最短只能提供未來1個小時的風況預報,解析度根本無法達到15分鐘,其預測誤差也無法低於25%。徵求意見稿提出的要求很難實現。
對於上述來自企業對於《併網標準》的意見,來自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公司的一位標準編寫組成員向《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併網標準》出臺的目的之一在於提高行業的準入門檻,其中對於機組的相關技術規定在國內很多大型風電設備製造企業完全可以實現。
這位編寫組成員透露,《併網標準》編寫組目前正在廣泛收集業界對於徵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並將於本月中旬組織專家進行集中研討,並著手對標準進行修改完善。
其他焦點問題爭議依舊
據了解,《併網標準》的核心內容是針對大規模風電場接入電網提出技術要求,由風電場技術規定、風電機組技術規定組成。其中,對風電場的技術要求包括風電場接入系統、有功功率、無功功率、電能質量等8個方面,對風電機組的技術要求則包括有功功率控制、無功功率控制、頻率調節能力、低電壓穿越能力4個方面。其中,風電機組是否要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歷來是電源與電網企業在解決併網難問題上最大的爭議點之一。
低電壓穿越是指當電網故障或擾動引起風電場併網點的電壓跌落時,在一定電壓跌落的範圍內,風電機組能夠不間斷併網運行。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所長王偉勝對《中國能源報》記者表示,目前我國幾乎所有入網的風電機組都不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在此情況下,當電網發生擾動或故障的時候,會引起大面積的風電場切機,這種情況在我國的吉林、甘肅和寧夏曾出現過。「目前我國正在建千萬千瓦的風電基地,這麼大規模的風電併網如果不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整個電力系統的安全和穩定運行就會受到很大影響。」王偉勝說。
然而,電網部門對於低電壓穿越能力的要求,在諸多電源業界人士看來並不合理。中國風能協會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對於直接接入配電網的風力發電機組應具備低電壓穿越能力。但目前我國風電場發電都併入高壓輸電網,電壓跌落到一定程度除非風電場端短路,而這種情況極少出現。因此,對併入輸電網的機組要求低電壓穿越能力並無多大必要。
上述大連重工集團的人士則表示,要滿足低電壓穿越要求,每臺機組的成本至少要增加20萬元,這對國內眾多設備製造商來說不是個小數目,而且這一功能也可以在併網端解決,其投入成本也遠低於給每臺機組都配備低電壓穿越功能所需成本。
標準亟須增加對電網的約束
《併網標準》提出的技術要求,僅針對風電場和風電機組,這在部分企業人士看來是一種缺憾。國電龍源集團的一位人士認為,徵求意見稿缺少對電網的約束。發電和併網是相輔相成的,需要電網方面保證的電壓範圍、頻率範圍、無功功率的需求、短路或電壓跌落的能量範圍和事故出現的頻率等也應一併涵蓋在內。
近年來,因電網限電而導致風力發電無法併網而白白流失的現象屢見報端。據不完全統計,2008年全國各風電企業因電網限電而流失的電量約為2.96億千瓦時,2009年這一數字預計超過15億千瓦時,約佔風電總發電量的6%。
對此,業內專家認為,儘管一段時期以來電網企業也為促進風電併網做了大量工作,但認為風電等新能源電力是「垃圾電」的想法始終根深蒂固,誇大地看待了風能資源的不穩定性給電網運營帶來的壓力。
事實上,對於風力發電的排斥即使在屬於傳統風能大國的丹麥、德國等歐洲國家也曾長期存在。在歐洲風能協會2005年底所著的《歐洲供電領域風電的大規模併網:分析、問題和建議》一書中指出,一般情況下,有成千上百的風電機組分布在很大的區域內,這使得風電的變化比較平穩,部分風電機組的切除或風力變化對整個地區的影響很小。事實上,當火電廠或核電廠意外從系統中解列時,會在瞬間產生高達上千兆瓦的供電缺口,可能造成大面積的停電事故,這種間歇性帶來的危害遠大於風電。
「國內的現實情況是,電網能夠在60萬千瓦的火電機組發生故障切機時果斷應對,但幾臺1500千瓦的風電機組切機就被認為不能容忍,這很讓人費解。」上述風能協會專家表示,解決此問題,一方面電網企業的陳舊觀念亟待更新,另一方面也期待政府在制定標準時能明確風電場併網時的電網條件,以提高電網吸納風力發電的積極性。
原機械工業部重大技術裝備司司長周鶴良則表示,風電併網不僅僅是一個或者幾個部門之間的事情,而且其間也涉及不同部門之間利益的重新分配問題,比如可再生能源的配套送出工程,誰投資、成本如何收回?其他常規電廠由於可再生能源的接入降低了發電小時數而導致效益的降低,是否有政策層面的補償措施?這些都需要政府主管部門、電網和電源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記者 郭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