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培基,湖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校長、故宮博物院首任院長
新中國成立後,吳瀛就向新成立的人民政府反映了故宮盜寶案的冤情,請新政權出面予以平冤。吳瀛在給毛澤東、董必武的上書中究竟說了些什麼?其上書的過程是怎樣的?毛、董在接到上書後又做了怎樣的回應?透過吳瀛的《風勁樓日記》1950年部分,我們可以找到一些解答。
1949年10月吳瀛致書毛澤東,要求為故宮盜寶案平冤,是通過董必武轉呈的,這在吳瀛1950年5月21日致毛澤東信中有所交代:「去年十月,因易寅村(培基)先生在故宮博物院的冤獄,請求申雪上書,附同證件由董老轉達。當時以政府新建,您正忙於開國,董老允諾稍後代陳,後來諒必入察了。」
吳瀛直接給毛澤東寫信,又通過董必武轉呈,這期間有幾重關係需要捋一下。
首先,故宮盜寶案涉案主角易培基是毛澤東老師。毛澤東在第一師範讀書時,作為校長兼老師的易培基對他的才華非常欣賞。後來,他親聘毛澤東為一師附小的主事。易的這一安排對毛澤東產生了重大影響,既為他提供了基本生存條件,也使他找到了一塊進行早期革命活動的沃土。同時毛澤東依託一師從事的一系列革命活動,幾乎全都得到了易培基的鼎力相助,並不同程度地爭取到易的參與。毛澤東後來對他同窗好友周世釗說:「我那時能在一師範搞教育,還能在軍閥惡勢力下宣傳馬列、組建黨團,多虧易培基先生這個後台老板硬喲!」而1919年毛澤東與老師易培基為驅張運動到北平活動,吳瀛為之幫忙接待住宿並積極聯絡北洋政府高層關係,因此他與毛澤東早年有過接觸。
其次,吳瀛與易培基早年在張之洞創辦的湖北方言學堂是同班同學,吳入學時14歲,易培基比他大11歲。雖年齡懸殊,但易培基待吳如親兄弟。吳瀛父親吳稚英在湖北新軍任職,奔波於竹溪和利川之間,把孩子們留在武昌撫院街家中,易培基常來吳瀛家玩。後來任民國大總統的黎元洪曾是打響武昌起義第一槍的湖北新軍創建人之一、吳稚英父親吳殿英部下,與吳稚英同為1864年出生,且同去日本考察軍事,兩家關係甚好。黎元洪也時常來吳家,易培基緣此認識黎元洪。湖北軍政府成立後,易培基由吳稚英推薦做了黎元洪秘書,董必武亦曾在此任秘書,跟易培基曾是同事,源此,董、易、吳三人早年就交非泛泛。
既與毛澤東早有接觸,又與董必武為舊識,且故宮盜寶冤案要平反的主角又曾是毛澤東的老師、董必武的同事,吳瀛致信毛澤東而通過董必武轉呈的行為,可謂其來有自。
毛澤東看到吳瀛1949年10月的上書,並向董必武陳述了他個人對吳瀛關於請求新生的人民政府對故宮盜寶冤案給予平冤之事的看法和意見,對此馬衡日記及吳瀛二致毛澤東信中皆有反映。
1949年10月前後,是新中國肇始之際,事務千頭萬緒,所有黨和國家領袖都處於宵衣旰食前所未有的忙碌之中。而作為中共中央和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毛澤東,政務院副總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董必武,卻對故宮盜寶冤案平冤要求加以關注,給了吳瀛及時的回應,足見他們對此事的重視。
就在吳瀛上書後不久,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政務院接收工作委員會。鑑於南京是國民黨中央所在地,上海為中國最大商埠,專門組成由董必武領導的接收工作委員會華東區工作團。董必武於1949年12月8日率工作團奔赴南京,又於12日前往上海。
