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本文摘自《亞洲古兵器圖說》,中國畫報出版社,2018年9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作者周緯生於清光緒年間,是著名的國際法學家,但畢生的最大追求和成就是對中國古兵器和亞洲古兵器的研究,可謂中國古兵器研究的奠基人。他所著《中國兵器史稿》、《亞洲各民族古兵器考》、《亞洲古兵器製造考略》,構成了亞洲古兵器研究的完整體系,堪稱經典之作。一、概述臺灣兵器者,乃臺灣原有少數民族高山族之兵器。臺灣高山族舊稱番族,其支族有七,即泰雅(Taiyal,舊稱太麼),賽夏(Saisett,舊稱薩衣設特),布農(Bunun,舊稱蒲嫩),曹(Tsuou,舊稱朱歐)、阿美(Ami,舊稱阿眉),排灣(Paiwan,舊稱派宛)及雅美(Yami,舊稱野眉)是也。各支族之風俗習慣大都相仿,其男子均系戰士,須從軍作戰,自幼即練習登山涉水、跳躍潛伏等技能,故動作均甚敏捷。其長短兵器,昔時均用長矛、標槍、長刀、短刀及錘、斧等器;射遠器則用弓箭及擲遠之標槍。百餘年來,初得漢人之火繩槍銃,後復獲新式槍炮,射擊極精,佔據其地之日人常為所窘。其戰術亦頗令人棘手,蓋高山族人巧於布置障礙以阻敵軍之逼近,或以竹釘插路,或鋪毒草於路,更於崖上推落巨石以擊敵軍,其住屋鄰近之高地則暗置炮火突發襲敵,其戰士則藏身叢林崖隙之中發槍、發箭或突出以白刃襲敵,敵人頗為所苦。據林惠祥統計,日人侵略臺灣後至昭和二年(1927)末止,死者計有6918人,此外傷者10965人,其中死於高山族舊兵器者必甚眾。
臺灣高山族殆經歷石器時代文化,其出土石錛與山西出土者極相似,又其佩刀極似埃及蘇丹族之刀。高山族之文化固有來源,系在蚩尤、黃帝以前自北而南由南中國徙者(越南、泰國、緬甸、馬來群島、馬來半島、菲律賓諸民族均有自北而南由石器文化之南中國遷往之可能),非由南洋移入也。日本學者尾崎秀真氏曾謂,《禹貢》中所言「島夷卉服,厥篚織貝,厥包橘柚錫貢」即指臺灣高山族而言;林惠祥則以為「卉服」即番族麻質之衣,「織貝」即高山族貝衣(圖4第3號),是則夏禹時高山族已在臺灣發展其文化也。
臺灣出土之石兵,有石刀、石斧、石錛、石錘、石矛、石鏃、石錐、三角形石斧等器,有系完全打制者,有系半打半磨者,有系完全磨製者,更有精工細磨者。骨兵及貝蚌兵器亦曾發現多具。圖1之1、2、3、4號及圖2所示均臺灣石器時代之物,但不能斷定即臺灣高山族之物,蓋不知臺灣石器時代之人類是否即現在高山族之遠祖,抑另系一族業已再南而入南洋群島也。至於圖1之第5號石杵則確係現在高山族之器,因為高山族人至今尚利用此等石器為其家庭常用具,其中頗多石器時代之遺型焉。
高山族舊兵器至今仍為其主要兵器,計有槍、刀、短劍或匕首及弓箭等器以及防禦武器,茲分述其大致於下。
二、槍臺灣高山族各部之槍(矛)與中國西南各地少數民族及馬來各族之槍同制。就用法而言分為二種:其一為矛槍,以之刺敵而從不脫手擲出,其槍頭(刃)大都大而重,柄亦較為粗大沉重;其二為標槍,用以擲遠殺敵,其槍頭大都小而輕,柄亦較為細小輕便。圖3之第1、2、3、7、13、14、15、16、17、18號均矛槍也,其第4、5、6、8、9、10、11、12號則均系標槍。
