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保障法》通過之後,逐月領取退役金這種退役安置方式,正式登臺。
既然新的安置方式正式落地了,那麼關於這種安置方式的條件和年限,就成為了大家最為關注的問題。
按照本人一貫的風格,在展開正式討論之前,先介紹一下時代背景。
我們知道,任何一項政府政策推出,往往做出的都是長遠設計,也就是說,政策考慮的更多的是今後多年的形勢和趨勢,至於當下的矛盾,則會通過臨時性的過渡政策化解。
宏觀的趨勢和微觀的形勢往往不一致,理解政策,一定要注意這一點。
逐月的推出,也是為了今後新形勢做出的政策考量。
從坊間一些聲音當中,我們能得到一些比較重要的觀點,逐月利好軍士,對於軍官來說,和過去自主擇業的區別不算太大。
的確如此。
逐月領取退役金,把軍士一道納入,對於廣大軍士來說,的確是實實在在的政策福利。軍事職業的吸引力,也會因為逐月的推出而大大增強。
說到這裡,有些軍官可能會不同意,在他們看來,軍士的學歷水準一直低於軍官,如果逐月軍士和軍官待遇相同,則是對他們寒窗苦讀的不認可。
這種想法,在今天看來,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如果把時間拉長到十年之後,就會失去立足之地。
軍改的目標,是大幅提升軍人素質。軍士,毫無疑問,是當下重點建設的軍人職業隊伍之一。
當前,軍士處在的歷史關口,就和2000年左右的軍官一樣。二十多年前,軍官隊伍的平均學歷素質也是比較低的,受過正規高等教育的軍官數量非常少,轉業卻可以成為和地方同級的公務員,這曾經讓過去的公務員群體也發出過和今日軍官對待軍士一樣的人生之問。
慶幸的是,2000年之後,軍校開始擴大高考招生和國防生的選拔,軍官隊伍整體素質大幅上升,今日的軍轉幹部的形象有了大幅改觀,在很多單位都非常受歡迎。
軍士群體,當前也站在這樣的歷史風口中。
今年,我國兵役制度做出了重大調整,改為春徵和秋徵。春徵重點面向地方大學畢業生,這些人恰恰就是後備軍士的主力。試想,地方大學畢業的軍士,學歷和軍官相同,甚至其中不乏有211和985高校出身的大學生,為什麼不能和軍官一樣擁有相同的逐月待遇呢。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逐月將軍士一同納入。在《保障法》的制度設計中,我們看到廣大軍士和大學生士兵可以說是最大的受益群體,很多制度都被剛性規範,權益有了充分的保障,這就是一個歷史趨勢。
我們有理由下相信,軍改之後,職業軍官的學歷大多都能在碩士以上,高級軍士的學歷,大多都能在本科以上。都是大學生,在過去都有幹部身份,在中國的政治話語下,其實都有相同身份的人,為何不能一同逐月呢。
在這樣的假設下,我們才能正確的猜想逐月的年限。目前,輿論場上關於逐月,主要有三種說法。
一是15/16年。服現役15/16年,達到逐月領取退役金的最低年限,退役金比例以當前18年自主擇業的比例為基準,按百分比下調。這種說法,在軍改之前是得到過學術界的一致認可的。政策專家,曾經參與過現役軍官法制定的洪亨武大校,在他的多篇文章和論文中都提到過15/16年這個觀點。從軍銜等級年限設計來看,15年最快剛好能達到少校可退役的條件,理論上的確可以作為軍官逐月領取退役金的最低條件。對於軍士來說,16年是四級軍士長的服役年限。在部隊,過去有一個傳統,四級軍士長可任代理排長,職能上相當於幹部,在基層發揮的作用,甚至比很多幹部都要大。把四級軍士長納入到逐月的框架中,充分體現了軍士服役年限的尊重和認可。
二是18年。18年服役年限的說法來源,主要依據是認為逐月應當和當前自主擇業的政策做好銜接,防止出現政策斷層。這種說法主要來自已經自主擇業群體,他們希望逐月的條件能接近過去的自主,以增強「老人老辦法」的安全性。
三是20年。這種說法,同樣主要來自一些「老人」。他們認為,服役年限太短就逐月。不利於鼓勵軍官和軍士長期服役。然而,這樣的說法其實並不靠譜。事實上,不管是16年還是20年,軍官和軍士最美好的年華都已經奉獻給部隊。不管逐月的年限如何,能不能走,最後都要組織批准。年限只是「可以逐月」的而條件,而不是一定能逐月的條件。
還有人說,逐月如果比例過低,退休待遇不如公務員,那麼還不如轉業。這種說法,非常有局限性。首先我們不能肯定未來的公務員退休待遇,還能保持高於社保的水平。其次,目前,延遲退休已經是大的歷史趨勢,我們也不能保證能按照現在的退休年限順利退休。
相比而言,逐月的退役金保障,水平起碼是不低的。延遲退休的年限越長,相比而言,選擇逐月能享受到的政策紅利越多,相比地方同職級人員的比較優勢越大。畢竟,當同齡人還在為上班而奔波時,逐月人已經提前享受到了退休的樂趣!對於逐月這項政策,我非常看好,也非常建議既喜歡穩定,又熱愛自由的人選擇這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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