▲吳瀛(右)與首任故宮院長易培基
工作團在南京、上海的工作異常緊張,但董必武仍於百忙中與時為上海市文管會委員的吳瀛見了面。交談中董必武稱讚吳瀛「古道熱腸,為易先生雪冤」,並談了毛澤東及他本人對故宮盜寶案如何平冤的意見。對此,吳瀛曾在給毛澤東信中做過複述:「因為事隔十餘年,雙方的當事人,死的死,逃的逃,無法對證,法辦為難。又以您(即毛澤東)同易先生有師生之誼,若一旦偏差或有不便。指示不若私人出面,以所陳經過、證件,令繼任的院長現尚在位的馬衡先生寫一篇自白文字一同發表,政府默認登報並印一小冊送圖書館保存,則此案大白於世。重在表白是非,私人恩怨自可從寬云云。」
由此可見毛澤東對故宮盜寶案平冤之事考慮得十分周詳。正因為與易培基有師生之誼,毛澤東明確表示自己不便就此直接表態或給予有關政府部門具體指示。
從吳瀛的有關文字記載分析,毛、董並不認為應該讓馬衡站在被告席上承接冤案主要製造者的罪責。雖然張繼等散布謠言,誣易培基把故宮大批成扇私送張學良了,作為故宮古物館實際負責人的馬衡在接受詢問時以一句「不知道」,讓易培基陷入難以辯白的窘境;雖然吳瀛等人都認為易培基一提出辭職,張繼隨即力保馬衡升任院長很難說事屬巧合;雖然南京法院請畫家黃賓虹幫助鑑定文物真偽,坐實易培基盜寶罪名,也完成於馬衡就故宮博物院院長任上……
但作為國內知名金石研究專家、文物鑑賞大家,馬衡在百般遊說勸駕下,在北京大學校長胡適、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北平圖書館館長袁同禮、北平研究院院長李書華等人相繼離平南飛的情況下,沒有追隨蔣家王朝去臺灣;作為故宮博物院院長,馬衡冒著極大的風險抗拒國民黨政府文物遷臺之命,以「機場不安全,暫不能運出」為託詞,將故宮本院的文物截留北平,一箱也沒有運出。這都是殊為難得,也深得後來新政權歡迎的。
因此,毛澤東、董必武都傾向故宮盜寶冤案平冤不走法律程序,而是讓有權威身份的知情者馬衡寫一篇有關故宮盜寶案真相的文字,說明系張繼等構陷;作為當事人之一的吳瀛也寫一篇案情原委的文章,人民政府默認文章見諸報端,收之於各大圖書館存檔,以使易培基、吳瀛等洗清沉冤,讓社會公眾知道該案為國民黨當局迫害作為最終了結。
董必武走後,隨其一同赴南京、上海的文化部副部長兼文物局局長鄭振鐸勾留上海多時,與吳瀛數度會面商議故宮盜寶案平冤的技術處理問題。吳瀛將自己詳記故宮盜寶案原委的20餘萬文字交與鄭振鐸閱看,並就平冤的具體做法、形式等進行溝通。
鄭振鐸攜吳瀛備忘錄離滬赴京後,許久沒有回音。直到3月13日,吳瀛朋友趙蜚雲從北京來上海。他告訴吳瀛,在京「聞故宮案已令馬衡自白,渠不奉命,意圖延宕雲」。
吳瀛感覺不能坐等,而應設法推促議定方案的落實。
吳瀛正醞釀給董必武寫信,上海市委統戰部秘書長周而復突然到吳瀛家拜訪。他帶來董必武寫給吳瀛的信,同時還帶來有關故宮盜寶案的一些相關文本資料證據。
在周而復交給吳瀛的文本中,有一篇馬衡署名的文章《關於書畫鑑定問題》,該文是14年前為祝商務印書館創始元老張元濟70壽辰而寫。不久前該文新做抽印本,馬衡新加「附識」,並通過文物局副局長王冶秋將之送呈董必武。
《關於書畫鑑定問題》抽印本中新加的「附識」,是不是馬衡在有關方面要其就故宮盜寶案真相寫一書面東西之後寫的呢?「附識」是不是他對有關方面的要求的一種回應方式呢?筆者認為可以做這樣的推測,否則馬衡有什麼必須的原因非要在14年前的一篇文章中新加一個沒有也無關宏旨的「附識」呢?為什麼突然做抽印本並將之專門送呈董必武呢?