就形式而言可分為六種:一為大葉形矛槍(圖3之第1、9、13、15號);二為三角劍尖形之兩用槍,可以近刺亦可遠擲(圖3之第3、9、15號);三為桃核形或杏仁形矛槍(圖3之第7、9、16號);四為箭鏃形標槍,此即古人之長杆箭,可射亦可擲者(圖3之第4、8、11、17號);五為單倒鉤及雙倒勾形標槍,系原始民族投水叉魚之魚槍之變體(圖3之第4、6、12、18號);六為魚形矛槍,槍頭(刃)甚為特別,長大笨重而中部突凸如魚腹,殊不多見(圖3之第2、14號)。
就質料而言,各種槍頭(刃)均系鐵製,銅製者山中或有,然甚難見及;柄杆大都木製,有時加裹藤皮,鉤形標槍之刃柄銜接處有纓絡,竹製槍桿及竹柄藤箍之槍桿亦有,則取其輕而易於擲遠,蓋脫胎於箭也。此外尚有一種脫頭槍,原為該族獵獸或獵大魚之槍,有時亦在高處用以殺人或擒敵。此種槍之竹柄甚粗大,槍頭可以脫離柄首但有繩索牽連之。其用法為先將其繩索盤纏於柄杆之上使槍頭牢固,野獸或大魚中槍後因有倒鉤不得掙脫,必負槍奔逃,逃時繩索漸鬆弛,槍頭遂與柄脫離而繩索仍連柄上,如系大魚可以拖之出水,如系野獸則將柄杆拋棄任其拖逃,因繩索乃係於柄杆之中部,勢必橫拖於道,獸負行不遠將為木石等物所礙,不能再逃而就擒矣。
圖1 臺灣高山族石兵臺灣高山族各部之弓,其外形與苗瑤諸邊族之弓相類,以木桿製成,富彈性。其弦用麻搓成,弦之一端有二扣,張弓時穿入內扣,弛弓時穿入外扣,扣之編制甚精緻。戰爭與狩獵均用此種弓,無甚變體(圖3第19號)。
高山族之箭則不然,形制特別,迥異他族之器,即馬來各族與菲律賓各族間亦罕見之。其箭均無羽,如一小型標槍,想系遠古遺制。其鏃可以分為三種:一為常形鐵鏃,刃無倒鉤,竹製柄杆,鏃為一小銳葉形(圖3第23號);二為雙倒鉤鐵鏈,其鏃之製造甚精,工作甚細,足以見臺灣高山族固有其悠遠之文化也(圖3第24號);三為多鏃箭,此種箭鏃極為特別,甚屬罕見,可細分為多鏃鐵箭及多鏃竹箭兩種。普通多鏃箭之鐵鏈有四分枝且具小倒鉤,尋常用以射鳥,因鏃多易於中的且可夾住鳥羽使之墜下也(圖3第20號);多鏃竹箭有三鏃、四鏃之分,其法削竹為箭作三鏃或四鏃形,尋常用以射鳥,偶然亦可射人,制價極廉而又易制也(圖3之第21、22號)。
四、魚骨槊此系利用特種鱉魚嘴前向外直伸、兩面有鋸齒之長骨而為此兵器者。清宮所藏明代兵器中亦有類似之器,飾以木柄,名之為御用魚骨劍,或系由臺灣貢進而改制者。高山族之槊則直用魚首鋸骨,不加裝飾(圖3之第31號)。此種大魚,法文名為鋸鯊魚(Requin à Scie),英文名為鋸嘴魚(saw-fish),大洋中均有,太平洋中諸島民常用之,如紐幾內亞島等處土人均用之為兵器。據皮特·裡弗斯(Pitt Rivers)之著作,大凡東海岸土人均知利用此種原始兵器。
五、刀劍刀劍為臺灣高山族各部之主要兵器,有二特點極值得世界考古家之注意。一即該族刀劍不完全同於中國其他各邊疆少數民族(如瑤、苗、戎、羌、彝、西番、回等)之兵器,抑且不與馬來諸族及菲律賓諸族之刀劍相似,裝飾刻繪亦殊,完全另有來源。二即高山族刀劍與東北非洲鄰近紅海(與印度洋)諸土族之刀劍極相類似。如雅美人之匕首(圖3之第25號),長30.5釐米,極似埃及蘇丹族(El Sudani)之匕首,可謂如出一手;雅美人長刀及南部高山人之細雕刀(圖3之第29、33號)則類似卡比爾族(Kabyle)、衣索比亞族(Abyssinians)及蘇丹族之刀;南部高山人之銀飾刀及雕蛇刀(圖3之第29、30、32、33號)則類似突尼西亞族(E Tunisi)、蘇丹族及衣索比亞族刀之雕刻鑲嵌藝術,而且南部高山人銀飾刀之柄及帶尾之鞘(圖3之第30號)與蘇丹刀極相似,均系直形、大頭柄,均於鞘末加尾,顯有同源之可能,非如馬來諸族刀之柄首加飾人發、鞘末不加尾者也;至於蘇丹族之倒鉤標槍頭亦與高山族之倒鉤標槍用意相同。