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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對2家社團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其中1家曾年檢「不合格」
原標題:民政部對2家社團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其中1家曾年檢「不合格」 12月3日,封面新聞記者從民政部獲悉,近日,民政部對中國地緣與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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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年檢 中國地緣與能源戰略研究會等2家社團被民政部處罰
原標題:未按規定年檢 中國地緣與能源戰略研究會等2家社團被民政部處罰 記者3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近日對中國地緣與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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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作出警告處罰
央視網消息: 近日,民政部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經查,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在分支機構「保護繁育與利用委員會」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分會」之下,違規設立「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蛇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大鯢專業委員會」、「鱘魚專業委員會」等三級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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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將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13日訊 近日,民政部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在分支機構「保護繁育與利用委員會」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分會」之下,違規設立「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蛇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大鯢專業委員會」、「鱘魚專業委員會」等三級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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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對「關於論證制定科技社團法的建議」的答覆
民函〔2019〕777號金紅光代表:您提出的「關於論證制定科技社團法的建議」收悉。您在建議中提出的我國科技社團存在自身發展能力有待提高、社會職責不明晰、政策扶持力度不夠等問題非常具有針對性,我們與中國科協相關部門對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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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設立分支機構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被處罰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孫少龍)民政部12日發布消息,近日,民政部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調查顯示,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在分支機構「保護繁育與利用委員會」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分會」之下,違規設立「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蛇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大鯢專業委員會」「鱘魚專業委員會」等三級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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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被警告:違規設立分支機構
原標題:違規設立分支機構,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被警告來源:民政部官網新京報快訊 據民政部官網消息,近日,民政部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經查,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在分支機構「保護繁育與利用委員會」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分會」之下,違規設立「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蛇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大鯢專業委員會」、「鱘魚專業委員會」等三級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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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
一、行政處罰(對外)行政處罰是特定的行政機關或法定的其他組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或組織實施的一種行政制裁。根據行政處罰主體給予違法行為人制裁內容的不同,行政處罰可分為人身罰、行為罰,財產罰和申誡罰。行政處罰具有下列特點;(一)行政處罰必須是由法定的國家行政機關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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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國內要聞TOP10:洪秀柱當選中國國民黨主席
會議指出,把軍民融合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是黨中央從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中實現富國和強軍相統一的必由之路。>> 要聞二 李克強:國企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苦練內功 全國國有企業提質增效工作電視電話會議3月25日在京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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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行政處罰給點靈感
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的行政處罰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人身罰 人身罰也稱自由罰,是指特定行政主體限制和剝奪違法行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這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人身罰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 2、行為罰 行為罰又稱能力罰,是指行政主體限制或剝奪違法行為人特定的行為能力的制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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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開放註冊破冰:不再需業務主管單位審查
2012年10月,溫州市委市政府下發128號文,規定對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制,「除依據法律法規需前置行政審批及政治類、宗教類、社科類的社會組織外,其他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均可直接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原承擔歸口管理職能的業務主管單位改為業務指導單位」。 溫州128號文的精神來自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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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家認證機構被國家認監委行政處罰!(附名單)
5月17日,國家認監委官網發布對山東科苑環境認證中心等29家認證機構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國家認監委對山東科苑環境認證中心等29家認證機構做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國認罰〔2018〕第008號-第03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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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董事會秘書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分析報告
2020年10月20日,寧波證監局依法對NBJD及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5號責任認定:對未及時披露控制權轉讓事項,時任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鄭某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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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處罰種類
亦稱精神罰或影響聲譽罰,是指教育行政執法主體對違反教育法的相對人進行譴責和警戒的處罰。其特點在於對相對人的精神懲戒性,不涉及實體權利。在教育法中,申誡罰是常見的處罰類型,它主要包括兩種具體形式:①警告。它是各種處罰中最為輕微的一種形式,主要運用於情節比較輕微或者未造成實際危害後果的違法行為。警告既可以運用於自然人,也可以運用法人組織;即可單處,也可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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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設立分支機構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被罰
原標題:違規設立分支機構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被處罰中新網3月13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經查,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在分支機構「保護繁育與利用委員會」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分會」之下,違規設立「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蛇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大鯢專業委員會」、「鱘魚專業委員會」等三級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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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不予行政處罰」和「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以下決定:(一)確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二)確有違法行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處罰情形的,不予行政處罰;(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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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等92家社會組織被行政處罰
11月21日上午,記者從太原市民政局獲悉,最新發布「關於給予92家社會組織警告行政處罰的公告」。經查,太原市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等92家社會組織,未按規定接受2019年度檢查;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規定,決定給予警告行政處罰,自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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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行為行政處罰權之探討
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授予的職權範圍內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是合法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可缺少的要件之一。如果行政機關無職權或者超出法定職權範圍作出某一具體行政行為,即屬於超越職權。對違反該法第三十五條關於「嚴禁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規定行為,根據《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六條第三款和第三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衛生行政部門具有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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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店銷售「笑氣」被行政處罰不服 法院:應急管理局依法作出決定...
根據被告提交的調查詢問筆錄、原告某貿易公司網店銷售記錄等證據,可以證明原告自2011年至2017年1月開始從事危險化學品銷售經營活動,但原告銷售期間並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原告的行為違反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被告依法對原告作出沒收違法所得900元,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合法有據。法院依法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