還是先看看這篇「附識」的內容:
……時在民國廿五年,南京地方法院傳易寅村不到,因以重金僱用落魄畫家黃賓虹,審查故宮書畫及其他古物。凡涉疑似者,皆封存之。法院發言人且作武斷之語曰:帝王之家收藏不得有贗品,有則必為易培基盜換無疑。蓋欲以「莫須有」三字,為缺席裁判之章本也。餘於廿二年秋,被命繼任院事。時「盜寶案」轟動全國,黑白混淆,一若故宮中人,無一非穿窬之流者。餘生平愛惜羽毛,豈肯投入漩渦,但屢辭不獲,乃提出條件,只理院事,不問易案。因請重點文物,別立清冊,以劃清前後責任。後聞黃賓虹鑑別顢頇,有絕無問題之精品,亦被封存者。乃草此小文,以應商務印書館之徵。翌年(廿六年),教育部召開全國美術展覽會,邀故宮參加,故宮不便與法院作正面之衝突,乃將被封存者酌列數件,請教育部要求法院啟封,公開陳列,至是法院大窘,始悟為黃所誤……
在周而復轉交的董必武給吳瀛信中,董必武認為說馬衡參與反動政府捏造冤案並無實據,「誅心則可,按律難稽。為能求申雪,寬其既往,用雙方文字聯合發表真相經過,使是非大白於世而止,不為深刻之求……」說明他將馬衡的「附識」同信一併轉給吳瀛,讓吳瀛參考,等於認可了馬衡這篇關於故宮盜寶案是冤案的文字陳述,待吳瀛再寫一篇揭示故宮盜寶案真相的文字發表後,此事就可以了結了。
但吳瀛看了馬衡的「附識」非常不滿。5月25日、28日,吳瀛通過郵局發出了給毛澤東、董必武的信。
在給毛、董寫信期間,吳瀛恰在撰寫題為《處理文物事業之檢討》的文章,在追溯陳述從清末到民國期間中國文物歷程,檢討有關文物管理處置得失利弊和問題時,對「易培基盜寶」真相做了揭示。文章草成後,吳瀛攜文到王芸生家。王芸生閱其文「極端贊成,謂《大公報》即可發表」。
6月13日,吳瀛的文章在《大公報》刊出,題目被改為《談文物處理工作》。在文章中,吳瀛用簡潔的文字說明「易培基盜寶案」是有人「憑空捏造」「裡應外合」製造的,又「由當時的反動政府與法院聯合來做宣傳」形成黑白顛倒的社會影響,而實際上易培基是中國文物事業的有功之人。
吳瀛之孫吳歡至今珍藏著易培基當年蒙冤病重時,送吳瀛赴他們少年同學之地武昌時的一紙親筆詩箋:「聯鑣鄂浦各爭雄,北伐居然第一功。我已不辰傷走狗,君從何處借良弓。十年幕府頭摧白,萬裡家山淚染紅。若過少年遊泳地,更無人唱大江東。」道儘自己涼風天末的絕望心情。而吳瀛對朋友至死不渝的一片赤誠,也確實令人感動不已!
《談文物處理工作》在《大公報》發表後,引起文物界內人士的關注,徐森玉看後稱文中相關敘述「驚天動地」。吳瀛雖然沒有公開發表有關「故宮盜寶案」的專門文章,但這篇夾帶辯誣段落的文章發表後,故宮盜寶冤案平反之事遂暫時告一段落。
(摘自《人物》2010年第四期,作者平凡)
作者:平凡
編輯:金久超
責任編輯:朱自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