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法】論文抄襲曝光 博士學位被撤

2020-12-01 澎湃新聞

【法官說法】論文抄襲曝光 博士學位被撤

2020-07-29 14:5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瀋陽中院與瀋陽日報聯辦的普法專欄《法官說法》刊發2020年第六期

核心提示

論文抄襲,對學者來說,是不可逾越的紅線。高校作為學術論文的最大輸出者,應當盡到嚴格審查的義務。對學術不端行為嚴厲打擊,糾正學術不良風氣,營造良好學術氛圍不僅是高校的責任,也是其應盡的義務。日前,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博士學位被撤銷的行政案件。徐某雖然博士畢業已經10年,但因博士論文抄襲,還是被網民揪了出來,最終被學校撤銷博士學位。

大學認定博士學位論文存在嚴重抄襲

徐某是瀋陽某大學2003級博士研究生,2008年7月獲得博士學位。2016年12月,多家網絡媒體公開報導了徐某博士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的行為,引起學術界熱烈討論。作為徐某博士學位的授予單位,某大學在得知以上報導內容後,啟動對徐某博士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的調查,並成立了調查組。

2017年1月19日,該大學學術委員會向徐某郵寄《告知書》。學術道德建設工作組對有關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了核實,通過對徐某博士學位論文涉嫌抄襲內容的逐條對比,發現徐某博士論文涉嫌抄襲裴某、遊某、柴某某和遊某某的4篇碩士學位論文,其博士學位論文與他人已獲得學位的學位論文或已發表的學術論文在內容上出現大量重複現象,且重複內容大部分未標註引用,認定其行為存在抄襲現象,並由此形成了調查報告,認定徐某博士學位論文存在嚴重抄襲行為。

2018年4月18日,該大學作出《關於撤銷徐某博士學位的決定》,認為徐某博士學位論文存在嚴重抄襲,決定撤銷徐某博士學位,並註銷其學位證書。

徐某認為屬於學術範圍內的正常使用

徐某博士學位被撤銷後,對某大學提起行政訴訟。徐某認為某大學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錯誤,在調查過程中,程序嚴重違法,要求某大學撤銷原決定。

徐某認為,他的博士論文是在其作為主要參加人參與完成的科研項目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的進一步研究成果而形成的。上述科研項目是指從2001年1月開始,至2005年1月結題的科研項目。該項目包括他在內共有10名博士和碩士研究生參與。該研究項目的研究成果屬於課題組成員共同所有,他的博士論文引用該科研項目的研究成果,屬於學術範圍內的正常使用。

徐某認為,某大學僅是因為部分學術論壇及網站上出現了關於他的論文抄襲的帖子,就啟動調查,並且拒絕告知其調查組成員、拒絕向其提供認定其博士論文構成抄襲的結論報告、拒絕聽取其陳述,非法剝奪了他的合法權益,且某大學所適用的《某大學學術不端行為查處工作實施細則》系違法通過。

法院駁回要求撤銷學校決定訴訟請求

市法院認為,依據《著作權法》對著作權保護的相關規定及公眾對「抄襲」的普遍認知,對於在先公開發表的文字作品中的文字,若未標註引用而直接使用應屬「抄襲」。且在徐某博士論文作者獨創性聲明中已標示:「論文中取得的研究成果除加以標註和致謝的地方外,不包括其他人已經發表或撰寫過的研究成果,也不包括本人為獲得其他學位而使用過的材料。」某大學提供的證據可以證明徐某的博士學位論文中大量未經標註引用而直接使用他人在先發表的學位論文的事實,故認定徐某博士學位論文存在嚴重抄襲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某大學在調查過程中履行了告知、聽取陳述、申辯及告知原告申請迴避權等相關程序,程序合法。