何以臺灣高山族之兵器不與南亞鄰近諸族之兵器相似,而與遠隔印度洋之紅海西口東北非諸族之兵器同源。非洲諸族如阿比西尼亞、如埃及蘇丹固亦有悠遠之文化,且距今數世紀前尚為衣索比亞人之全盛時代,曾出兵東下,越印度洋而侵入印度,戰績頗偉,印度諸族至今尚能述之。另一方面,中國臺灣之石兵(如石斧錛)極類似中國山西一帶所出土之石器,豈現今之臺灣高山族並非石器時代之臺灣居民,石器時代後之銅器時代兵器現尚無所發現,以理度之,高山族必有所藏,地下尤必有埋器,特尚無人能往高山族山林中為之發掘耳。在南中國銅器文化時代之遺物中有銅鼓,臺灣諸族未聞有銅鼓,殆其俗迥異,故不尚銅鼓抑且不知用銅鼓,此又一種族異源之佐證也。
臺灣高山人各支族之刀劍,就林惠祥氏所採集之標本而言,有以下幾類:
1.北部高山人之刀圖3之第26號。刀長74.93釐米,鞘長63.5釐米。刃及鞘形彎曲如鐮。鞘頗特別
系在一塊木片之一面刳出凹槽,上用鐵絲橫釘如網格,入鞘後全刃可見,佩時露刀之鐵絲一面向外使刀易於出入。鞘上有二繩扣,一扣系帶,帶圍腰間,另一端穿入他一繩扣打結,佩掛時刀平橫而不垂。拔刀及入鞘只需一手,但拔時當以拇指按鞘端。刀形曲如鉤月,其用全在橫斫而不能直刺。戰爭梟首(即番人割取人頭以為武之風尚)或狩獵均用此刀,平時亦佩之不去身。雲南彝族之刀亦用此種一面式木鞘,但不用鐵絲而用細少線索為橫格,故抽拔及歸鞘更難,其刀形亦不相同也。
2.中部高山人之刀圖3之第27號。刀長40.13釐米,鞘長33.78釐米。此系懸腰小刀,刃直而尖微曲,常佩於身,兼為工作之用。亦有用一面式木鞘者,均以皮為帶繫於腰。
3.南部高山人之刀銀飾刀(圖3之第30號)其刀形極直,鋒末微削,異於北部高山人之刀形。刀長63.5釐米,鞘長50.8釐米,亦為一面式木鞘,其末端翹起約8釐米。鞘上雕蛇一、人頭四及幾何形紋飾。蛇眼及蛇身之點、人眼及額上之點、柄上之巨點及直線紋皆以銀為之,鞘邊以銅條為飾,柄上銀點之下襯以貝殼圓片。鞘之末端有一孔,穿以細繩,以系所獲人頭上割下之發。佩掛時並不將有裝飾之鞘面向外,而將露刀之面向外。
細雕刀(圖3之第29號)刀長67.82釐米,鞘長59.7釐米。直刃偏鋒,亦用一面式木鞘(曲尾),鞘上近柄處加一三角形長木塊。木鞘雕刻精細,鞘之尾段刻三長蛇,三角形附木上刻一小蛇及七個人頭,鞘身刻九個人頭,均直排,餘為幾何形飾物,類似圖版五十所示東北非洲各土族兵器柄鞘上所雕刻之幾何形。蛇身人頭之眼額及頦下皆嵌銅或加細長銅條為飾,亦與非洲各族之作法相同。刀之用途及使用法同上。
4.雅美人之刀長刀(圖3之第28號)刃長58.42釐米,鞘長41.9釐米。刃形上寬下窄,尖鋒微曲,頗似非洲卡比爾族及蘇丹族之刀。柄為鐵製,與刀身為一體,筒形,上粗下細,柄首加一大銅環。一面式木鞘,上以凹線深雕張腕張腳之人形,大者連貫6個,小者24,此系雅美人之藝術。此種刀與鞘之構造頗奇,因鞘與刀之尾皆彎曲,故不能直拔直插。拔時須先將刀尾舉離鞘內,然後抽出鞘口之環;插時則先通過鐵環,至刀末與鞘尾齊,方合於鞘內。
短劍或匕首(圖3之第25號)刃長30.48釐米,鞘長31釐米。此器完全與非洲蘇丹族之匕首相同。其鋒刃寬而短,柄用一塊木刳成。鞘雖亦用一塊木挖成卻系兩面鞘,乃從一面開一長隙,由此以刳內部,此為異於以上諸刀之點。鞘上凹線雕刻全體人形,一面8個,一面2個,其狀與長刀略異,且作聯續形。編藤為圓帶以掛肩上。此種短劍或匕首用以近劃敵人之胸,亦作漁獵之用。
