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月2日丨*ST高升(000971.SZ)公布,公司分別於2019年1月4日、4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了《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關於收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暨訴訟進展的公告》,就深圳市君豐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凍結公司子公司帳戶進行了相關披露。近日公司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得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了編號為(2019)粵民轄終319號的《民事裁定書》。
公司就收購北京華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華麒通信」)99.997%股權,經中國證監會核准以發行股份並募集配套資金方式支付股權轉讓價款。2018年6月1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東城分局核准了華麒通信的股東變更,華麒通信原股東持有的華麒通信99.997%股權已過戶至公司名下。因公司募集資金未能實施,致使現金部分延遲支付。
華麒通信原股東深圳市君豐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豐華益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君豐基金」)於2018年12月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中院」)申請了對公司子公司北京高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北京高數」)帳戶凍結,凍結資金7999萬元,凍結期限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4日,案號為(2018)粵03財保203號。
2019年4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2019)粵03民初831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君豐基金就公司應付股權轉讓款及其相應利息等,訴公司以及北京高數為共同被告,訴北京高數對公司前述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及全部訴訟費用。
公司及北京高數針對本案管轄權提起應訴,深圳中院出具(2019)粵03民初831號民事裁定如下:
一、駁回高升控股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二、駁回北京高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公司及北京高數不服深圳中院上述裁定結果,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公司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得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了編號為(2019)粵民轄終31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
一、維持深圳中院(2019)粵03民初831號原審裁定第一項即「駁回高升控股公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二、撤銷深圳中院(2019)粵03民初831號原審裁定第二項即「駁回北京高升公司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駁回深圳市君豐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對北京高升數據系統有限公司的起訴。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至此原告君豐基金對公司子公司北京高數的起訴被駁回。
截至2019年12月25日,北京高數被君豐基金凍結的帳戶到期解凍,該帳戶資金用於支付君豐基金等華麒通信原股東股權轉讓款。
根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的終審裁定,君豐基金對北京高數相關訴訟已被撤銷;對於公司的裁定,公司正在積極採取措施,妥善處理相關事宜,依法維護公司和廣大股東的合法權益。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的影響尚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