《某大學學術不端行為查處工作實施細則(修訂)》系根據《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教育部第40號令)制定,經某大學學術委員會及教工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討論通過,於2017年1月10日頒布實施,並經教工代表大會追認的規範性文件。該文件的通過、實施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某大學對徐某啟動調查程序,可以適用上述規範性文件。故法院駁回徐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行政判決既要維護行政行為程序正義,又要推進社會主流價值觀的實現,推進法治實踐中的社會共識。

本案例大量闡述了被告在作出行政行為時有關程序方面的內容,充分說明了程序正義在行政行為中的重要性。行政許可法、行政複議法等法律規範對於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行為時作出了大量程序方面的設置,以期達到限制公權力、保護公民權利的目的。因此在行政訴訟中,法院的職責不僅要查清事實,對於行政機關程序違法問題也應予以糾正,只有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互相平衡,才能夠真正實現保護公民權益的目的。

行政審判在監督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宗旨之上,同時也要實現社會價值,推進社會主流價值觀的實現,推進法治實踐中的社會共識。學術造假是近年來社會上比較熱點的問題,很多學術不端的行為在先行規範中並沒有明確的限定。在本案的判決中,法院對抄襲含義進行了界定,結合公眾的認知以及在論文編撰過程中對於他人論文的援引應該採用什麼樣的方式進行了說明,對於進一步保護著作權,嚴正學術造假之風具有重要的意義。

瀋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 周賢忠 通訊員 鄒紅黎、張家樂、曹佳 袁野繪

來源:瀋陽日報

原標題:《【法官說法】論文抄襲曝光 博士學位被撤》

閱讀原文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評論()

