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兩篇刊發於中文核心期刊《冰川凍土》的論文引發輿論關注——作者在論述生態經濟學的過程中,列舉了導師程國棟夫婦的事例,進而闡述「導師的崇高感和師娘的優美感」,並且論文標註屬獲資兩百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成果。
經調查,論文作者徐中民因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中提供大量虛假信息,已被作出相應處理。經調查核實,徐中民在其項目申請書中提供了大量的虛假信息。中國科學院西北生態環境資源研究院(原中國科學院寒區旱區環境與工程研究所)對上述問題的發生負有疏於監管的責任。
經監督委員會五屆六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自然科學基金委2020年第15次委務會議決定: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撤銷徐中民2011年獲資助基金重大研究計劃重點支持項目「黑河流域生態-水文過程集成研究」(批准號91125019),追回已撥資金,取消徐中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2年(2020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6日),給予徐中民通報批評。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對科學基金資助工作中不端行為的處理辦法(試行)》第十九條第一項和第十二條的規定,給予中國科學院西北生態環境資源研究院(原中國科學院寒區旱區環境與工程研究所)通報批評。
延伸閱讀
科技部通報九起論文造假等違規案件查處結果
一、中國醫科大學腫瘤醫院張睿購買論文問題。經查,中國醫科大學腫瘤醫院張睿為通訊作者、閆曉菲為第一作者的論文「Interleukin-37 mediates the antitumor activity in colon cancer through B-catenin suppression」,系委託第三方代寫、代投。中國醫科大學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終止張睿承擔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責令退回項目資金,取消其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資格等;取消閆曉菲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格5年。
二、中國醫科大學腫瘤醫院於韜購買論文問題。經查,中國醫科大學腫瘤醫院於韜為通訊作者、劉宏旭為第一作者的論文「Reduced mir-125a-5p level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is associated with tumour progression」,系委託第三方代寫、代投。中國醫科大學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終止於韜承擔的遼寧省科學事業公益研究基金計劃項目、責令退回項目資金,取消其申報科技計劃項目資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資格;取消劉宏旭申報科技計劃項目資格5年,停止其研究生招生資格。
三、青島大學附屬醫院張堅購買論文問題。經查,青島大學附屬醫院張堅為第一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青島大學張建立為第二通訊作者的論文「 Interleukin-35 expression is associated with colon cancer progression」,系張堅委託第三方代寫、代投,張建立監管不力並使用該論文申領科研獎勵。青島大學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取消張堅申報科技計劃項目、獎勵資格5年,終止或撤銷其依託論文獲得的科研項目、學術獎勵、榮譽稱號等;對張建立給予警告處分,並追回已發放的科研獎勵。
四、福建醫科大學附屬漳州市醫院蔡麗生購買論文問題。經查,福建醫科大學附屬漳州市醫院蔡麗生為通訊作者、蔡銘智為第一作者的論文「Epigenetic silenced mir-125a-5p could be self-activated through targeting Suv39h1 in gastric cancer」,系蔡麗生委託第三方代寫、代投,蔡銘智使用該論文申報研究生招生資格。福建醫科大學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取消蔡麗生申報科技計劃項目資格5年,暫停其研究生招生資格3年;取消蔡銘智申報科技計劃項目資格3年,暫停其研究生招生資格2年。
五、南京醫科大學附屬蘇州醫院王貞購買論文問題。經查,南京醫科大學附屬蘇州醫院王貞為通訊作者的論文「Interleukin-36 receptor antagonist is associated with the progression of renal cell carcinoma」,系王貞委託第三方代寫、代投。南京醫科大學對王貞予以解聘,免去其腎內科主任,撤銷其腎內科黨支部書記,追回引進人才經費,取消其申報科技計劃項目、獎勵資格5年。
六、山東大學王秀麗購買論文問題。經查,山東大學孔北華為通訊作者,山東大學在職博士研究生、煙臺毓璜頂醫院王秀麗為第一作者的論文「Reduced M6A MRNA methylation is correlated with the progression of human cervical cancer」,系王秀麗委託第三方代寫代投,王秀麗未經孔北華同意將其列為通訊作者並偽造通訊作者郵箱,孔北華對論文撰寫、投稿不知情。山東大學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取消王秀麗博士學位申請資格,暫停孔北華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1年。依據查明的事實,取消王秀麗申報或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資格5年。
七、南京理工大學陸偉購買論文問題。經查,南京理工大學楊餘旺為通訊作者,南京理工大學在職博士研究生、淮陰師範學院陸偉為第一作者的論文「Data acquisition ad hoc network system based on wireless sensor」,系陸偉委託第三方代寫,陸偉未經楊餘旺同意將其列為通訊作者並偽造通訊作者郵箱,楊餘旺對文章發表不知情,在文章刊出後即要求陸偉立即撤稿。南京理工大學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取消陸偉博士學籍、終止博士學習資格;給予楊餘旺批評教育。依據查明的事實,取消陸偉申報或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資格5年。
八、河南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孫明飛違反論文署名規範問題。經查,河南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張雙林為通訊作者、孫明飛為第一作者的論文「Interleukin-35 Expression in Non-small Cell Lung Cancer is Associated with Tumor Progression」,系由孫明飛完成並投稿。孫明飛未經張雙林同意將其署名為通訊作者,並自行註冊通訊作者郵箱與期刊聯繫。張雙林對論文撰寫、投稿不知情,但在獲悉論文發表後未向期刊提出撤銷其通訊作者署名。河南大學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取消孫明飛申報科技計劃項目、評優評先資格3年,撤銷其依託論文獲取的相關項目、獎勵、榮譽,並追回獎金;取消張雙林申報科技計劃項目、評優評先資格1年。
九、北京華油冠昌環保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套取財政科研資金問題。經查,北京華油冠昌環保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在承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中,存在偽造支出證明材料、列支與項目無關支出等問題,違反了科技計劃項目及經費管理規定,違背了科研誠信要求。科技部決定收繳項目違規資金96.07萬元,取消該公司及項目負責人吳宗毅申請財政性資金支持的各級各類科研活動資格5年。對其他涉嫌違規違紀問題線索,移送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上述案件涉及的論文買賣、代寫代投第三方相關線索,科技部將按規定移送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打擊。
原標題:贊導師與師娘論文作者被處理 :追回已撥項目資金
來源:綜合 澎湃新聞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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