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三月,萬物復甦。《黃帝內經》裡講此時應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此春氣之應,養生之道也。我們人乃萬物之首,更懂其中之理。然而前些日子的一則新聞使我出離憤怒,一直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3月20日,四川南充城區白塔大橋下面,打撈出一對母女遺體。死者為33歲的單身母親屈女士及7歲的女兒。警方排除刑事案件,而是自殺!
是什麼樣的痛苦讓屈女士選擇了斷頭路?而且還帶上自己的女兒?從其前夫口中得知,兩人離婚後,屈女士帶著女兒生活。疫情期間,屈女士想要復婚,他沒同意。在屈女士的遺言中,有這麼一句話:我實在熬不動了。我們可以想像當生活不是活而變成了熬,這箇中滋味肯定是極其艱難和痛苦的。屈女士是被同情和悲憫的。這些婚姻家庭的恩怨糾紛我不想多談。我今天只想說一點:為人父母,你憑什麼結束他人的生命?憑是你生出來的嗎?荒唐!屈女士並非個案。我從新聞中得知與之類似的就有好幾起,或與之自盡,或弒之!
都說虎毒不食子!動物尚且知道憐憫,何況人乎?然而,有太多的人,心已變得兇殘和狠毒,是人而非人了。
你把他們生下來,生命是你給的,沒錯。但當他們呱呱墜地那一刻起,他們就是一個獨立的生命個體。他們的生命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豈是你能隨意奪走的?就因為你生活壓力大?因為你痛苦,抑鬱,憤怒,就要肆意地剝奪他們生存的權利?
父母,是多麼神聖的名字,多麼莊嚴的稱呼!父愛如山,母愛如海。人生天地間,跪天跪地跪文母。父母是與天地一般的存在。幾千年來,不管哪家思想,儒家,道家,法家等等,其它的可以不同。但唯獨倫理這一塊都是一致的。不敬父母是為不孝,不孝則是大逆不道!因為你給了他們生命,所以尊敬你,孝順你,愛護你,無條件信任你,這都是天經地義的。但是我要問一句,你憑什麼要他們死?
看到這則消息,尤其是視頻中小女孩蹦蹦跳跳地跟在她「母親」身後的樣子。我心如刀絞,無語凝咽。雖不是我的孩子,但上天有好生之德,實為不忍啊!我們經常講好死不如賴活著。生命只有一次不能重來。十月懷胎,一朝為人,一步一趨,終於成人。這經歷漫長而又艱辛。應該珍惜和善待。
行筆至此,心中悲慟。言語無法彌補生命消逝的巨大哀傷。只希望以後少點這樣的人間悲劇。
願天下父母都健康快樂,願每個小生命都得遇良人!