相關焦點

  • 湖南大學碩士畢業生論文涉學術不端 被撤碩士學位
    原標題:湖南大學研究生抄襲雲南財經教師論文被撤碩士學位3月27日,雲南財經大學一教師發帖稱,湖南大學碩士畢業生劉夢潔的學位論文涉嫌抄襲她的博士論文選題,該選題同時也是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4月2日,湖南大學官微發布關於劉夢潔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問題的調查及處理說明,稱決定撒銷涉事的劉夢潔碩士學位,給予其導師洪源警告處分,取消其導師資格,調離教學崗位。說明稱,2019年3月21日,湖南大學成立專門工作組,對學校專業學位碩士畢業生劉夢潔的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問題認真開展調查。經查,劉夢潔的碩士學位論文《腐敗對我國企業逃稅的影響研究》存在抄襲現象,構成學術不端行為。
  • 北大女博士涉論文抄襲學位被撤 告母校終審勝訴
    北京大學女博士於豔茹因涉嫌論文抄襲被母校撤銷博士學位一事尚未塵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北京大學作出的撤銷於豔茹博士學位決定程序違法,亦缺乏明確法律依據,撤銷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銷學位的決定,同時駁回了於豔茹要求恢復其博士學位證書法律效力的訴訟請求,認為這一訴求「不屬於本案審理範圍」。
  • 學術論文涉抄襲被撤銷博士學位 博士狀告母校勝訴
    (原標題:學術論文涉抄襲被撤銷博士學位,博士狀告母校終審勝訴)廣州日報客戶端2月20日消息,廣州某重點大學博士生阿偉(化名)在畢業兩年後,被母校撤銷了博士學位,原因是阿偉在攻讀博士期間發表的4篇學術論文的核心內容都是翻譯或者抄襲其它文獻。因不服母校的決定,阿偉告上法院討說法。
  • 北京大學博士於豔茹抄襲國外專著被撤銷博士學位
    原標題:北京大學博士於豔茹抄襲國外專著 被撤銷博士學位原標題:北京大學撤銷於豔茹博士學位新華社發布客戶端北京1月10日專電(記者李江濤)北京大學10日通報稱,世界歷史專業博士於豔茹發表的論文存在嚴重抄襲行為,決定撤銷其博士學位,於豔茹承認抄襲事實。
  • 南京藝術學院撤銷郭彥努博士學位:學位論文及期刊論文抄襲
    繼今年8月杭州師範大學對論文存在抄襲情況的教師郭彥努進行處理後,11月,郭彥努的畢業院校南京藝術學院亦因其論文存在抄襲、剽竊決定撤銷她的博士學位。南京藝術學院官網消息顯示,該學院研究生處11月9日發布《撤銷學位公告》稱,郭彥努,女,於2019年6月獲得我校藝術學博士學位,學位證書編號:1033122019000031。經校學術委員會調查核實,認定郭彥努的博士學位論文《祁彪佳的園林世界》和其期刊論文《紹興石宕園林研究——以羊山石佛寺為例》存在多處抄襲、剽竊現象,情節嚴重。
  • 杭師大論文抄襲老師被註銷博士學位,原作者:南藝做得很可以
    杭州師範大學老師郭彥努被曝論文抄襲豆瓣網文有了新的發展:郭彥努被註銷博士學位。日前,南京藝術學院發布公告稱,認定郭彥努博士學位論文及期刊論文多處抄襲、剽竊,撤銷其博士學位,註銷博士學位證書。12月3日,被抄襲者心匠稱他已經知道了郭彥努被註銷博士學位的消息,很認可南京藝術學院的做法,認為他們做得很可以。早前,郭彥努公開發表文章《紹興石宕園林研究—以羊山石佛寺為例》被指存在抄襲現象,並被多家媒體曝光。
  • 哈工大嚴查博士學位論文抄襲行為
    東方網12月5日消息:哈爾濱工業大學近日啟動「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將對博士學位論文進行檢查,嚴查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偽造、非正常引用等學術不端行為。  據了解,這套系統以《中國學術文獻網絡出版總庫》為全文比對資料庫,範圍涵蓋中國學術期刊網絡出版總庫、中國博士論文網絡出版總庫、中國專利全文資料庫、中國科技成果資料庫、中國工具書資料庫、中國標準資料庫等。只要將一篇文章與對比資源庫中的文獻進行比對,系統便能檢測出哪些詞句或者段落跟以往的論文有雷同之處,甚至詳細到了哪些字跟以往的論文有雷同之處。
  • 論文抄襲:她的碩士、博士學位或將全被撤回!
    近日,洪真英碩士論文抄襲爭議終於有了最終結果。23日下午,洪真英曾經就讀的朝鮮大學公開表示:最終判定洪真英碩士學位論文為抄襲,正在辦理取消學位的相關手續。
  • 博士論文抄襲豆瓣網友後續:校方公布,撤銷其博士學位!
    南京藝術學院:撤銷郭彥努藝術學博士學位 11月,郭彥努的畢業院校南京藝術學院亦因其論文存在抄襲、剽竊決定撤銷她的博士學位。,註銷其博士學位證書,原學位證書作廢。
  • 教育部通報三起論文抄襲事件 倒查近5年碩博士學位論文作假行為
    同時要求,各高校要立即採取行動,全面覆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論文。(《通報》見本文結尾附錄)  二、輿情聚焦  近期,在教育部的要求下,多所高校都在覆核、排查近五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論文,以確保學位論文的真實性。
  • 多項論文抄襲,高校公告:撤銷其博士學位
    近期,南京藝術學院研究生處發布一則《撤銷學位公告》,該校一名女性博士畢業生因論文抄襲,被撤銷學位。《公告》稱,郭某某,女,於2019年6月獲得我校藝術學博士學位,學位證書編號:1033122019000031。