六、防禦武器高山族最喜依林傍巖為戰,故無佩帶防禦武器之必要,但如大隊出徵遠襲敵人,則為避箭射、槍刺及刀劈計,亦有甲、盾、盔、冠、戰衣等武器。臺灣既然經過石器文化期,想必亦有銅器及銅鐵合制等文化期可言,但銅鐵製甲冑及其他防禦武器或尚安眠臺灣土中,與其他銅兵相似,或被高山族酋長藏於深山叢莽之中,從不出示外人,至今亦乏人見及耳。不得已而論其次,姑就林惠祥君冒險搜集之實物而言,計有背心甲、戰衣、盔、冠及牌盾等器,試分言之。
1.甲衣背心甲此甲系以椰樹皮製成,頗為平澤,有沿邊。有二正胸紐扣,上有護肩,後有護背,前有護胸,長43.18釐米。御矢格刃,不亞於古代皮甲也。
戰衣(圖4之第3號) 此衣作長背心式,無腕袖,系用6萬數千顆貝殼珠製成者,長99.06釐米,可以護膝。《禹貢》中已有「織貝」之言,周秦漢唐以來載籍亦有關於貝胃、貝甲之記載,如《詩·魯頌· 宮》曰:「公車千乘,朱英綠埶,二矛重弓;公徒三萬,貝胄朱,烝徒增增。」疏:「以貝飾胄,其甲以朱繩綴之。」是周代魯人之貝胄也。近年山東出土石兵中常雜有貝殼編制物,頗類服裝殘遺零片,然則齊魯在三代以前即有貝衣之風矣,高山族貝衣當系中國石器或石銅器文化時代之遺型。
2.戰盔臺灣之銅胄鐵盔均不可得而見,不得已而言其次,則有下列諸種:
北部高山人之藤盔半圓形,徑18.8釐米,以藤編制,極堅固,工藝甚精緻。下系以繩,扣於頦下。泰雅人無論戰時或平時均戴之。
雅美人藤盔徑28釐米,較北部高山人藤盔大且高,厚約3釐米。編藤稀鬆雜亂,迥不如上盔工藝之精細整密。盔有兩層,其內部系用椰子皮為底。外面用藤編為直垠及斜條,編法頗不規則,但求其厚,不求美觀。高山族常有投石之戰,故其人均戴此盔以御飛石,但亦可防禦刀槍及箭也。
獨木盔用木一塊刳成,徑33釐米,其下沿向外斜凸,頗似歐美、日本之現代新式軍盔,可見臺灣高山族距今甚早即有作戰之常識矣。盔上之缽雕刻幾何形而隔以直垠,紋飾下限綴刻齒形圓邊,雕工勻整。盔頂有小座,貫一短索,想系懸盔之用者。
帶角鹿頭盔高山族通稱皮帽為Tarupung。此盔狀貌兇猛,頗似殷商人之饕餮虎盔,系以「羌仔」即帶角及耳之小鹿頭皮製成。前部至口而止,眼縫合,後方添一垂塊以蔽頸項。此類冠盔系高山族之珍貴品,南部高山人酋長及勇士往往於祝祭等禮儀時戴之。插羽鹿皮冠此冠亦儼然一軍盔也,系將鹿皮一方剪去一角縫合而成,後方加一垂塊護頸。冠上插鳥羽並繪紅色紋樣,其羽出自臺灣特產之「帝雉」鳥。此冠為南部高山人之物,飾羽每於盛裝炫眾時插戴,實戰及狩獵時則拔藏。帶毛山羊皮帽用山羊皮一塊製成,其皮不割不剪,原為平面形,系強壓其中部、展延其邊部而成為半球形。具有御雨作用,南部高山人喜戴之。
3.盾牌臺灣銅鐵盾及革盾皆不可得而見,所可論者僅有下列二種:
木盾(圖4之第2號) 此為南部高山人之物。通長63釐米,闊41.2釐米。系用長方堅木二塊分制合成,形如一塊,以藤條扎扣聯合之,後面附加一木條貫合。盾上雕刻人頭及方、圓、斜方、三角等幾何形,皆深刻,刻後塗搽顏料。
藤盾(圖4之第1號) 此系阿美人之物。通長94釐米,闊58.4釐米。系將縱劈成長條之粗藤排列成長方形,用五木條橫貼於其後,以細藤皮緊扎而成,另用彎形木扎於後為手提之把。
圖4 臺灣高山族護身具(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