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溫州零距離
嬰兒遊泳是一項新興的嬰兒護理服務,帶小寶寶遊泳已經成為時下很多爸媽的選擇,家住市區西城路的方先生夫妻也不例外。9月28日晚,方先生的妻子帶著十個多月大的寶寶到一家母嬰店去遊泳,不想卻出了意外,孩子在遊泳時溺水了長達三分半鐘。雖然嬰兒經過搶救和後續治療目前還在恢復中,但方先生一家十分擔心溺水會給嬰兒的發育造成影響。方先生找到該母嬰店就賠償一事進行協商,卻一直無法達成一致。
方先生告訴記者,考慮到遊泳可以鍛鍊孩子的肢體協調能力,他給剛出生不久的兒子在位於市區西城路的可愛可親母嬰生活館辦了一張遊泳半年卡,夫妻倆經常帶寶寶去該母嬰店遊泳。9月28日,方先生的妻子和往常一樣,帶著兒子到這家母嬰生活館裡遊泳,誰知這一次孩子出了意外。
方先生 :工作人員把我孩子抱進去之 後,說裡面很熱,讓我老婆在門口等,然後我(老婆)就在門口等。裡面有兩個工作人員和兩個小孩,另一個小孩子被工作人員帶去洗澡了,剩下一個工作人員去吃飯了,留我一個寶寶在池子裡面玩東西,手伸過去就翻過來了。翻過來之後就一直沒人看到,在池子裡面沉了三分多鐘。後來被他們的老闆發現了,撈起來之後當時已經沒有呼吸了,也沒有做緊急的措施。和我老婆說之後我老婆去給他頂了兩下,然後有東西吐出來了,當時才稍微緩解一下。
從方先生提供的該母嬰生活館的監控視頻中可以看到,方先生的寶寶落水期間店員均無發現,直至另一名家長指出,一名穿白色的工作人員才將寶寶抱起,整個溺水過程持續了大約3分30秒。
據方先生介紹,後來他愛人和母嬰生活館的負責人一起把寶寶送到了溫醫大附屬第二醫院搶救,送去時寶寶已經四肢僵直,沒有意識了。據醫生診斷,嬰兒患缺氧缺血性腦病,吸入性肺炎和粒細胞減少症等。經過兩天的搶救和一個星期的住院,情況才逐步好轉。
方先生:現在孩子情況是算好的,往好的情況發展。精神方面和身體方面就感覺一點點小他都會很害怕,不大愛說話。出院的時候不認識他奶奶了,就只認得我跟我老婆,其他人都不認識。現在好轉了,又重新認識了。身體很差很虛,動不動就感冒發燒,最近又拉稀。
現在方先生最擔心的就是缺氧缺血性腦病及吸入性肺炎會給孩子留下後遺症。而出事後至今,母嬰生活館除了承擔治療費用外只願意再賠償營養費、誤工費大約幾千塊,對此方先生不接受,賠償事宜至今仍沒得到解決。
方先生 :當時住院的時候,他們是把我們醫藥費墊付了。但是出院之後說到以後的賠償問題,他跟我說把誤工費和營養費給我們報掉,算算起來也就幾千塊錢。那我覺得幾千塊錢肯定不能解決問題,孩子在你店裡出的事。發生了這種事情,也不是每個人希望的,也不是說想你賠多少,至少你要拿出個態度出來,賠個幾千塊真的是敷衍了事。我們找他們,他們就說不行的話你就跟我們打官司吧,起訴我們吧,這樣的態度我們也沒法和他溝通。
隨後記者陪同方先生一起來到可愛可親母嬰生活館,店內主要分為購物區和嬰幼兒水浴區,事發水浴區的門上貼著需一名家長陪同的字樣,牆上懸掛的衛生許可證也顯示店內具備嬰兒遊泳的經營資格。事發的嬰幼兒遊泳區均為透明玻璃牆,無論在店內還是店外都是可以觀察到裡面。
母嬰生活館負責人李先生表示,孩子既然是在他們店裡面出的事情,他們也不會迴避,只是針對方先生提出的賠償金額並不認可,也擔心現在一次性賠償後,孩子再出現後續問題,以後還會一直產生糾紛。
母嬰生活館負責人 李先生:處理的話,我們都是積極配合的,對方要求的醫療費我們都是承擔的。這一塊我們也不懂,我們要求的就是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多少我們就賠多少,我們也放心一點,就一次性解決,後續就不會再拖。
就該起嬰兒溺水事故的法律責任問題,記者諮詢了浙江澤商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汪澤琳律師。汪澤琳律師表示,母嬰生活館要保證嬰兒遊泳的安全措施和安全保障,在此次事件中母嬰店是要承擔責任的,但是由於事發對象是一名十個月大的嬰兒,很難鑑定出其是否有顱內損傷等問題,此次溺水造成的後續傷害沒有切實的依據,向商家索賠也會存在一定困難。
浙江澤商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汪澤琳律師:依據現有的情況來看,孩子的情況是否是由溺水導致的他內部器官,或者講顱內的損傷或者其他等等,我們無法做出一個判斷,這是第一。第二,因為孩子只有10個月大,現在要提出做司法鑑定,因為這個事故孩子是否有損傷也很難做出一個鑑定。在這樣一個情況下,你來主張因為該起事故給孩子造成損傷,向商家進行索賠,損害的依據很難來進行舉證來進行索賠。我們講孩子以後隨著成長可能會因為該次事故,導致他的以後成長或者發育等等一些問題,這樣的話等孩子大一點做這種因果關係的鑑定,再向商家進行索賠。
截止發稿時,方先生表示,他將維權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