  • 兩年後複議論文發現嚴重抄襲博士學位被撤銷
    據新華社電 由於發現兩年多前的一篇博士論文存在剽竊行為,南開大學日前撤銷了一個已授予的博士學位。  這名學生2001年起攻讀博士學位,2004年通過論文答辯並獲得學位。兩年之後,學校認真複議了這篇論文,查證存在嚴重抄襲,當事人也承認了剽竊行為。
  • 高校教師抄襲豆瓣網友後續:博士論文也是抄的,博士學位被撤銷
    今年8月,杭州師範大學在職教師郭彥努被指涉論文抄襲豆瓣網友一事引發關注。最近,後續來了!南京藝術學院:撤銷郭彥努藝術學博士學位11月,郭彥努的畢業院校南京藝術學院亦因其論文存在抄襲、剽竊決定撤銷她的博士學位。
  • 黎石秋繼博士論文被曝涉嫌抄襲後,其碩士學位論文也涉嫌抄襲
    繼博士學位論文被曝涉嫌抄襲後,曾在湘潭大學法學院攻讀碩士研究生的黎石秋又被舉報其碩士學位論文涉嫌抄襲,複製比例高達75.4%。此前的7月上旬,有網友通過微博實名舉報稱,湖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基礎理論方向的博士生黎石秋和湖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專業博士生董嵐的博士學位論文涉嫌抄襲。對此,湖南大學於7月3日回應,針對網絡有關我校畢業生董某、黎某博士學位論文的質疑,我校已成立專門工作組,正在開展調查核實。澎湃新聞了解到,此次被舉報的湖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生黎石秋和湘潭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黎石秋為同一人。
  • ...被抄襲者:抄襲文章為其博士在讀期間完成,疑為獲得學位條件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導,心匠表示,早在2019年11月時,就曾發現郭某某的博士學位論文有抄襲自己文章的嫌疑,但當時因對方不斷懇求,外加自己的一時心軟便選擇了原諒。但令他沒想到的是,今年8月,他再次在網上發現郭某某發表的文章抄襲了他的舊文。
  • 杭師大教師被取消人才資格後又爆抄襲!博士學位論文抄襲臺灣教授...
    」 杭師大教師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後,網絡便開始了對其已發表文章進行搜索對比檢查,其中郭彥努2019年5月在南京藝術學院就讀博士時提交的博士學位論文《祁彪佳的園林世界》正文部分與臺灣大學教授曹淑娟專著《流變中的書寫——祁彪佳與寓山園林論述》中的部分內容和圖表存在雷同現象,但是在論文中卻並未標註出處和引文,細心的網友發現甚至連專著印錯的地方都一起抄了下來
  • 劉夢潔被撤銷學位導師洪源警告處分 湖南大學論文抄襲最新通報
    4月2日下午,湖南大學通報了關於該校學生劉夢潔碩士學位論文涉嫌學術不端問題的處理結果,決定撤銷劉夢潔碩士學位,給予其導師洪源警告處分,取消導師資格,調離教學崗位。  該網友還在微博上貼出了多張論文查重的圖片,稱「這是知網中劉同學的碩士論文和我博士論文的重複情況」。
  • 嚴查論文作假,教育部要求倒查五年博士、碩士學位論文
    例如,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在通知中表示:根據通報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將啟動博士、碩士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全面排查工作。由研究生院牽頭,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院系和研究生指導教師主要負責,覆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論文。
  • 博士抄襲論文被取消學位!告訴你寫論文四大陷阱不要踩
    我們來看個真實的案例:前段時間網絡流傳郭彥努博士畢業論文存在抄襲現象,經校學術委員會調查核實認定郭彥努的博士學位論文《祁彪佳的園林世界》和其期刊論文《紹興石宕園林研究——以羊山石佛寺為例》存在多處抄襲、剽竊現象,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十七條、《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4號)第七條、《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
  • 教育部嚴查論文作假 要求倒查5年博士、碩士學位論文
    原標題: 嚴查論文作假,教育部要求倒查五年博士、碩士學位論文針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教育部已下文要求倒查5年。由研究生院牽頭,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院系和研究生指導教師主要負責,覆核、排查近5年(2015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論文。要重點覆核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評閱、答辯等過程規範性,重點關注沒有科研項目支撐和存在學術不端嫌疑的學位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