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1955條「車窗拋物」視頻,按規定每條獎勵100元
    男子:應獲獎19萬餘元
    城管:按加班支付報酬3.5萬元
    雙方對簿公堂,一審法院駁回男子起訴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王緝寧)4年前,為鼓勵市民積極舉報車窗拋物、車輪帶泥、車輛滴撒漏等不文明行為,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城管辦)出臺《關於印發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市民舉報「車窗拋物」行為,核實後每條獎勵100元。
    為此,柳州市民葉先生向當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下簡稱城管部門)提供視頻線索1955條。但是,他認為城管部門未按《實施辦法》予以獎勵,遂將城管部門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兌現19萬餘元獎勵。5月22日,柳州市城中區法院一審作出民事裁定:駁回葉先生的起訴。
    2017年至2018年期間,葉先生基於《實施辦法》規定,向城管部門提供車窗拋物、車輪帶泥、車輛滴撒漏等不文明行為視頻1955條,請求城管部門按每條線索100元獎勵,支付19餘萬元獎勵。
    城管部門稱,城管辦已於2017年9月11日下文,廢止《實施辦法》。同日,柳州市市容管理局出臺《市容管理局的通知》(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規定所屬各單位,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自行組織環衛工人(編制內、企業聘請的除外)在管轄區域範圍內開展收集車窗拋物、車輪帶泥、車輛滴撒漏、車輛未採取密閉措施運輸違法行為的線索,安排環衛工人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我國《勞動法》相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由於葉先生拍攝視頻期間系柳南環衛所的勞務派遣工,城管部門核實其加班天數共計210天,應支付加班工資報酬3.5萬元,城管部門於去年底將上述加班報酬轉帳至柳南環衛所,由該環衛所代發給葉先生。但葉先生堅持要求根據《實施辦法》按每條視頻100元予以獎勵,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之後,葉先生先向柳州市信訪局投訴,後轉交城管部門處理。2018年10月8日,城管部門答覆,《實施辦法》已經廢止,按柳州市市容局《實施方案》,予以葉先生加班工資報酬。葉先生不服,隨後向廣西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提出信訪複查。該廳回函,認為本案爭議性質是勞動爭議,建議走勞動仲裁程序。葉先生與柳州市勞動仲裁委聯繫後,得到的答覆是:雙方糾紛不屬於勞動爭議糾紛,而屬於民事中的懸賞廣告糾紛,建議走司法程序。
    葉先生認為,《實施辦法》是一種懸賞廣告形式,自己完成懸賞廣告內容,屬於債權人,有權請求城管部門無條件及時履行給付報酬的義務。但城管部門未按《實施辦法》執行,只按《實施方案》支付加班工資,違反了《民法總則》規定的公平原則。今年1月,他將城管部門訴至城中區法院。
    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訴請向被告主張獎勵,系依據《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該辦法系行政部門因行政管理需要下發的行政文件,不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關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原告葉先生根據《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提起的訴訟,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遂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