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作為高中最簡單的知識點之一,你「get」了嗎!
今天來哥帶同學們一起回顧一下集合的常見知識點!
1.集合定義:某些指定的對象集在一起成為集合.
(1)集合中的對象稱元素,若a是集合A的元素,記作a∈A;若b不是集合A的元素,記作bA.
(2)集合中的元素必須滿足:確定性、互異性與無序性.(集合的性質)
確定性:設A是一個給定的集合,x是某一個具體對象,則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兩種情況必有一種且只有一種成立.
互異性:一個給定集合中的元素,指屬於這個集合的互不相同的個體(對象),因此,同一集合中不應重複出現同一元素.
無序性:集合中不同的元素之間沒有地位差異,集合不同於元素的排列順序無關.
(3)表示一個集合可用列舉法、描述法或圖示法.
列舉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舉出來,寫在大括號{}內.
描述法:把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屬性描述出來,寫在大括號{ }內.具體方法:在大括號內先寫上表示這個集合元素的一般符號及取值(或變化)範圍,再畫一條豎線,在豎線後寫出這個集合中元素所具有的共同特徵.
(4)常用數集及其記法.
非負整數集(或自然數集),記作N;
正整數集,記作N*或N+;
整數集,記作Z;
有理數集,記作Q;
實數集,記作R.
2.集合的包含關係.
(1)集合A的任何一個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則稱A是B的子集(或B包含A),記作AB(或BA).
集合相等:構成兩個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樣.若AB且BA,則稱A等於B,記作A=B;若AB且A≠B,則稱A是B的真子集.
(2)簡單性質:①AA;②A;③若AB,BC,則AC;④若集合A是n個元素的集合,則集合A有2n個子集(其中2n-1個真子集).
3.全集與補集.
(1)包含了我們所要研究的各個集合的全部元素的集合稱為全集,記作U.
(2)若S是一個集合,AS,則SA={x|x∈S且xA}稱S中子集A的補集.
4.交集與併集.
(1)一般地,由屬於集合A且屬於集合B的元素所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與B的交集.交集A∩B={x|x∈A且x∈B}.
(2)一般地,由所有屬於集合A或屬於集合B的元素所組成的集合,稱為集合A與B的併集.併集A∪B={x|x∈A或x∈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